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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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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法
帝國議會
引稱明治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法律第三號
御准日期1891年(明治二十四年)3月23日
施行日期1893年(明治二十六年)1月1日
廢止日期1952年(昭和二十七年)3月1日
被本法例廢除的法例
明治八年八月五日太政官第百三十五號達
度量衡取締條例日语度量衡取締条例
修訂英语Amendment本法例的法例
明治四十二年三月六日法律第四號
大正八年四月十日法律第五十號
大正十年四月十一日法律第七十一號
廢除本法例的法例
昭和二十六年六月七日法律第二百七號
計量法日语計量法
狀態:已廢除

度量衡法》(日语:度量衡法どりょうこうほう Doryōkōhō)是日本曾經用於規範計量單位的法律,以取代1875年(明治八年)8月5日公佈的《度量衡取締條例日语度量衡取締条例》。《度量衡法》本僅規範日本國內使用的长度面积容量质量單位,但在施行期間曾一度重寫、兩度修訂,使《度量衡法》得以涵蓋温度密度壓力等的學術計量單位。《度量衡法》在1952年(昭和二十七年)3月1日由《計量法日语計量法》取代。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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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明治二十四年)3月23日,明治天皇公佈由帝國議會制訂的《度量衡法》[1],以取代1875年(明治八年)8月5日公佈的《度量衡取締條例》[2],《度量衡法》自1893年(明治二十六年)1月1日起施行。《度量衡法》規範日本國內使用的長度、面積、容量與質量單位[3],並基於公制單位定義尺貫法單位[4]

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3月6日,明治天皇公佈由帝國議會制訂的《度量衡法改正法律》以重寫《度量衡法》[5],重寫版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6]。此後,大正天皇又於1919年(大正八年)4月10日與1921年(大正十年)4月11日分別公佈《度量衡法》的兩份修訂案[7]:1,這些修訂使《度量衡法》得以涵蓋溫度、密度、壓力等的学术計量單位[4],而4月11日也由此成為日本的「度量衡紀念日」(度量衡記念日どりょうこうきねんび Doryōkō kinenbi[8]

為進一步增加法律所規範的計量單位的種類[3][4]國會在1951年(昭和二十六年)6月7日制訂《計量法》以取代原有的《度量衡法》[9],《計量法》自1952年(昭和二十七年)3月1日起施行[10]

內容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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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明治二十四年)3月23日公佈、1893年(明治二十六年)1月1日施行的原版共有16條條文與6條附則[1],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3月6日公佈[5]、同年7月1日施行[6]的重寫版共有21條條文與1條附則[5],而1921年(大正十年)4月11日公佈、1923年(大正十三年)7月1日施行的修訂版共有25條條文與1條附則[7]:1-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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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链接至维基文库 度量衡法. 维基文库. 1891-03-24. 
  2. ^ 太政官達書 2. 太政官. 1875: 214–262. doi:10.11501/994274. 135. 
  3. ^ 3.0 3.1 小學館 2015.
  4. ^ 4.0 4.1 4.2 平凡社 2009.
  5. ^ 5.0 5.1 5.2 链接至维基文库 度量衡法. 维基文库. 1909-03-06. 
  6. ^ 6.0 6.1 河合五三郎. 度量衡法施行期日. 算術實用之基礎. 訂補. 日進堂. 1913: 10–11. doi:10.11501/933782. 
  7. ^ 7.0 7.1 改正度量衡法便覽. 3. 選良社. 1924. doi:10.11501/924132. 
  8. ^ 小泉袈裟勝; 今井秀孝 (编). 計量記念日. 日本大百科全書. 小學館. 1994-01-20 [2025-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06) –通过kotobank. 
  9. ^ 链接至维基文库 計量法. 维基文库. 1951-06-07. 
  10. ^ 链接至维基文库 計量法施行法. 维基文库. 1951-06-07. 

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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