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臣致敬
封臣致敬(英語:homage;法語:hommage;中世紀拉丁語:hominaticum,意為「關於人的」)是中世紀歐洲封建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儀式,用以確立領主與附庸之間的從屬關係。在這一儀式中,附庸通過象徵性行為表達對領主的尊敬與服從,並由此獲得領地的象徵性授權(即授職儀式,investiture)。致敬儀式是附庸向領主表明「我是您的人」(「I am your man」)的莊重承諾。
致敬不同於效忠(fealty)。後者義務較輕,可向多個領主宣誓,而致敬僅能對一位主君履行,因為附庸不能同時為多位領主效命。
儀式
[編輯]儀式一般包括附庸跪地、雙手合十置於領主手中,仿佛祈禱之姿,並向領主口頭宣誓效忠。部分情況下,儀式還包括「親吻禮」(osculum),象徵友誼與忠誠。這一儀式有時被視為源於中世紀早期的「推薦儀式」(commendatio),反映出父子般的相互義務關係。
領主承諾對附庸給予保護與扶持,通常包括授予莊園土地的使用權;附庸則承諾提供忠誠、軍事援助和參與領主議政等義務[1]。
案例
[編輯]英格蘭金雀花王朝的君主雖在英格蘭是主權君王,但在法國卻是諾曼第、安茹等地的公爵或伯爵,必須向法國國王行致敬之禮。例如亨利二世即在誓言中加入「我在海外所領之地」這一限制,以明確英格蘭本土不在致敬義務之列。
1204年,英王約翰失去諾曼第,許多擁有英法兩地領地的貴族被迫擇邊。部分貴族如威廉·馬歇爾等與法王達成協議:若一年一日內約翰無法收復諾曼第,他們將向法王致敬。類似的權宜安排反映出封建忠誠關係在現實政治中的彈性[2]。
1285年,法王腓力三世要求英王愛德華一世為加斯科涅出兵援法對抗阿拉貢,愛德華因未對法王行致敬而拒絕出兵。直至腓力四世繼位,愛德華才為維持和平,象徵性地履行致敬,並附加聲明此舉僅根據先王之間之和約條款而行[3]。
參考文獻
[編輯]- ^ Bloch, Mark (1961). Feudal Society Part I: The Growth of Ties of Dependence, English Translation, Routledge Publishing, pg. 146
- ^ Warren, W.L. (1997). King John, Yale English monarchs series, New ed., Yale University Press,
- ^ Prestwich, M. (1997). Edward I, Yale English Monarchs series, Yal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