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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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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主義(英語:Plurinationalism),又稱多民族性多民族,被定義為在一個國體(即一個有組織的社區或人民團體)內並存兩個或多個封閉或保存的民族群體。在多民族主義中,民族的概念是多元的,意味著在一個有組織的社區或人民團體內存在許多民族。從這一概念衍生出的「多民族國家」指的是多種政治共同體和憲法上的不對稱性。多民族性的使用有助於避免一個國家或社會內部的分裂。此外,多民族民主承認一個國體內存在多個民族。該術語起源於玻利維亞原住民政治運動,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初。,目前,玻利維亞和厄瓜多憲法上被定義為多民族國家[1][2]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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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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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olit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dictionary.reference.com
  2. ^ demo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freediction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