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向陽而生的大樹

一名悲催的中學生,但是熱愛學習,物化生組合,在課外時間對人文社科很感興趣。由於學業繁重,很少來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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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感觸
[編輯]青春是一本太過倉促的書,我們含著淚,一讀再讀。
正在或將要進行大幅度編寫的條目
[編輯]南方大饑荒 ( 該條目竟然沒被創建,真是令人感到意外。死亡人數為1750萬人 )[1]
1942年河南饑荒 ( 已初具規模 )
1947年南方大饑荒是中國近代史上發生於國民政府統治區域的大規模饑荒事件,主要影響廣東、廣西、湖南等南方省份。此次饑荒與國共內戰時期的社會動盪、自然災害及經濟政策密切相關,被視為20世紀中國重大人道主義災難之一。
背景
[編輯]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後,國民政府面臨戰後重建壓力。1946年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南方各省成為國民政府兵員和糧食徵調重點區域。據中共黨史研究顯示,1946年至1947年間,國民政府為籌措軍費大量增發法幣,導致惡性通貨膨脹,物價指數在1947年上漲達15萬倍[2]。
災情發展
[編輯]自然災害
[編輯]1947年夏季,珠江流域遭遇特大洪水,西江、北江水位突破歷史記錄,廣東22縣市被淹,廣西37縣受災[3]。同年秋季,湖南發生大面積旱災,湘江水位降至20年最低[4]。
糧食危機
[編輯]國民政府1947年糧食徵收量較戰前增加3倍,廣東省征糧指標達250萬石,實際完成率不足60%[5]。當年10月,廣州米價較年初暴漲47倍,桂林出現"斗米斤金"現象[6]。
社會影響
[編輯]人口損失
[編輯]廣州市檔案館資料顯示,1947年1-9月全市登記死亡人數達11.3萬人,為正常年份的4.8倍[7]。衡陽地區出現"萬戶蕭疏鬼唱歌"景象,郴州等地發生人相食慘劇[8]。
人口流動
[編輯]廣西通志記載,1947年全省災民總數超過300萬,其中約45萬人逃荒至越南邊境地區[9]。香港《華商報》1947年11月報道,每日約有2000災民湧入九龍地區[10]。
政府應對
[編輯]國民政府雖於1947年8月成立"粵桂湘救災委員會",但實際撥發賑款僅占預算的17%[11]。宋子文主政廣東期間實施"限價政策",反而導致糧食黑市交易猖獗[12]。
後續影響
[編輯]饑荒導致南方農村經濟崩潰,1948年廣東農田拋荒率達38%[13]。大量饑民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據葉劍英回憶錄記載,華南游擊隊1947年兵力增長主要來自災民[14]。
紀念與反思
[編輯]1980年代起,中國大陸學界開始系統研究此次饑荒。2005年廣東省檔案館舉辦"抗戰勝利後廣東社會變遷展",首次公開展出1947年災情檔案照片[15]。
參考資料
[編輯]- ^ 饿殍遍野:实拍40年代中期南方大饥荒(上)_历史_凤凰网. news.ifeng.com. [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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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
[編輯]- 馮筱才. 《政商中国:虞洽卿与他的时代》.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09744566 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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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幫助). - 劉仰東. 民国灾荒史研究述评. 《民國檔案》. 1992, (4): 136–142.
