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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伊河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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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以色列總理班傑明·納坦雅胡(左)、美國國務卿馬德琳·奧爾布賴特亞西爾·阿拉法特出席懷伊河備忘錄的談判會議

懷伊河備忘錄是1998年10月23日,在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主持的下,班傑明·納坦雅胡亞西爾·阿拉法特白宮簽署的一項協議。在1998年10月15日至23日期間,巴以雙方在美國馬里蘭州懷伊河附近就該協議內容進行談判。[1] 1998年11月17日,以色列國會以75票支持對1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該備忘錄。備忘錄於1998年11月2日生效。該備忘錄旨在恢復執行奧斯陸第二協議,即以色列從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撤軍。

不過最終以色列只從C區撤出了2%,而不是根據備忘錄所要求的13%。 [2]雙方互相指責對方未履行《懷河備忘錄》規定的各自的責任。

根據1998年11月初的民意調查顯示,74%的以色列人支持該協議。 [3]然而利庫德集團內部存在反對意見,甚至後來內塔尼亞胡政府遭到不信任動議投票時,有利庫德集團成員投了支持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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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ellman, Barton. Netanyahu, Arafat Sign Accord; Talks Nearly Founder After Israel Demands Convicted Spy's Release. The Washington Post. 24 October 1998: A1. 
  2. ^ The demise of the Oslo process. 原始內容存檔於16 August 2000. . Joel Beinin, MERIP, 26 March 1999.
  3. ^ Matthew Levitt. Human Rights in the Wye River Memorandum. Policywatch. Washington Institute for Near East Policy. 4 November 1998 [1 December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