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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乘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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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乘車者是指美國的民權活動家們從1961年開始的乘坐跨州巴士前往種族隔離現象嚴重的美國南部,以檢驗美國最高法院針對波因頓訴維吉尼亞案(Boynton v. Virginia)(1960)[1]和 艾琳·摩爾根訴維吉尼亞州案(Irene Morgan v.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1946)[2]判決的落實情況。

最高法院在波因頓案中做出了判決,允許跨州旅行者無視當地的種族隔離政策。波因頓案判決後,在飯店和跨州巴士站點候車室中的種族隔離行為不再合法。而且早在波因頓案判決的五年前,州際商務委員會英語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已經在薩拉·基斯訴卡羅萊納長途汽車公司案(Sarah Keys v. Carolina Coach Company )的裁決中宣布廢止普萊西訴弗格森案中設立的州際巴士中「隔離但平等」的法令。但州際商務委員會(ICC)並沒有施行其裁決,所以吉姆·克勞法仍然在整個美國南部施行。

早在1960年,南方的青年、學生就開始參加大規模靜坐抗議,反對在便餐店劃分黑人與白人區域,抵制那些仍保持種族隔離政策的零售商。自由乘車運動隨後開始。1961年5月4日,第一批的自由乘車者從華盛頓出發,[3]計劃於5月17日到達紐奧良[4]爭取種族平等大會英語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資助了隨後大部分自由乘車,也有一部分自由乘車是是由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所組織。自由乘車者乘坐了多種不同的公共運輸工具。他們挑戰南部種族隔離的做法激起了強烈反響,為美國民權運動的帶來了積極影響。因為他們,南部對於聯邦法律的無視以及當地有關種族隔離的種種暴行得到了全國的關注。當地警察以「擅入」、「非法集結」、「違反種族隔離法」等罪名抓捕這些示威者。在一些地區,警察與三K黨以及其他白人反對者合作,並常常任由白人暴力團伙攻擊示威者而不加干涉。

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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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民權活動家貝阿德·拉斯丁英語Bayard Rustin喬治·豪澤英語George Houser領導了旅程和解運動英語Journey of Reconciliation,自由乘車者們受到了其啟發。更早時,美國最高法院禁止了州際旅行中的種族歧視。和1961年自由乘車運動相似,旅程和解運動的目的是為檢驗其實施情況。拉斯丁和其他一些爭取種族平等大會英語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的高級成員被捕,並被判處在北卡羅萊納州拴著鐵鏈做苦工(chain gang),罪名是違反種族歧視法(Jim Crow laws)中關於公共運輸分隔座位的規定。[5] 第一次自由乘車開始於1961年5月4日。在爭取種族平等大會的主管詹姆斯·法瑪爾英語James L. Farmer, Jr.的帶領下,13名自由乘車者(7個黑人,6個白人,包括Genevieve Hughes, William E. Harbour和Ed Blankenheim [6])坐著灰狗旅途英語Trailways Transportation System巴士離開華盛頓。他們的計劃是途經維吉尼亞州南卡羅萊納州北卡羅萊納州喬治亞州阿拉巴馬州密西西比州,到達目的地路易斯安娜州紐奧良,在那裡計劃舉行一場民權集會。大部分的自由乘車者來自爭取種族平等大會,兩人來自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大部分自由乘車者都在四五十歲左右。

自由乘車者在旅途中所採取的策略是這樣的:至少有一對黑人和白人坐在聯座上,並至少有一名黑人坐在前排座位。這些座位在奉行種族隔離政策的當地是留給白人乘客的。其他人分散坐在巴士的其他位置上。有一個人需遵守種族隔離的規定以防止被捕。當其他的自由乘車者被捕後,他負責聯絡爭取種族平等大會英語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總部,然後為被捕人員安排保釋。

在維吉尼亞州和北卡羅萊納州,他們只遇到了小麻煩,但是在南卡羅萊納的岩石丘,約翰·劉易斯(John Lewis)遭到襲擊。在北卡羅來納州的夏洛特、南卡羅萊納的溫斯伯勒和密西西比州的傑克遜,示威者中均有人被捕。