1943年廣東饑荒
[編輯]1943年廣東饑荒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發生於廣東省的大規模饑荒,主要影響珠江三角洲及潮汕地區。此次饑荒由日軍侵略、自然災害、戰時經濟政策失控及糧食投機等多重因素引發,據學術研究估算,死亡人數在50萬至150萬之間[1][2],是華南地區近代最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之一。
背景
[編輯]日軍封鎖與軍事占領
[編輯]沿海封鎖與糧食禁運:
[編輯]1941年香港淪陷後,日軍全面封鎖廣東沿海,禁止糧食輸入國統區。1942年,日軍占領汕頭、湛江等港口,切斷國際糧食走私通道[3]。
「以戰養戰」掠奪政策:
[編輯]日軍在占領區強制徵收「軍糧稅」,潮汕地區每畝稻田需繳納200斤稻穀,占正常產量的60%[4]。
自然災害與生產破壞
[編輯]1943年春旱與蟲災:
[編輯]珠江三角洲遭遇百年一遇春旱,西江、北江水位降至歷史最低,全省稻田受旱面積達85%。同年5月,稻飛虱災害蔓延,導致早稻絕收[5]。
漁業崩潰:
[編輯]日軍沒收沿海漁船3萬餘艘,導致1943年廣東漁業產量僅為戰前10%[1]。
戰時經濟失控
[編輯]貨幣超發與通脹:
[編輯]國民政府大量發行法幣,1943年廣東物價較1937年上漲1200倍,1斤大米價格相當於公務員半月工資[6]。
糧食投機與囤積:
[編輯]地方豪紳勾結官僚壟斷糧市,廣州糧商將庫存大米運往香港黑市牟利,加劇糧食短缺[2]。
災情發展
[編輯]第一階段(1943年1-4月):局部饑荒
[編輯]潮汕地區:
[編輯]1943年1月,揭陽、潮陽出現搶米風潮,每日餓死者逾500人。地方政府動用警察鎮壓饑民[7]。
珠江三角洲:
[編輯]2月,佛山設立「施粥站」,每日僅供應2000人,引發踩踏事件致134人死亡[8]。
第二階段(1943年5-8月):全面崩潰
[編輯]「人食人」現象:
[編輯]5月,台山縣政府報告發現37起食屍案件,新會出現公開販賣人肉的「黑市」[1]。
大規模逃荒:
[編輯]6月,約200萬災民湧入廣西、湖南,梧州至桂林公路沿線餓殍遍地[2]。
疫情爆發:
[編輯]7月,霍亂在湛江難民營擴散,死亡率達70%,屍體被直接拋入鑒江[3]。
第三階段(1943年9-12月):緩慢緩解
[編輯]國際援助介入:
[編輯]9月,華僑通過東江縱隊秘密運送500噸大米至惠州,但僅覆蓋5%災民需求[6]。
日軍策略調整:
[編輯]為緩解占領區反抗,日軍在汕頭發放「救濟糧」吸引災民,實則強制徵用勞力修建軍事設施[4]。
成因分析
[編輯]直接誘因
[編輯]複合型災害鏈:
[編輯]旱災—蟲災—霍亂的疊加效應徹底摧毀社會抵禦能力。1943年廣東全年降雨量僅800毫米,為常年45%[5]。
結構性矛盾
[編輯]城鄉糧食分配失衡:
[編輯]國民政府實行「田賦徵實」,將徵收糧食的70%供應城市駐軍,農村存糧僅夠維持2個月[2]。
運輸系統癱瘓:
[編輯]日軍炸毀粵漢鐵路廣東段80%橋梁,省內糧食調劑完全依賴人力挑運[3]。
殖民經濟剝削
[編輯]日偽「糧食統制會」:
[編輯]日軍扶持的偽廣東省政府設立統制機構,以市價10%強制收購農民餘糧,導致民間存糧枯竭[1]。
勞動力掠奪:
[編輯]1942-1943年,日軍強征15萬廣東民工修建海南島軍事工程,多數死於飢餓與虐待[6]。
影響與後果
[編輯]人口銳減:
[編輯]據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廣東1943年人口較1937年減少230萬,饑荒因素占比約40%[9]。
社會結構瓦解:
[編輯]珠江三角洲60%宗族田產被變賣,傳統鄉村自治體系崩潰[1]。
抗日力量消長:
[編輯]東江縱隊藉機吸納3萬餘災民加入游擊隊,1944年在羅浮山建立鞏固根據地[3]。
國際反應與救援
[編輯]教會組織行動:
[編輯]廣州教區天主教會設立22處臨時收容所,但因日軍限制,僅能救助1.2萬人[6]。
海外華僑援助:
[編輯]南洋華僑籌賑總會募集200萬港元,但國民政府以「外匯管制」截留75%用於軍費[2]。
爭議與討論
[編輯]死亡人數爭議:
[編輯]台灣學者依據日占時期檔案認為死亡約50萬[10],而大陸研究通過口述史推算達150萬[1]。
責任歸屬分歧:
[編輯]部分研究強調日軍掠奪為主因[3],另有學者指出國民政府腐敗使救災體系失效[2]。
紀念與遺產
[編輯]檔案公開:
[編輯]2005年廣東省檔案館解密**2000餘份**饑荒檔案,包括日軍征糧令與災民求救信[11]。
地方記憶工程:
