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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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人蔘公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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한국인삼공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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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 | 1899年 韓國宮廷蔘政課 |
總部 | ![]() |
業務範圍 | 全球 |
產業 | 人蔘 |
網站 | http://www.kgc.or.kr ![]() |
正官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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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 Kwan Jang | |
產品類型 | 人蔘 |
持有者 | 韓國人蔘公社 |
國家/地區 | ![]() |
所屬產品 | 6年根高麗蔘(天、地、良)
蔘糖、蔘粉、蜂蜜切片、膠囊 |
目標市場 | 全球 |
口號 | 正:正統、正宗、正式 官:官方、政府之意 莊:裝,經修飾之意 正官庄 給您健康的承諾 |
網站 | [1] |

正官庄(韓語:정관장),是由韓國政府全資附屬公司「韓國人蔘公社(韓語:한국인삼공사/韓國人蔘公社 Hanguk Insam Gongsa,KGC)」製造的人蔘品牌[1]。
歷史
[編輯]1899年於韓國宮內府內藏院設置「參政課」;1908年韓國官方實施人參專賣法。至1948年,更名為「大韓民國財務部專賣局鹽參課」;1952年,升級為專賣廳。
在以前,韓國的人蔘都是採自深山或人煙罕至的古林,所以被稱為野蔘或山蔘,由於具有非常好的養生功效,常作為進獻給朝廷的貢品。且在之後與鄰國進行貿易時,成為主要的出口商品,尤其到了「高麗王朝」時,這種現象更是達到了巔峰,這也是韓國出產的人蔘被稱為「高麗蔘」的由來。
從那時起,國家財務局頒布人蔘專賣法,政府一手掌握了買賣人蔘的權力。不過許多人仍然私下種植並販賣,一時之間市場上充斥著品質參差不齊的人蔘,日治朝鮮當局為區分官方製作與私製的人蔘,於1940年啟用「正官庄」的商標,開始在包裝上使用「正官庄」的標誌。表示出產的人蔘品質皆由國家所保證。也就是現在的正官庄名稱之由來。
韓國人參丸事件
[編輯]1998年-2001年,KGC在中國大腸癌發病率高的海寧市開展了一次為期3年的臨床實驗,目的是確定新產品「人參丸」(KGC稱含0.4毫克人參提取物)是否能預防大腸癌。「人參丸」的告知書中提到可能導致血壓升高,出現高血壓應停藥,高血壓患者也禁止參與。但是海寧一位叫做沈新連的農婦不識字,在未告知清楚的情況下就被馬橋衛生院參與實驗,並且當時就已經血壓偏高;之後她出現收縮壓超過230 mmHg(9.1 inHg)的高血壓危象,衛生院也沒有建議她停藥。沈新連之後情況惡化到不能下床,2004年2月23日死於尿毒症。[2]家屬將試藥機構告上法庭,但因為不能證明因果關係而敗訴。[3]由於一系列類似的臨床實驗事故,中國在2003年和2004年強化了臨床實驗的立法。[4]
該試驗由浙江醫科大學腫瘤研究所進行。另外還同時進行了一項胃癌預防試驗。[2]1999年的一篇期刊文章提到了這兩項正在進行的試驗,不過韓方機構的名稱不是KGC,而是「韓國補充和替代醫學研究所」。[5]
參見同業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走近「正官庄」 探秘高麗參,中國江蘇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2.0 2.1 [东方时空]浙江海宁试药农妇死亡调查. www.cctv.com. 2005-05-27.
- ^ 韩国人参丸在华试药惹风波(图). 海峽都市報. 2005-04-07.
- ^ 王岳. 从“韩国人参丸事件”反思我国药物临床试验中的法律问题. 醫院管理論壇. 2006, (12): 61-65.
- ^ Yun, Taik‐Koo. Update from Asia: Asian Studies on Cancer Chemoprevention. Annals of the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October 1999, 889 (1): 157–192. doi:10.1111/j.1749-6632.1999.tb08734.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