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向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所簽發的許可證,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或各省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發。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通過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向各級網信辦申請並取得許可[1]。
歷史
[編輯]早於2005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登載的必須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而具備採編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是國有單位,且任何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不得引入外資[2]。近年來,隨著行動網際網路的發展,一些媒體先後在微博、微信開設公眾帳號,同時開設客戶端,既有的規定已不合實際。與此同時,還出現了非法網絡公關、虛假新聞等問題。2017年6月1日,中共中央網信辦公布新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許可。新規還將新聞信息限定為「時政類新聞信息」,服務類別分為採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及傳播平台服務,其中「採編發布服務」的申請單位應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新聞單位[3]。
申請
[編輯]申請條件與資格
[編輯]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1]: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
- 主要負責人、總編輯是中國公民;
- 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內容審核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
- 有健全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制度;
- 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措施;
- 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和資金。
根據《規定》,提供服務的單位還應當向所在省級通信管理局辦理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許可或備案手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不得引入外資,申請採編發布服務許可的應當是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其採編業務和經營業務應當分開,採編業務不得引入非公有資本[1]。
申請手續
[編輯]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
- 主要負責人、總編輯為中國公民的證明;
- 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內容審核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的資質情況;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制度;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安全評估報告;
- 法人資格、場所、資金和股權結構等證明;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申請主體為中央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中央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的,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受理和決定;申請主體為地方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地方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的,由所在省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受理和決定;申請主體為其他單位的(即非國有單位),由所在省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受理和初審,再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決定[1]。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相關業務的需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申請續辦[1]。
運營管理
[編輯]《互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設立總編輯職位,建立總編輯負責制,總編輯需具備相關從業經驗並報所屬網信辦備案。相關從業人員應取得相應資質,接受培訓與考核,從事採編活動的人員還需持有新聞記者證[1]。
另外,《規定》明確服務單位設立信息發布審核、公共信息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措施。服務提供者為用戶提供信息傳播平台服務,用戶需提供真實身份信息。而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時應轉載符合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並按規定註明來源、原作者、原標題、編輯真實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1]。國家網信辦亦會以持有許可的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為依據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在轉載新聞時,必須依據稿源單位名單,超範圍轉載者將受到處罰。對於「不再符合條件、日常表現不佳、缺乏影響力」的單位將會被移出稿源名單[4]。
編號規則與展示
[編輯]每家取得許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其許可證編號為11位。以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為10120170001為例[5]:
- 地區代碼(第1、2位):即該單位所在省級行政區的行政區劃代碼,中央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中宣部主管的單位以10表示。
- 許可單位(第3位):其中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為1,其他單位為2。
- 許可年份(第4-7位)
- 年度流水號(第8-11位)

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明顯位置明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025年1月,國家網信辦表示,稱「為進一步規範網絡傳播秩序,提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辨識度」,該局推進實施「持證亮牌」工程,協調主要網站平台在經許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主體開設的帳號顯著標註「紅V」標識,並在帳號信息頁公示服務主體名稱、許可證編號和服務類別,以此區分其他認證帳號[6][7]。
相關統計
[編輯]根據國家網信辦於2025年4月27日發布的信息,截至2025年3月31日,經各級網信部門審批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總計3660家,共計19519個許可服務項,其中公眾帳號數量占比最多,有14169個;應用程式則有3296個;網站1889個[8]。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中國網信網. [2025-05-15].
-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中國政府網. [2024-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10-10).
-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新看点. 君合律師事務所. [2024-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10-10).
- ^ Pm, 發布 / 2021年10月21日 2:40. 财新网不被列入中国新版互联网稿源名单 | 早报. www.zaobao.com.sg. [2021年11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年6月18日) (英語).
-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重庆上游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PDF). 上游新聞. [2025-05-16].
- ^ 国家网信办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 新華網. 2025-01-25 [2025-05-16].
- ^ 网信办设「红V」认证 规范新闻发布. std.stheadline.com. 2025-01-26 [2025-01-26] (中文(香港)).
-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中國網信網. 2025-04-27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