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應亨
外觀
許應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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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參議 | |
籍貫 | 順天府東安縣 浙江杭州府錢塘縣民籍 |
字號 | 字子嘉 |
出生 | 正德十年(1515年)九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張氏,封安人;繼娶張氏 |
親屬 | (兄)許應元 (子)許仲譽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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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應亨(1515年—?),字子嘉,浙江杭州府錢塘縣民籍,順天府東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順天鄉試第九十九名舉人,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六名,二甲第十三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升南京刑部郎中,出為浙江布政使司參議。
著作
[編輯]著有《石屋存稿》六卷。
家族
[編輯]曾祖許九皋;祖父許紳;父許龜年,贈工部員外郎。母陳氏(封宜人)。慈侍下。兄許應爵、許應元(廣西右布政使)[3]。
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