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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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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中国共产党区委员会的书记,是一个市辖区中权力最高的领导人。在越南,类似的职务是郡委書記越南语Bí thư Quận ủy),即各中央直辖市下辖越南共产党地方组织负责人。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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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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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地、县、乡镇各级党委以至党支部,都设置了“第一书记”(有的还有“第二书记”、“第三书记”等)的职务。其间,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都称第一书记,其他领导成员分别称第二书记、第三书记、书记等等。这种党内职务的设置,一直延续到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才正式废止[1][2]

目前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区委书记是市辖区的第一领导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合一时期是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任),全称为:中国共产党某某市某某区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书记。区委书记的级别参照本市辖区的行政级别确定,在直辖市正地厅级,在副省级市正局副厅级,在一般地级市正县处级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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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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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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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的省委第一书记的由来与名称撤销. 大公网. 2012-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资料:中国的省委第一书记的由来与名称撤销. 凤凰网. 2015-04-30 [2017-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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