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等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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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等選舉(英語:second-order election)是由卡爾海因茨·賴夫(Karlheinz Reif)和赫爾曼·施密特(Hermann Schmitt)於1980年在《歐洲政治研究雜誌》發表的論文中提出的政治學理論,指在政治體系中重要性次於首等選舉的選舉類型[1][2]。
與大選等首等選舉相比,次等選舉的實際影響力和關注度相對較低,其投票結果往往更多受到國內政治矛盾的主導,而非選舉議題本身[2][3]。
定義和特徵
[編輯]次等選舉是在政治體系中重要性較低、利益相關度較弱的選舉類型,並將政治選舉劃分為兩個分類:首等選舉和次等選舉[3]。首等選舉(first-order election)指的是總統選舉等能決定政府組成和行政權力的國家層級選舉,而地方選舉、補選和歐洲議會選舉等非核心層級的選舉被歸類為次等選舉[2]。
次等選舉的選民參與度普遍低於首等選舉。相較於首等選舉,次等選舉因選民普遍認為其重要性較低,參與意願不足,導致投票率通常偏低。在次等選舉中,地區政黨和邊緣政黨相對更能獲得選民的支持,執政黨的支持率會有所下降。一些實行強制投票的國家如比利時和盧森堡,會通過法律以提高選民的投票率。在德國的部分地區由於地方選舉與歐洲選舉同期舉行,選民在次等選舉的政治參與顯著提升[2]。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賈文華. “次等选举”的右倾化——欧洲议会选举中极右翼政党的崛起与影响. 歐洲研究. 2014-05, 5: 51–70+6. CNKI OZZZ201405005
(中文(中國大陸)).
- ^ 2.0 2.1 2.2 2.3 Reif, Karlheinz; Schmitt, Hermann. Nine second-order national elections –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the analysis of European election results.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March 1980, 8 (1): 3–44. doi:10.1111/j.1475-6765.1980.tb00737.x (英語).
- ^ 3.0 3.1 Schmitt, Herman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elections of June 2004: Still second-order?. West European Politics. 2005, 28 (3): 650–679 [2025-01-25]. doi:10.1080/01402380500085962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