跳转到内容

水情预警信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水情预警信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订的《水情预警信号发布办法(试行)》发布的水文警报,其目的是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规范水情预警发布工作[1]

现行的预警信号于2012年3月7日启用[2]。警报分为洪水枯水等两类。并按照灾害警报重要性程度标注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级别越高表明灾害越严重,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1]

洪水

[编辑]

洪水预警信号共分为四级,依据《水情预警信号发布办法(试行)》发布,反映的洪水量级分别为小洪水、中洪水、大洪水和特大洪水[1]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洪水蓝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流量);或者洪水要素重现期接近 5 年;或者洪水可能对社会交通、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带来影响。
洪水黄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流量);或者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 5 年;或者洪水已开始对社会交通、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带来影响。
洪水橙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流量);或者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 20 年;或者洪水已开始并可能持续对社会交通、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带来较严重影响。
洪水红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临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或者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 50 年;或者洪水对社会交通、农业生产和人类活动带来严重影响。

枯水

[编辑]

枯水预警信号共分为四级,依据《水情预警信号发布办法(试行)》发布,反映的枯水量级分别为轻度枯水、较重枯水、严重枯水和特别严重枯水[1]

等级 信号名称 信号标志 信号含义
枯水蓝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接近旱警水位(流量);或者30 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 4 成以上;或者枯水可能对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生态环境等用水安产生影响。
枯水黄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降至或低于旱警水位(流量);或者30 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 6 成以上;或者枯水可能或已开始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用水安全带来较重影响。
枯水橙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降至或低于常年同期最低(小);或者30 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 7.5 成以上;或者枯水可已开始并可能持续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用水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枯水红色预警信号 水位(流量)降至或低于历史最低(小);或者30 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 9 成以上;或者枯水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用水安全带来特别严重影响。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情预警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北京. [2017-10-03] (中文(中国大陆)). [永久失效連結]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情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及信号标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北京. [2017-10-03] (中文(中国大陆)). [永久失效連結]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