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邁倡議
外觀

清邁倡議是東南亞國家協會十個成員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日本和大韓民國之間簽署的一項雙邊貨幣互換協議。[1]
東協各國為應對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2],以及一些東協成員國為應對短期流動性危機、減少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依賴,率先互相簽署貨幣互換協議。[3]
2000年5月6日,在泰國清邁舉行的亞洲開發銀行年會上,東協與中日韓(ASEAN+3)各方決定將貨幣互換協議擴大到整個東協以及中日韓,即東協國家之間、東協國家與中日韓之間、中日韓之間互相進行貨幣互換,擴大後的雙邊互換協議就叫清邁倡議。[1]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The News International: Latest News Breaking, Pakistan News.
- ^ 祝小兵著,東亞金融合作 可行性、路徑與中國的戰略研究,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12,第111頁
- ^ Stiglitz, Joseph E. Making Globalization Work. Penguin Books. 2007. §9, p. 261. ISBN 9780141024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