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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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同文指語言在書寫方面的標準化、筆談時用同一種符號體系、或者不同語言或方言共享同樣的文字體系(即用同一套表意文字的字形與字義來書寫各自的母語,如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
在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書同文被普遍認為是秦始皇在吞併六國後為推行中央集權的郡縣制而用秦國小篆作為正統漢字字體取締所有其它戰國變種篆體的政策。但隨著毛筆的發明和普及,在秦朝末年基本上已經發生隸變,由與現代漢字已無大異的隸書取代了小篆成為通用文體,為日後歷朝歷代文字的統一奠定了基礎。
在19世紀前的東亞,朝鮮、日本及越南的文人因為受漢文化影響有與中國共享漢字的書寫傳統,互相之間認為是「同文之國」;而此文除了文字的書寫體系相同外,也包括同一種文明體系的意思[1]。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Howland, Douglas R. Border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Geography and History at Empire’s End.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6-05-07. ISBN 978082231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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