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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新冠仇恨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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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新冠仇恨犯罪法
第117屆美國國會
為促進對 COVID-19 仇恨犯罪的快速審查,以及用於其他目的。
引稱美國聯邦公法第117–13號(公法)
135 Stat. 265(法律總匯
訂立機關參議院
簽署人喬·拜登
簽署日期2021年5月20日
生效日期2021年5月20日
立法歷史
法案名稱S. 937
提交者廣野慶子 (DHI)
提交日期2021年3月23日
簡要
  • 參議院通過:2021年4月22日(94–1
  • 眾議院通過:2021年5月18日(364–62
立法歷程

COVID-19新冠仇恨犯罪法》(英語:COVID-19 hate crimes act)是第117屆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法律。[1]本法律允許美國司法部加速審查與新冠疫情相關的仇恨犯罪,建立多種語言的在線仇恨犯罪舉報熱線、加強各州和地方執法部門的調查追蹤等。法案由夏威夷州聯邦參議員廣野慶子於2021年3月23日提出,並於2021年5月20日由時任美國總統喬·拜登簽署成為法律。

立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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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後,美國政客和高級官員迅速地把疫情爆發歸咎於中國,大量貶義形容冠狀病毒的詞語開始逐漸流行,例如時任總統川普多次提到「功夫流感」(Kung Flu)、「中國瘟疫」(China Plague)、「中國病毒」(Chinese Virus)等,並被右翼人士廣泛使用 。[2][3][4]在這背景下,美國出現大量反亞裔的種族主義訕罵和攻擊,亞裔採取帶口罩等防疫措施也受到右翼人士攻擊[5],同時期美國也錄得包括仇恨言論、暴力欺凌威脅恐嚇、差別對待、種族歧視等的大量反亞裔個案,並造成傷亡事件[6];其他種族同一時間也受到相似的攻擊。[7]

2020 年 9 月 17 日,第116屆美國眾議院以 243 票贊成、164 票反對的結果通過決議,譴責與疫情相關而針對亞裔美國人的種族歧視,決議得到14 名共和黨眾議員投票支持,其餘的大部份共和黨政客表示反對。[8]喬·拜登上任後,開始著手推動反新冠仇恨歧視的立法工作。2021 年 5月 18 日,第117屆美國眾議院以 364 票對 62 票通過了《COVID-19新冠仇恨犯罪法》,法案旨在加快美國司法部審查與新冠疫情相關的仇恨犯罪、向地方執法機關提供額外資金,以遏止不斷增加的針對亞裔和其他種族的仇恨犯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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