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Mimihk2000

Mimihk2000
2025年6月20日
[編輯]-有調查助理請求管理員協助處理此案。
疑似傀儡
[編輯] 請求進行使用者查核:1、本件主使用者帳號Mimihk2000註冊於2024年6月4日,自註冊起即流露出明顯的編輯傾向(即就歌手鄭秀文及其關聯條目進行編輯),至同月10日暫停編輯,後於同年10月3日恢復編輯。另一帳號Mimi197208註冊於同年9月26日,也就是主帳號恢復活躍的數天前;而其最初數筆編輯仍集中於歌手鄭秀文的關聯條目,其後即不再集中於單一編輯傾向。如果僅憑上述特徵,當然可能被解釋為偶然,但(1)其使用者名稱結構有一定程度類似;(2)後者雖然未再集中於單一編輯傾向,但「197208」正是鄭秀文的出生年月。同時,兩帳號對香港歌手專輯銷量榜單問題(尤其涉及前述編輯傾向所涉及的人物時)均相當關注,其編輯內容及摘要有不少比較明顯,略舉一例:Mimihk2000:Special:diff/87796601(註:該對話即發生於本人就其對前述人物關聯條目的編輯中存在的問題所作的交互中);Mimi197208:Special:diff/84457866。
2、兩帳號存在類似的在列明來源時不依來源原始標題填寫而自行編寫(或節錄內文段落)新標題(部分存在誘導傾向)的行為特徵。例見:Mimi197208:Special:diff/87522306(節錄內文段落,來源原貌見[1])、Special:diff/87540963(節錄內文段落,來源原貌見[2]);Mimihk2000:Special:diff/84473485(選擇性節錄原始標題,原貌見[3])、Special:diff/85027609(篡改原文原意的自行編造標題,有誘導傾向,原貌見[4])。--銀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5:14 (UTC)
- 對,是我來的。為什麼會有兩個帳號,因為一個手提電話使用,另一個帳號在電腦上。 我沒有刻意隱瞞,但我不知道是違規的。至於,來源的標題,是錯誤地用了內源中的內容,寫成標題,但來源仍然是正確,關於這一錯誤已經盡量改善。--Mimi1972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31 (UTC)
- 其實我也沒有做了什麼行為,最大錯誤地是把內源中的內容,寫成標題,聽取意見後,我已經改善了。 關於同時用了兩個帳號,我不知道要申報的。--Mimi1972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39 (UTC)
- 這裡不是討論您來源使用錯誤的問題——這一問題如果真的被提報不會在這個版,我之前與您溝通過後留意到您在更正,因此只要您繼續修正這些錯誤,我想大家不會對此做出提報。這裡主要討論的是傀儡帳號(即一人持有多個帳號的問題),本地有WP:SOCK對此加以規管,且對此類事件相當嚴格;不過閣下不必過分憂慮,請等待調查助理或其他相關權限使用者的處理結果就好了,我想照目前情況應該問題不大——不過讓我們還是以相關處理結果為準。@Aqurs1:煩請閣下指引下一步該如何處理此事。--銀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46 (UTC)
- 其實我也沒有做了什麼行為,最大錯誤地是把內源中的內容,寫成標題,聽取意見後,我已經改善了。 關於同時用了兩個帳號,我不知道要申報的。--Mimi1972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39 (UTC)
其他使用者的意見
[編輯]被指控使用傀儡的使用者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編輯]- @Mimihk2000、Mimi197208:請說明是否有使用傀儡而沒有申報的狀況。aqurs 🍧 2025年6月20日 (五) 05:38 (UTC)
- 對,是我來的。為什麼會有兩個帳號,因為一個在手提電話使用,另一個帳號在電腦上使用,但我沒有刻意用傀儡或者分身,說真的名字相似,根本沒有隱瞞什麼,若然真的覺得有問題可以與我討論。因為不知道是違規的,只怪我沒有看清楚守則。--Mimi1972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20 (UTC)
- 如果認為真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剷除一個帳號,但其實我沒惡意攻擊任何一個人。
- 只是一個帳號是手提電話使用,一個帳號是電腦上使用。 其實我只是近日再熱衷使用wiki ,基本上我不是經常編輯,亦沒有惡意作出毀壞行為。有意見的話我都是先與管理員討論。--Mimi1972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50 (UTC)
- @Mimi197208:請參閱WP:SOCK#LEGIT,並在這帳號的使用者頁面明示與主帳號的關係。aqurs 🍧 2025年6月21日 (六) 09:37 (UTC)
- 對,是我來的。為什麼會有兩個帳號,因為一個在手提電話使用,另一個帳號在電腦上使用,但我沒有刻意用傀儡或者分身,說真的名字相似,根本沒有隱瞞什麼,若然真的覺得有問題可以與我討論。因為不知道是違規的,只怪我沒有看清楚守則。--Mimi1972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7:20 (UTC)
- 見上,個人建議AGF處理,待管理員關閉。aqurs 🍧 2025年6月21日 (六) 09: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