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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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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懷忠(1946年8月1日—2004年2月12日),男,安徽亳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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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懷忠自幼喪父,出身貧苦。1993年,擔任阜陽市市長。1996年,擔任中共阜陽市委書記。1999年,升任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因受賄案被判處死刑。2004年執行[1]。其偽造大量發票,部分發票的簽名甚至是「秦始皇」、「葉利欽」、「柯林頓」和「地府」等。阜陽市市民稱之為「王三億」。

2015年4月14日,媒體「大紀元」爆料稱(報道真實性存疑),王懷忠被判處死刑的真實原因是其在坦白犯罪時,交代了向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行賄450萬元人民幣的事實[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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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怀忠腐败案查处始末:200万元贿款揭开了盖子. 安徽日報. [2012-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6). 
  2. ^ 官媒旧案重提 网曝江泽慧涉王怀忠死刑案. [2015-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5).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秦德文
中國共產黨阜陽市委員會書記
1995年10月 - 1999年10月
繼任:
劉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秦德文
阜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3年3月 - 1995年10月
繼任:
喬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