在安尼斯頓和伯明罕遭受暴徒的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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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巴馬州伯明罕市的警察局長布爾·康納英語Bull Connor連同警長湯姆·庫克(狂熱的三K黨支持者),和當地的三K黨分會組織了針對自由乘車者的暴力襲擊。兩人制訂計劃以終結阿拉巴馬州的自由乘車活動。他們向加里·托馬斯·羅(聯邦調查局線人[7])和阿拉巴馬州最暴力的三K黨組織「Eastview Klavern#13」的成員保證,暴徒將有十五分鐘去攻擊自由乘車者而不會被逮捕。該計劃是為了製造在安尼斯頓的最初襲擊和在伯明罕進行的最後襲擊。 5月14日母親節,安尼斯頓的一群三K黨暴徒(一些還穿著教服)襲擊了兩輛巴士中的第一輛(灰狗)。司機試圖開車離開車站,卻一直被擋住,直到三K黨暴徒砍壞了巴士的輪胎。[8]暴徒強迫司機把毀壞的巴士停在了城外幾英里的地方,然後用燃燒彈燒掉它。[9][10]在巴士燃燒的同時,暴徒強行關住車門以燒死自由乘車的示威者。但油箱爆炸[9] 或者一個揮舞左輪手槍[11]的聯邦秘密調查員還是迫使暴徒撤退了,然後示威者逃出了巴士。暴徒繼續攻擊逃出的示威者,直到高速公路巡警朝天開火阻止了示威者被處以私刑[9]

當天晚上,醫院的工作人員因為害怕外面的暴徒,在凌晨兩點的時候把住院的示威者(其中大部分已被拒絕接受治療)趕出了醫院。當地民權領袖牧師弗雷德·沙特爾斯沃思(Fred Shuttlesworth)無視暴徒而組織了幾輛黑人的車去救治受傷的示威者。

當鐵路巴士到達安尼斯頓並停在終點站後(灰狗巴士被燒後的一個小時),八個三K黨成員登上了巴士。他們在巴士後面把示威者毆打至半昏迷。[9] 抵達伯明罕後,一群三K黨暴徒[8] 在警察局長布爾·康納指揮的警察的幫助和唆使下襲擊了巴士。[12]當示威者離開巴士後,手持棒球棒,鋼管自行車鏈條的暴徒攻擊了他們。參與襲擊的三K黨成員包括FBI的線人加里·托馬斯·羅。示威者中的白人被單挑遭到瘋狂毆打;詹姆斯·佩克英語James Peck (pacifist)頭上的傷口需要縫超過50針。[13]佩克被送到衛理公會醫療中心,但被中心拒絕治療,後來被送往傑斐遜·希爾曼醫院[14][15]接受了治療。

美國司法部長羅伯特·甘迺迪看到巴士被燒和襲擊的報道後,他敦促示威者克制自己。他派助手約翰·席根塔勒前往阿拉巴馬,試圖平息事態。儘管遭受暴力襲擊以及面臨更多的威脅,示威者仍希望繼續他們的旅程。甘迺迪安排了一個護衛隊以護送示威者安全到達蒙哥馬利。然而電台報道說,暴徒在巴士總站以及前往蒙哥馬利的路線上等待示威者。灰狗巴士的職員告訴示威者,司機拒絕帶他們去任何地方。[8] 意識到他們的努力已經引起了人們對公民權利事業的廣泛關注而且還要在紐奧良舉行集會,示威者決定放棄剩下的巴士旅途而直接從伯明罕飛到紐奧良。當他們第一次登上飛機時,炸彈威脅讓所有的乘客被迫撤離。[8]

納什維爾的學生和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領導人黛安·納什英語Diane Nash認為,如果允許用暴力來阻止自由乘車,這個行動將在幾年內受挫。於是她推動尋找方式替代以恢復自由乘車。05月17日,一群新的示威者(由10個納什維爾的學生組成)乘坐巴士前往伯明罕,在那裡他們被布爾·康納英語Bull Connor逮捕入獄。[12] 這些學生在監獄中唱著自由之歌,保持著高昂的精神。迫於無奈,康納將他們帶到田納西州州界並放了他們,說:「我無法忍受他們的歌聲。」 [來源請求]然後他們立即回到了伯明罕。

