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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YukiSakur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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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編寫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樂,成為一名快樂的維基百科人。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2007年6月30日 (六) 11:34 (UTC)Wing


謝謝你了!YukiSakura 2007年6月30日 (六) 11:4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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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戀空」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7日 (二) 15:57 (UTC)回覆

(:)回應:根據侵權條目的處理規定,第一個歷史版本沒有侵權內容的條目才有可能清理侵權內容而保留非侵權內容,但由於本條目第一個歷史版本已經有侵權內容,所以不能保留。但你可以在臨時子頁面中重新撰寫非侵權部份的內容。--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9日 (四) 10:58 (UTC)回覆

另外提提你,你寫的文字可以在這裏找回來,但記緊寫在臨時子頁面,不要置換原條目。--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10日 (五) 18:05 (UTC)回覆

請問中國用戶有相關的用戶模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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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Sakura您好,對不起您的問題我無法回答,因為我本人不使用用戶模板,因此對其情況不清楚。--Wing (留言) 2008年10月10日 (五) 07:31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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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我人生最後的緋聞」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04 (UTC)回覆

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禁止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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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Sakura您好,維基百科可以商業性使用,可以演繹。因此上傳百度百科內容侵權。--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11 (UTC)回覆

您引用的文章出自百度百科,但是百度百科的文章本身已經侵權。--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18 (UTC)回覆

百度百科上的文章是10月3日創建的,侵權內容是10月13日加入的。我找到的侵權原文是4月建立的,因此百度百科侵權。他們侵權的內容不管在什麼條件下發表都不能在維基百科上發表,因為已經侵權了。再說,文章本身沒有標明使用GFDL,作者選擇的版權協議完全不明。因此即使百度百科的文章沒有侵權依然不能使用。--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28 (UTC)回覆

維基百科的內容必須是不侵權的,這是五大支柱之一,無法動搖。--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38 (UTC)回覆

這是侵權:2008 上海琥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HUPO.TV 版權所有--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45 (UTC)回覆

侵權就是侵權,不必狡辯。--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52 (UTC)回覆

我最後重複一遍:侵權就是侵權,侵權在維基百科上不允許,不論您出於什麼動機。假如您想侵權的話,請移步他處,這裡決不允許。謝謝。--Wing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4: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