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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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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鋐
大明浙江道監察御史
籍貫直隸蘇州府嘉定縣
山東登州衛軍籍
字號字汝器,號竹塘
出生成化十六年(1482年)六月初九日
逝世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正月六日
配偶娶任氏
親屬(子)浦之洙
(孫)浦朝柱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浦鋐(1482年—1542年),字汝器,號竹塘[1]山東登州衛軍籍,直隸蘇州府嘉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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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東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八十九名,三甲第二百一名進士。刑部觀政,授洪洞縣知縣,嘉靖二年(1523年)升湖廣道監察御史[2],奏疏武定侯郭勛奸貪,忤旨奪俸,以終養母歸里,丁母憂,服闋,起為河南道監察御史,考察罷職,十八年(1539年)起為浙江道監察御史,十九年(1540年)巡按陝西[3],二十年(1541年)十二月論救河南道監察御史楊爵被逮下詔獄並受杖,二十一年(1542年)正月六日死於獄中。

隆慶元年(1567年)明穆宗即位後卹典[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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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浦達;祖父浦安;父浦政,義官。母袁氏。慈侍下。從兄浦鈺(典膳)、浦鑰,從弟浦鍾(典膳)、浦鑑、浦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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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國朝獻徵錄 ,65卷 ,347
  2.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32卷
  3.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54卷
  4. ^ 《明史》(卷209):浦鋐,字汝器,登州衛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洪洞知縣,有異政。嘉靖初,召為御史。刑部尚書林俊去國,中官秦文已斥復用,鋐疏力爭之。且言武定侯郭勛奸貪,宜罷其兵權。忤旨,奪俸三月。以養母歸。母喪除,起掌河南道事。給事中饒秀考察黜,訐鋐與同官張祿、段汝礪,給事中李鳳來,考功郎余胤緒,談省署得失,鋐等坐罷。家居七年,廷臣交薦。起故官,出按陝西,連上四十餘疏。總督楊守禮請破格超擢,未報。而楊爵以直諫繫詔獄,鋐馳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亂,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則忠諫進而化理成。言路塞,則奸諛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獄,幽囚已久,懲創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愨誠孚鄉里,孝友式風俗,有古賢士風。且爵本以論郭勛獲罪。今勛奸大露,陛下業致之理,則爵前言未為悖妄。望弘覆載之量,垂日月之照,賜之矜釋,使列朝端,爵必能盡忠補過,不負所學。」疏奏,帝大怒,趣緹騎逮之。秦民遠近奔送,舍車下者常萬人,皆號哭曰:「願還我使君。」鋐赴徵,業已病。既至,下詔獄,搒掠備至。除日復杖之百,錮以鐵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絕,徐張目曰:「此吾職也,子無然。」繫七日而卒。穆宗嗣位,卹典視爵等。
  5.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藍田,《浙江道監察御史浦先生鋐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