在蒙哥馬利遭受暴徒的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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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響應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NCC)來自美國東部的號召,約翰·劉易斯(John Lewis)和漢克·托馬斯(兩個留在伯明罕參加過最開始行動的年輕SNCC成員)加入了自由乘車活動。5月19日,他們嘗試恢復自由乘車,但司機因為害怕周圍巴士車站中暴徒的嚎叫而拒絕了。在三K黨暴徒騷擾和圍攻下,示威者等了一晚上的巴士。[12]

約翰·甘迺迪政府面臨的強大的公眾壓力下,灰狗巴士公司被迫提供一個司機。在首席檢察官辦公室的拜倫·懷特的直接介入下,阿拉巴馬州州長約翰·帕特森英語John Malcolm Patterson勉強答應保護示威者免受三K黨暴徒和伯明罕蒙哥馬利[16]之間道路上的狙擊手的襲擊。在5月20日上午,自由乘車恢復了,巴士載著示威者在阿拉巴馬州高速公路巡警一個分隊的保護下以90英里的時速開往蒙哥馬利。

公路巡警在蒙哥馬利市區範圍拋棄了巴士和示威者。在南苑街(South Court Street)的巴士站,一群等待在此的白人暴徒手持棒球棒和鋼管毆打了示威者。當地警察允許毆打繼續進行。[12] 和以前一樣,白人示威者被挑出來遭受更殘酷的毆打。記者和新聞攝影師最先被攻擊,相機也被摧毀了,但有記者隨後拍了一張吉姆·茨威格英語James Zwerg在醫院的照片,顯示他被毆打得傷痕累累。[17]司法部官員席根塔勒被毆打至昏迷躺在大街上。救護車拒絕把傷員運送到醫院,當地黑人救出他們,並且很多示威者被送去醫院就診。

第二天晚上,5月21日(星期天),1500多人擠滿了牧師拉爾夫·阿伯內西的第一浸信會教堂以表達對示威者的崇敬。演講者有蒙哥馬利的牧師馬丁·路德·金,牧師弗雷德·舒特爾斯沃英語Fred Shuttlesworth詹姆斯·法瑪爾英語James L. Farmer, Jr.。在外面,3000多白人暴徒襲擊黑人,而只有極少數的美國法警保護教堂免受燃燒彈攻擊和襲擊。因為市、州警察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恢復秩序,甘迺迪總統威脅要派出聯邦軍隊。州長帕特森搶先命令阿拉巴馬州國民警衛隊英語Alabama National Guard去驅散暴徒,他們在早晨到達了教堂。[12]

在2011年的一篇紀念專欄中,伯納德·拉斐特英語Bernard Lafayette回憶暴徒用石頭打破教堂的窗戶並投入催淚彈。他講述了馬丁·路德·金的英勇行動。在得知黑人計程車司機武裝成一支隊伍來營救裡面的人後,他擔心這會導致更多的暴力衝突。他選擇了10個承諾不使用暴力的志願者來保護他穿過白人暴徒,這些暴徒讓開路使金和護衛者兩個兩個地通過。金前往黑人計程車司機那裡要求他們分散撤退,以防止更多的暴力衝突。金和他的護衛者不受騷擾地回到了教堂裡面。[18]拉斐特在2011年也接受了BBC的採訪,並在2011年8月31日的收音機廣播中敘述了這些事件以紀念自由乘車運動。阿拉巴馬州國民警衛隊在清晨終於抵達並驅散了暴徒,且安全護送出了教堂里所有的人。[19][20]

進入密西西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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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自由乘車者被關押在密西西比州立監獄

第二天,5月22日(星期一),更多來自爭取種族平等大會(CORE)和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NCC)的示威者抵達蒙哥馬利以繼續自由乘車並代替仍然在醫院中的受傷示威者。在幕後,甘迺迪政府與阿拉巴馬州密西西比州州長進行了一項交易。州長們同意派州警察和國民警衛隊保護示威者免受暴徒的迫害,作為回報,當巴士到達車站後,聯邦政府不會干預並阻止當地警方逮捕違反種族隔離法令的示威者。[12]

