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如
外觀
朱炳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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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左布政使 | |
籍貫 | 桂陽縣 |
出生 | 嘉靖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劉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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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炳如(1524年—?),字仲南,號白野,湖廣衡州衛官籍,桂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湖廣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二名進士[1][2]。授行人,四十一年十一月選授雲南道試監察御史。四十三年兩淮巡鹽,隆慶元年(1567年)巡按廣西,三年(1569年)擔任泉州府知府,五年八月升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運使,萬曆二年(1574年)二月升本省參政,四年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五年十一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六年十一月升至陝西左布政使,九年十月為都給事中秦燿所劾,令致仕[3][4]
家族
[編輯]曾祖朱鎔;祖父朱琥;父朱希賢,貢士。母蔣氏;繼母王氏。慈侍下。弟躍如、蔚如[5]。
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朱炳如,字仲南,號白野,衡陽人。嘉靖已未進士,隆慶三年以御史出守泉州。至則慨慕王梅溪,真西山芳躅,葺其祠,為文記之。為政先教化而後刑罰,凡縉紳及僚屬皆推誠相待。集父老講明鄉約,雖風雨不輟。擇諸生才俊者,談道論文,士皆勃然自奮。庚午鄉試,一郡中式五十八人,首解額者二人。泉中人文,一時獨盛。訟至庭,反覆開譬,使輸於平,一朴不濫;一金不贖。居郡三載,不以家累自隨,惟兩仆供爨,如在旅舍。常掛一橐,門以內,薪水米蔬,無長物。誓不入泉民一錢以歸。擢兩浙鹺使,瀕行,囊橐蕭條。闔郡攀轅號送,竟一晝夜不得行里許。在浙中,清約亦如在泉時。累官陝西左布政使。祀名宦。舊志,參《三陵稿》。
- ^ 《湖廣通志》:朱炳如,衡陽人,嘉靖已未進士,官行人,奉使藩府,饋遺無所受。晉御史,視鹺淮南,庫積贖鍰三萬兩,牒漕司以佐邊備賑,得代出境,行笥惟圗書故衣。巡粵西,典試事,稱得人,及經畧諸山砦撫剿事宜,並中窽要。出守泉州,單騎赴任,一老蒼頭相隨,政暇延諸生談道藝。泉故有河通城中,如卦畫環學官,嵗淤久,且盡,炳如浚之。明年庚午鄉試,泉預解額者五十八人,京闈閩兩解,首皆泉人,僉謂浚河之應。轉兩浙運使,入覲,署上考,為天下治行第一,賜金綺,尚方食,累升陜西左布政使,清操始終,有詩文集若干巻,炳如尤有徳於泉郡,士建祠祀之,比西山梅溪雲。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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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萬慶 |
泉州府知府 隆慶三年-隆慶六年 |
繼任: 任汝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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