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侵權拯救工作小組/拯救條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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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tBell在話題人物和地名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5 年前
建議
[編輯]建議僅收入具有足夠重要性和知名度的條目。人物的知名度和重要性不太好判斷,建議儘量少收入。--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9:52 (UTC)—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9:52 (UTC)
- 好的 —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19日 (六) 23:10 (UTC)
- 謝謝。有沒有推廣侵權拯救工作小組的計劃?-Gilgalad 2009年9月21日 (一) 03:50 (UTC)
- 在下還真沒有推廣計劃,不知道閣下有好建議麼?我在整理以前所有的侵權條目中,發現真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後面的涉嫌侵權的條目質量遠不如前,可能三四天內都找不到一個值得重寫的。到現在的侵權提請頁面中涉嫌侵權的已經是普通網站的廣告頁或者個人宣傳頁。但是我認為侵權小組的主要中心是希望把那些一個不小心涉嫌侵權的新手能留在維基中,至於重寫條目並不是最重要的。(當然這是我的個人看法)還望閣下不吝賜教。—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24日 (四) 02:20 (UTC)
- 動員令那邊不知道有沒有興趣加一個「拯救條目」的活動?--Gilgalad 2009年10月8日 (四) 23:58 (UTC)
- 哈哈有道理,不過下次動員令還不知日期,屆時再說吧。個人覺得現有的拯救條目總量暫時不會有大量的變動。—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36 (UTC)
- 動員令那邊不知道有沒有興趣加一個「拯救條目」的活動?--Gilgalad 2009年10月8日 (四) 23:58 (UTC)
- 在下還真沒有推廣計劃,不知道閣下有好建議麼?我在整理以前所有的侵權條目中,發現真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後面的涉嫌侵權的條目質量遠不如前,可能三四天內都找不到一個值得重寫的。到現在的侵權提請頁面中涉嫌侵權的已經是普通網站的廣告頁或者個人宣傳頁。但是我認為侵權小組的主要中心是希望把那些一個不小心涉嫌侵權的新手能留在維基中,至於重寫條目並不是最重要的。(當然這是我的個人看法)還望閣下不吝賜教。—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24日 (四) 02:20 (UTC)
- 謝謝。有沒有推廣侵權拯救工作小組的計劃?-Gilgalad 2009年9月21日 (一) 03:50 (UTC)
沮喪
[編輯]整理了往年的、值得拯救的侵權條目後,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值得拯救的條目本身就已經漸漸少了,而更多的涉嫌侵權的條目本身多是廣告,也沒必要拯救了。總體是讓人沮喪。—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7日 (三) 04:33 (UTC)
- 新建或者拯救的條目可以保留下來,一方面作為以後擴充條目的參考,另一方面也能說明整理這個列表還是有必要的。--Gilgalad 2009年10月8日 (四) 23:57 (UTC)
人物和地名
[編輯]這兩類侵權的數量最多,但是很多重要性都不夠。我覺得應該提高收入這個列表的門檻。比如,鎮一級(及以下)的行政區劃除非特別有名,否則不收入;人物條目,除非在條目空間有鏈入,否則不收入。--Gilgalad 2009年10月28日 (三) 00:44 (UTC)
- 閣下所言極是。我看到Dingar君這個月在整理他的機器人在做鎮一級的條目,相信機器人的效率和質量肯定能夠幫助解決鎮那一章節問題,中國大陸是以鄉鎮作為最下面的一級政府(基層政府),也就是說再往下到村,已經是村民自治組織,不算是行政區了。人物的條目,我也覺得沒必要再增加了,即使有人想拯救這些條目,恐怕人物也並不會是首選。總之,我們就著這樣先做吧,如果屆時有動員令,我們可以努力說服其他編輯,使該列表的內容成為主攻專題之一。—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28日 (三) 02: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