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北宋天禧元年(1017)置羊牧隆城,後改隆德寨,金皇統二年(1142)升為隆德縣,元大德八年(1304)移縣治於原北宋德順軍城。2.原開成縣城位於開城鎮,明成化三年(1467)移縣治於固原所城,弘治十五年(1502)升為固原州。3.清雍正四年(1726)置新渠縣,六年(1728)置寶豐縣,因乾隆三年(1738)
大地震,次年二縣均裁撤。4.設置在府城、縣城內或後升為府城、縣城的衛、所城本表不再重複列出,堡城、寨城、巡檢司城暫不列出。5.標註
國 者全部或部分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標註
省 者全部或部分為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