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美國—中國關係法案
外觀
2000年美國—中國關係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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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uthorize extension of nondiscriminatory treatm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 treatment)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establish a framework for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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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稱 | 美國聯邦公法第106–286號(公法) 114 Stat. 880 (2000)(法律總匯) |
立法機關 | 第106屆美國國會 |
訂立機關 | 眾議院 |
簽署人 | 比爾·柯林頓 |
簽署日期 | 2000年10月10日 |
生效日期 | 2000年10月10日 |
立法歷程 | |
法案名稱 | H.R. 4444 |
提交者 | 比爾·阿徹 |
提交日期 | 2000年5月15日 |
相關委員會 | 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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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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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美國-中國關係法案(U.S.–China Relations Act of 2000)是有關中美兩國達成的確立兩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的美國國會法案,法案也允許美國對中國實施反傾銷政策[1]。
1999年11月15日在中國北京,中美兩國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達成雙邊協議。2000年5月24日和9月19日,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通過了H.R.4444號法案。該法案終止了原「傑克遜-瓦尼克修正案」對中國的適用,有效確立了兩國的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10月10日,時任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簽署了該法案,使之成為法律。該法律為中美之間適用世貿組織協議掃清了法律障礙。
2001年,此法案成立了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 CECC),現任主席是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共和黨人克里斯·史密斯。
參考文獻
[編輯]- ^ Clinton Inks China Trade Bil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BS News, September 1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