[編輯]2013年,台山建立「乙未饑荒紀念館」,收藏300餘件災民實物與口述錄影[12]。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黃彥. 《抗战时期广东的灾难与社会变迁》. 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5: 223–245. ISBN 978-7218056782 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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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 廣東省檔案館數字檔案庫(含1943年饑荒專題)
- 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藏有廣東地方志電子版)
- 中國近代史研究所(相關學術論文資料庫)
1947年南方大饑荒 | |
---|---|
國家 | 中國 |
地點 | 廣東、廣西、湖南等地 |
時間 | 1946年-1947年 |
總死亡 | 約50萬-100萬人(不同來源估計) |
物資 | 國際援助、民間賑濟、政府有限救災 |
後果 | 社會動盪、人口遷移、經濟衰退 |
1947年南方大饑荒是指1946年至1947年間在中國華南地區爆發的嚴重饑荒,主要影響廣東省、廣西省及湖南省部分地區。此次饑荒被認為是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因多重因素疊加導致的人道主義災難。
背景
[編輯]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後,華南地區面臨戰後重建壓力。該地區在戰爭期間遭受日軍大規模破壞,農田水利設施損毀嚴重[1]。1946年起,國民政府為籌備內戰,在南方省份實施強制性糧食徵購政策,導致民間存糧銳減[2]。
災情發展
[編輯]自然災害
[編輯]1946年夏季,珠江流域遭遇特大洪水,廣東、廣西26個縣市受災,淹沒農田超過300萬畝[3]。同年冬季又出現罕見寒潮,導致越冬作物大面積凍死。1947年春季持續乾旱,形成"先澇後旱"的極端氣候。
糧食危機
[編輯]據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1947年廣東省糧食產量較戰前平均水平下降43%,廣西省下降37%[4]。廣州市1947年5月米價較1945年上漲1700倍,每市擔白米價格達到230萬元法幣[5]。
人口損失
[編輯]廣西省政府1947年救災報告顯示,全省有42個縣出現餓殍現象,其中欽州、玉林等地死亡率達15%-20%[6]。香港《華商報》報道稱,僅1947年1-4月,台山縣便記錄餓死3.8萬人[7]。
應對措施
[編輯]- 政府行動:1947年3月行政院成立"粵桂湘災荒救濟委員會",但實際撥發糧食僅占計劃數的17%[1]。
- 國際援助: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向廣東發放麵粉2.3萬噸,但因運輸不暢導致腐敗變質[8]。
- 民間自救:潮汕地區出現"人市",貧困家庭以每名兒童3斗米價格賣兒鬻女[9]。
歷史爭議
[編輯]學術界對饑荒死亡人數存在不同估算:
國民政府治理問題
[編輯]災情統計
[編輯]數據來源 | 死亡人數 | 統計方法說明 |
---|---|---|
Garnaut & Anthony (2013) | 70萬 | 基於戶籍數據,僅計算直接餓死者 |
《河南省志·人口志》 | 300萬 | 包含逃亡與間接死亡人口 |
白修德(《時代周刊》) | 300萬–500萬 | 實地觀察估算 |
國民政府公報 | 28.8萬–148萬 | 官方賑濟記錄 |
爭議焦點:
國際影響與救災
[編輯]國際媒體報道
[編輯]國民政府救災措施
[編輯]措施類型 | 具體內容 | 效果評估 |
---|---|---|
糧食調配 | 三次開倉放糧61.4萬石 | 僅覆蓋10%災民[15] |
移民政策 | 沿隴海線設5處粥廠 | 救濟55.8萬人[15] |
外部採購 | 向陝鄂皖購糧2405萬斤 | 運輸損耗達40%[11] |
文化爭議
[編輯]爭議內容 | 歷史事實 | 電影改編 |
---|---|---|
國民政府態度 | 實際撥款5億元法幣 | 刻畫蔣介石消極救災 |
日軍角色 | 日占區災情更嚴重 | 虛構日軍發放糧食 |
媒體報道 | 《大公報》因批評限價政策被停刊 | 表現為揭露災情遭鎮壓 |
學者指出該片「通過戲劇化衝突簡化歷史複雜性」[16]。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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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濟總署在華工作總報告(1947年)》,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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