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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侵權拯救工作小組/拯救條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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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tBell在話題人物和地名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5 年前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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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僅收入具有足夠重要性和知名度的條目。人物的知名度和重要性不太好判斷,建議儘量少收入。--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9:52 (UTC)—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9:52 (UTC)回覆

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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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往年的、值得拯救的侵權條目後,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值得拯救的條目本身就已經漸漸少了,而更多的涉嫌侵權的條目本身多是廣告,也沒必要拯救了。總體是讓人沮喪。—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7日 (三) 04:33 (UTC)回覆

新建或者拯救的條目可以保留下來,一方面作為以後擴充條目的參考,另一方面也能說明整理這個列表還是有必要的。--Gilgalad 2009年10月8日 (四) 23:57 (UTC)回覆

人物和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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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類侵權的數量最多,但是很多重要性都不夠。我覺得應該提高收入這個列表的門檻。比如,鎮一級(及以下)的行政區劃除非特別有名,否則不收入;人物條目,除非在條目空間有鏈入,否則不收入。--Gilgalad 2009年10月28日 (三) 00:44 (UTC)回覆

  • 閣下所言極是。我看到Dingar君這個月在整理他的機器人在做鎮一級的條目,相信機器人的效率和質量肯定能夠幫助解決鎮那一章節問題,中國大陸是以鄉鎮作為最下面的一級政府(基層政府),也就是說再往下到村,已經是村民自治組織,不算是行政區了。人物的條目,我也覺得沒必要再增加了,即使有人想拯救這些條目,恐怕人物也並不會是首選。總之,我們就著這樣先做吧,如果屆時有動員令,我們可以努力說服其他編輯,使該列表的內容成為主攻專題之一。—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28日 (三) 02:5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