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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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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原文名称日语:華北交通株式会社
公司类型株式会社
公司结局解散
成立1938
结束1945
总部华北临时政府北京市
业务范围华北地区
产业交通运输
服务交通运输
资产净值0.5亿日元
员工人数110,000

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日本侵华战争时于中国北部地区创建,包括当时的蒙疆(察绥)、华北(冀鲁豫)、苏北,属于南满洲铁道的公共运输公司、国策会社。表面为中日合资公司,但实质上为日本国有公司。会社本部位于北平市长安街17号。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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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现北京饭店贵宾楼)

卢沟桥事变后,1937年7月9日,关东军铁道线区司令部向满铁发出了派出人员器材的命令。满铁天津事务所扩大为“北支那事务所”。1937年10月11日,日本华北方面军发布了《华北铁路运输纲要》,交通事业由满铁北支那事务所统制经营。1938年10月26日,华北铁路(含陇海线)交由满铁北支那事务局统制,设北平、天津、济南、张家口、太原、开封、铜山设铁路局。事务局内设总务、人事、经理、调查、运输、水运、车务、工务、警务等部。1938年6月,日军为统制华北内河民船,设立“中国内河航运公会”;1939年2月,任日人渡濑二郎为理事长,同时发表公示称“于3月1日起,实施勒令各河航业者加入该会,以便统制”,“各船舶应有日本军特务机关之《航行许可证》,否则不许航行。日本军之特务机关及内河航运公会职员之检查官,对航行中及停泊中之船舶,得随时检查其是否有《航行许可证》及所搭载之货物”,“日本军队可随时征用各船舶”。

后因“业务渐趋兴盛”,遂于1939年4月17日在天津招开华北运输株式会社成立股东大会。资本金计四亿元,内日本国策会社性质的华北开发株式会社二亿三千五百万元、满铁一亿二千万元、华北政务委员会四千五百万元”。实收资本四分之一。“其业务除经营华北境内之铁道、公路、内河水运外,蒙疆地区之铁道亦委托其运营,并担任塘沽新港连云港之修筑工事”。[1]

1945年(民国34年) - 因日本战败,公司结业。

公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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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业局(局长、参与)-交通主管、商工主管、农竹林主管、铁务主管、弘报主管、资料主管、统计主管、调查第一~第三主管、无任所局参与、法制、総务系长、资料室主事
  • 去处机关 各铁路局、总务所、调查课、产业课
  • 中央铁路农场
  • 中央铁路昌黎分场
  • 社员会 天津地方会、济南地方会、张家口地方会、开封地方会
  • 社员会机关报‘兴亚’

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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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支蒙疆 铁道略图-华北交通株式会社

京山线、京古线、京包线、京汉线、津浦线(徐州以北)、石太线、胶济线、陇海线(开封以东)、同蒲线等,总计5,610km

主要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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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陆号” - 釜山 - 北京的特快列车。
  • “兴亚号” - 釜山 - 北京的特快列车。

使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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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F6型蒸汽机车
  • PF3型蒸汽机车
  • MK1型蒸汽机车
  • MK6型蒸汽机车
  • ML1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20型)
  • ML2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70型)
  • ML3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90型)
  • ML4型蒸汽机车(京绥铁路200型)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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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 采成“日中戦争下の华北交通の设立と戦时输送の展开”
政治経済学・経済史学会‘历史と経済’第193号 2006年10月 p1~p1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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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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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诵唐:《华北开发公司之伟绩》,《中联银行月刊》第7卷第3期, 1944年3月,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