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顥
沈顥[註 1](1971年3月—),男,浙江平湖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傳媒工作者。1992年從北京大學中文系畢業,進入南方報業[1]。曾任南方報業傳媒集團21世紀報系執行總編輯、《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行人,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等職務。先後發表過《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面》(《南方周末》1999年新年獻詞)、《瞧 那些新聞聖徒》。2015年12月24日,因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2]
生平
[編輯]1992年,北京大學中文系畢業,進入南方日報[1]。後擔任《南方周末》報社新聞部主任,編委。
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擔任《城市畫報》社執行副主編,主持畫報的日常運作。後擔任《21世紀經濟報道》報社主編。
2004年12月21日,在《21世紀經濟報道》年會上以「21世紀報系發行人」身份致辭[3]。
2007年12月8日,在「第四屆中國最佳企業公民評選」會議上以「21世紀報系執行總編輯」身份致辭[4]。
2008年,任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後兼任21世紀報系黨委書記。
2011年12月6日,在「21世紀GNH國民幸福論壇」上致辭[5]。
2011年12月30日,在「2011社會創新國際論壇」上致辭[6]。
2014年2月8日,撰文《一封來信,命運下降通道中的上升舞曲》[7]。
2014年9月,被上海市公安局帶離調查,後在採訪中承認收取企業的「保護費」[8][9]。
2015年2月28日,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起訴[11][12]。
2015年8月20日,因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罪,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3][14]。
2015年12月,因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節,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15][16][17][18][19]。新華社就此案發表《新華時評:手握公器要心存戒尺》[20]和《「偶像」的沉淪——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及原總裁沈顥罪案啟示錄》[21][22]等文章。
註解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辛傳. 沈颢: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2011-05-06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2) (中文(簡體)).
從北大中文系畢業後,沈顥進入《南方周末》,成了一名普通記者。
- ^ 新華網記者. 沈颢反省:我违背了新闻操守层面基本观念. 網易新聞. 2014年9月29日 [2017年7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7月1日).
- ^ 新浪財經. 图文:21世纪报系发行人沈颢致辞. 新浪網. 2004-12-21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 ^ 新浪財經. 21世纪报系执行总编辑沈颢先生致开幕辞. 新浪網. 2007-12-08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 ^ 新浪財經. 沈颢:建设幸福社会促进和谐目标. MSN中國. 2011-12-06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19) (中文(簡體)).
2011年12月6日,21世紀GNH國民幸福論壇在北京舉行。圖為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致辭。
- ^ 21世紀經濟報道. 沈颢:媒体在社会创新中的角色. MSN中國. 2011-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16) (中文(簡體)).
- ^ 理財周報. 沈颢:一封来信,命运下降通道中的上升舞曲. 新浪網. 2014-02-08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 ^ 南京日報記者. 21世纪报系涉新闻敲诈近10亿元 沈颢承认组织领导. 人民網. 2014年9月30日 [2017年7月1日].
- ^ 21世纪报系总编狱中承认领导参与新闻敲诈. 央視網. 2014-09-29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9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的一則微博,引起眾人的廣泛關注,此前一天,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行人沈顥、總經理陳東陽等5人,因涉嫌敲詐犯罪,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 法人. 失掉力量的沈颢:北大才子新闻梦的沉沦. 新浪網. 2015-03-06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14) (中文(簡體)).
2014年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 ^ 原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今日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上海市公安局. 2015-02-28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 ^ 原21世纪传媒总裁沈颢等30余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中新網. 2015-02-28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27).
- ^ “二十一世纪传媒”系列案30名被告人及15家被告单位被依法提起公诉.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2015-08-20日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 ^ 21世纪传媒原总裁沈颢等30人被公诉 涉敲诈勒索等罪. 中新網. 2015-08-20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9) (中文(簡體)).
- ^ 人民網記者. 21世纪传媒系列案宣判 原总裁沈颢获刑4年. 中國經濟網. 2015年12月24日 [2017年7月1日].[永久失效連結]
- ^ 21世纪传媒系列案宣判 原总裁沈颢获刑4年. 人民網. 2015-12-24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28) (中文(簡體)).
以被告人沈顥犯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節,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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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覓雲. 21世纪报系沈颢获刑 中国媒体报道受限. BBC News 中文. 2015-12-24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27) (中文(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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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華社. 新华社评沈颢案:“偶像”的沉沦. 新浪新聞. 2015-12-24 [2025-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28)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