5月24日(星期三)早晨,示威者登上巴士前往密西西比州的傑克遜市[21]在公路巡警和國民警衛隊保護下,巴士平安無事地抵達了傑克遜。當他們試圖使用車站內只供白人使用的設施時,當地警方立即逮捕了他們。[22]在蒙哥馬利,包括耶魯大學的牧師威廉·斯隆·科芬英語William Sloane Coffin蓋洛德·布魯斯特·諾伊斯(Gaylord Brewster Noyce),[23]舒特爾斯沃(Shuttlesworth),阿伯內西(Abernathy),懷亞特·沃克英語Wyatt Tee Walker在內的自由乘車者同樣因涉嫌違反當地種族隔離條例被逮捕。[12]

這建立了一個被後來的自由乘車者模仿的模式,大部分人前往傑克遜市,並在那裡被逮捕入獄。這種戰略成為試圖填滿監獄的嘗試之一。在傑克遜和海因茲縣監獄被填滿後,示威者被轉移到臭名昭著的密西西比州立監獄英語Mississippi State Penitentiary(被稱為Parchman農場)。這裡的虐待包括投進最高級別秘密單元(死囚牢房),只允許穿內衣,禁止鍛鍊,禁止收發郵件。當自由乘車者拒絕停止吟唱自由之歌時,監獄官員帶走了他們的床墊、床單和牙刷,並拆掉了窗戶上的屏風。

著名的自由乘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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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眾議院議員約翰·劉易斯(John Lewis)(D-GA)
  • 詹姆斯·L·比維爾牧師(James L. Bevel)
  • 馬爾科姆·博伊德牧師(Malcolm Boyd)
  • 斯托克利·卡麥可(Stokely Carmichael) [24]
  • 威廉·斯隆·科欣(William Sloane Coffin)
  • 詹姆斯·L.法瑪爾博士(James L. Farmer, Jr.)
  • 美國眾議院議員鮑勃·菲爾勒(Bob Filner)(D-CA)
  • 威廉·E·哈勃(William E. Harbour)
  • 伯納德·拉斐特牧師(Bernard Lafayette)
  • 威廉·馬奧尼(William Mahoney)
  • 查爾斯·內博內特(Charles Neblett)
  • 沃利·納爾遜(Wally Nelson)
  • 詹姆斯·佩克(James Peck)
  • 黛安納什(Diane Nash)
  • 弗雷德·舒特爾斯沃(Fred Shuttlesworth)
  • 卡羅爾·露絲·希爾沃(Carol Ruth Silver)
  • 羅比·多麗絲·史密斯-羅賓遜(Ruby Doris Smith-Robinson)
  • 沃克(Wyatt Tee Walker)
  • 詹姆斯·茨威格(James Zwerg)

參加自由乘車的爭取種族平等大會(CORE)成員,1961年5月4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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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翰·劉易斯(John Lewis)
  • 弗雷斯·伯格曼(Fraces Bergman )[24]
  • 沃爾特·貝格曼(Walter Bergmman)
  • 阿爾伯特·畢格羅(Albert Bigelow)
  • 艾德·布蘭科恩海姆(Ed Blankenheim)
  • 班傑明·埃爾頓·考克斯(Benjamin Elton Cox)
  • 詹姆斯·法瑪爾(James Farmer)
  • 羅伯特·G.格林芬(Robert G. Griffin)
  • 赫爾曼·哈里斯(Herman Harris)
  • 吉納維芙·休斯(Genevieve Hughes)
  • 吉米·麥當勞(Jimmy McDonald)
  • 艾弗·摩爾(Ivor Moore)
  • 湄弗·朗西絲·莫爾特里(Mae Frances Moultrie)
  • 詹姆斯·佩克(James Peck)
  • 約瑟夫·帕金斯(Joseph Perkins)
  • 查爾斯·佩森(Charles Person)
  • 伊薩克·雷諾(Isaac "Ike" Reynolds)
  • 亨利·托馬斯·漢克(Henry ("Hank") Thomas)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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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迺迪兄弟(The Kennedys)提倡要有一個「冷卻期」,他們譴責說,示威者的行為是不愛國的,因為他們使美國在冷戰時期在世界舞台上處境十分被動。[9][25]美國司法部長羅伯特·甘迺迪申明他認為美國司法部不會在關於憲法權利有爭議的問題上偏向哪一方。他的觀點激怒了民權支持者,他們認為司法部有義務執行最高法院的判決並保護公民行使他們的憲法權利而免受暴力威脅。[12]

