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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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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安世鄭濤淳熙癸卯(1183)在杭州定山風水洞題名:「梁安世次張、鄭濤次山偕來。淳熙癸卯六月初四日。」

梁安世次張。括蒼人(今浙江麗水),南宋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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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安世祖居麗水懿德鄉。父梁民懷,曾組織民兵抵禦方臘紹興癸酉(1153)鄉試,紹興甲戌(1154)登科,時年十九歲。《處州府志》記載,梁安世鄉舉、登科之年有祥瑞,其居住地前的小溪流中流湧起,高二丈餘。[1][2]紹興二十八年,任會稽縣尉。淳熙三年,為司農寺丞,權知韶州[2]至五年仍在任。淳熙六年,在任廣南西路轉運司判官(廣西運判),受命與安撫使劉焞一同商討廣西提刑司移治鬱林事宜。[3]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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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030卷引《處州府志》
  2. ^ 2.0 2.1 鍾振振《宋詞人考·梁安世》
  3. ^ 《宋會要輯稿》卷100,「官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