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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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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信省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4月8日
管轄範圍 北韓
駐地平壤中區域[1]
首長
  • 遞信相:朱勇日
上級機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內閣
下設機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諺文체신성
漢字遞信省
文觀部式Chesinseong
馬-賴式Ch'esinsŏng

遞信省朝鮮語:체신성),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負責郵政服務、郵政金融、郵件關稅、人壽保險、郵政養老金以及通信、報紙及電視等媒體廣播的部門,最主要工作是郵遞服務,還負責印刷北韓新郵。該部門還是亞洲-太平洋電信組織英語Asia-Pacific Telecommunity的成員。[2]

遞信省也被指在2010年通過從中國租用的IP位址發動了對韓國的網絡攻擊。[3][4]

歷任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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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廷柱韓語김정주_(1903년):1948年9月2日 - ?
  • 朴一禹:1953年3月 - 1955年11月28日
  • 金昌欽:1955年11月29日 - 1957年9月19日
  • 高俊澤:1957年9月20日 - 1958年4月24日
  • 崔賢:1958年4月24日 - 1962年10月22日
  • 朴英淳韓語박영순 (1905년):1962年10月23日 - 1967年12月16日
  • 朴英淳韓語박영순 (1905년):1967年12月16日 - 1967年12月27日
  • 金英彩:1977年12月15日 - 1980年
  • 金英彩:1980年 - 1982年4月4日
  • 金英彩:1982年4月5日 - 1986年12月28日
  • 金英彩:1986年12月29日 - ?
  • 金昌浩:1990年5月24日 - ?
  • 맹학수(孟學洙,暫譯)
  • 李錦范:2000年9月5日 - 2002年
  • 李錦范:2002年 - 2003年9月2日
  • 李錦范:2003年9月3日 - 2005年7月
  • 柳英燮:2005年7月 - 2009年1月
  • 沈哲浩:2012年2月 - 2015年
  • 金光哲:2015年 - 2021年
  • 朱勇日:2021年1月17日 - 今[5]

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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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雙方就郵政及電信行業的系列協定
北韓方面 中方 簽署地 簽署日期 協定名稱 主要內容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北朝鮮人民委員會遞信局 中華民國東北行政委員會郵電管理總局 1947年12月18日 中華民國東北解放區與北朝鮮間通郵通電臨時協定及其實施細則 1948年1月1日[6] 1950年2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4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通郵協定》 「兩國來往郵件指定由圖們南陽輯安滿浦安東新義州雙方各郵局,隔日互相派員前往對方局交換郵件。交換郵件時間規定為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7] 1950年2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4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通郵協定附加議定書》 由於兩國貨幣暫無匯率,補償金額暫照國內件丟失賠償處理。[8] 1950年2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4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電報通訊協定》 電報開放種類、線路、運維方式[9] 1950年2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4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有線電話通訊協定》 有線電話開放種類、線路、運維方式[10] 1950年2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4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電報及有線電話通訊協定附加議定書》 雙方費用計算交換方式[11] 1950年2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52年5月31日 《附錄 關於增訂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通郵、電報通訊及有線電話通訊協定及其附加議定書之議定書》 進一步明晰費率和辦理方式[12] 1952年7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北京 1954年3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互換郵政包裹協定》 開放了郵政普通包裹互寄[13] 1954年5月1日 1957年7月1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平壤 1957年6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郵政協定》 規定了符合標準的函件(信函、明信片、新聞紙、印刷品、盲人讀物、商品貨樣和事務文件)及保價信函、包裹及保價包裹的交換方法及費率分攤結算詳情[14] 1957年7月1日 有效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平壤 1957年6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電信協定》 規定了電報電話開辦種類及費率分攤結算詳情[15] 1957年7月1日 有效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 北京 2000年5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遞信省關於加強郵政領域合作的協議》 同意按照1999年北京萬國郵政公約及其函件細則和包裹細則辦理兩國間的郵件互換業務;擬增設琿春、元正互換局;開設郵政匯兌業務;使用特別提款權結算;研究開辦國際特快專遞業務(EMS)的可行性等。[16] 2000年5月26日 有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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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artino, John (編). Worldwide Government Directory with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2013. Los Angeles: Sage Reference. 2013: 889. ISBN 978-1-4522-9937-2. 
  2. ^ APT Members [亞洲-太平洋電信組織(APT)成員]. apt.int. 2019-02-22 [2019-02-24] (英語). 
  3. ^ 朝鲜任官二代沈哲浩为递信相. 韓聯社. 2012-02-14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4. ^ Cyberattacks Traced To North Korea [網絡攻擊溯源至北韓]. Associated Press. 2009-10-30 [2013-04-15] (英語). 
  5. ^ 朝鲜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四次会议任命内阁成员. 勞動新聞. 2021-01-18 [2021-02-01] (中文(中國大陸)). 
  6. ^ 中华民国时期 (1946-1949年9月) 的吉林 (PDF). 吉林省圖書館. 2011-01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通邮协定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49-12-25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通邮协定附加议定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49-12-25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电报通讯协定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49-12-25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有线电话通讯协定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49-12-25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电报及有线电话通讯协定附加议定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49-12-25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2. ^ 附录 关于增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通邮、电报通讯及有线电话通讯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之议定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52-05-31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互换邮政包裹协定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54-03-30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邮政协定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57-06-07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电信协定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1957-06-07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递信省关于加强邮政领域合作的协议.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 2000-05-26 [2025-07-11]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