爭取種族平等大會英語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拒絕了「冷卻期」。他們組織了自由乘車者協調委員會(Freedom Riders Coordinating Committee)使自由乘車運動在6月到9月順利進行。[12] 在這幾個月中,超過60次自由乘車運動在南部進行,[26]其中大部分最終匯集到傑克遜。在傑克遜總共超過300名示威者被逮捕。在南部的其他城市也有許多示威者被逮捕。據估計接近450名示威者參與自由乘車運動,其中75%的參與者為男性,同樣75%的參與者在年齡在30歲以下,白人和黑人參與者的人數相當。

1961年夏,自由乘車者也抗議其他形式的種族歧視。他們一起坐在種族隔離的餐廳、午餐櫃檯以及酒店。當目標是大公司,比如連鎖酒店時,這種行為尤其有效。由於害怕這些抵制影響生意,老闆們開始解除商業上的種族歧視。

6月中旬,一群自由乘車者計劃在佛羅里達州塔拉哈西結束自由乘車運動,然後從塔拉哈西機場乘飛機返回。警察護送自由乘車者從長途汽車站到機場。在機場,他們決定在一家掛著「只為白人(For Whites Only)」牌子的餐廳就餐。店主拒絕為他們提供服務。儘管餐廳為個人所有,但也是從縣政府租來的。他們取消了飛機的預定,決定等到餐廳重新開門以招待他們。他們當晚等到11點然後第二天又返回。在這期間,反對他們的人群聚集,揚言以暴力阻止他們的行為。1961年6月16日,示威者在塔拉哈西以非法集結罪被逮捕。[27]此次逮捕和後續審判後來被稱作德雷內訴塔拉哈西市案(Dresner v. City of Tallahassee). 1963年,對他們的審判上訴到最高法院,法院以技術原因為由拒絕聽取這個案子。[28]

這個影響很廣的事件,在國際上激起了不滿,迫使美國政治領導做出了決定。1961年5月29日,總檢察長羅伯特·甘迺迪州際商務委員會英語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遞交訴狀要求其服從他們於1955年11月在薩拉·基斯訴卡羅萊納長途汽車公司案(Sarah Keys v. Carolina Coach Company)中關於乘坐長途汽車取消種族隔離的判決。這項判決清楚地否定了在州際乘車上的「隔離但平等」政策。時值南卡羅萊納州民主黨門羅·詹森(J. Monroe Johnson)任州際商業委員會主席,委員會沒能執行這項判決。

1961年9月,州際商業委員會發出強制命令,新的政策在薩拉·基斯訴卡羅萊納長途汽車公司案(Sarah Keys v. Carolina Coach Company)判決下達六年之後,終於在1961年11月1日生效。新的州際商業委員會法規生效以後,乘客可以在州際長途汽車和火車上坐在他們想坐的位置;「白人」、「黑人」的牌子在終點站被摘除;種族隔離的飲水機、廁所、候車室被合併;午餐櫃檯開始對所有顧客服務,無論他們的種族。

自由乘車運動激起的大範圍的暴力在美國社會掀起巨浪。社會各界媒體強調,擔心自由乘車運動激起大範圍的社會混亂和種族分歧。白人群體的媒體譴責爭取種族平等大會採取的直接行動的方法,部分美國國家媒體醜化自由乘車者。

與此同時,自由乘車運動在全美的黑人和白人間建立了巨大的信任,也激勵很多人參與直接的民權運動。也許最重要的是,北部的自由乘車行動站在黑人一邊面臨危險,這激勵了許多住在南部農村的黑人。他們成了更大範圍的民權運動的骨幹,包括選民登記和其他活動。南部黑人漸漸在他們的教堂周圍、社區中心組織起來。自由乘車運動激勵了人們參與到其他後續的民權運動中去,包括選民登記、自由學校和黑人權力運動

紀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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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慶祝自由乘車運動50周年,奧普拉·溫芙瑞邀請所有仍在世的自由乘車者參與他的 special program 電視節目來紀念他們的傳奇。該集節目在2011年5月4日播出。 與此同時,2011年4月28日至5月2日,一個自由乘車者的重聚會議在芝加哥舉行。 參與者簡歷及節目和其他信息請參見 Traveling Down Freedom's Main Lin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1年5月6日至16日,來自全美的40名大學生登上長途汽車,從華盛頓到紐奧良,追隨當年自由乘車者的路線。[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1年學生自由乘車運動(The 2011 Student Freedom Ride)是為紀念自由乘車運動50周年。由PBS和「美國印象」(American Experience)贊助。學生沿途與民權領袖見面,並和當時參與運動的示威者(Ernest "Rip" Patton, Joan Mulholland, Bob Singleton, Helen Singleton, Jim Zwerg, and Charles Person)一起完成了旅程。2011年5月16日,PBS播放了紀錄片《自由乘車者》(Freedom Riders)。

2011年5月19日至21日,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在當年爆發暴力衝突的公交車終點站(Greyhound Bus terminal)內新落成的自由乘車運動博物館舉行活動紀念自由乘車運動。進一步的信息參見 Freedom Rides Museum。2011年5月22日至26日,50周年重聚會議在傑克遜舉行,以紀念自由乘車運動到達傑克遜。 進一步的消息參見 Mississippi Freedom 50th: Return of the Freedom Riders

2011年,巴勒斯坦活動家受自由乘車者啟發,使用同樣的方法在以色列登上拒絕其搭乘的公交車。[29][30][31]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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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364 U.S.
  2. ^ 328英語List of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cases, volume 328 U.S. 373 (1946); also Morgan v. Virginia. Law.cornell.edu. [2011-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03). 
  3. ^ The Freedom Rides. 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 [20 March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10). 
  4. ^ "1961 Freedom Rides Map"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Library of Congress
  5. ^ Journey of Reconciliation. Spartacus Educational. [2008-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4). 
  6. ^ FReedom Ride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Freedom Rider, PBS.
  7. ^ Civil rights rider keeps fight alive. Star-News. 30 June 1983: 4A [10 April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5). 
  8. ^ 8.0 8.1 8.2 8.3 "Freedom Riders," WGBH American Experience. PBS. [2011-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4). 
  9. ^ 9.0 9.1 9.2 9.3 9.4 Get On the Bus: The Freedom Riders of 1961. NPR. [2008-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4-17). 
  10. ^ Photo of a Greyhound bus firebombed by a mob in Anniston, Alabama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7-06-15.. Retrieved 2010-02-01.
  11. ^ Taylor Branch, Chapter 11 ("Baptism on Wheels", Parting the Waters: America in the King Years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Freedom Rid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Civil Rights Movement Veter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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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Photo of Jim Zwerg in the hospital, beaten and bruised.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2-03-11. Retrieved 2010-02-01.
  18. ^ BERNARD LAFAYETTE Jr., "The Siege of the Freedom Ride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Opinion page, New York Times, 19 May 2011, carried at blog for Baltimore Nonviolence Center, accessed 24 February 2012
  19. ^ "Witness: Freedom Ride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BBC, broadcast, 31 August 2011, accessed 24 February 2012
  20. ^ Wel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Justice.gov. [2011-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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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Freedom Ride Map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Retrieved 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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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Dresner v. City of Tallahassee, 375 U.S. 136, 11L ed 2d 208, 84 S.CT. 235 (1963).. 1963 [2011-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06). 
  29. ^ "Palestinian Freedom Riders Arrested on Bus to Jerusale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Washington Post, 15 November 2011
  30. ^ "Palestinian freedom riders board Israeli buses in protes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31. ^ Palestinian 'freedom riders' board settlers' bus. BBC News. November 15, 2011 [2012-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1-0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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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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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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