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莅民
外观
庄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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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行太仆寺卿 | |
籍贯 | 直隶河间府景州东光县 |
字号 | 字善甫,号礼斋 |
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十月十四日 |
逝世 | 万历二十六年 |
配偶 | 娶李氏,继娶杨氏,俱赠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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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莅民(1509年—1598年),字善甫,号礼斋,直隶河间府景州东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顺天乡试第五名举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一百二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进士[1][2]。户部观政,授陕西山阳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出为西安府知府,升陕西按察司副使,调云南按察司参政,改山西行太仆寺卿致仕。年九十卒,祀乡贤。著有《宣达录》。[3]
家族
[编辑]曾祖庄忠;祖父庄显,省祭官;父庄纲,寿官。母刘氏[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光绪《东光县志》:庄莅民,字善甫,号礼斋,年十七补博士弟子第一,旋奉父命赴都,从翰林席虚山学,卓有誉望。嘉靖十年以麟经魁畿内,二十六年举进士,筮仕山阳县,大计,治化居天下第二。先时有当道子过山邑,索夫役,竟弗应。及行取,将处以科道,当道者谓执事曰:庄山阳乃至此耶!铨部阿其意,授刑曹焉。恤刑绛都,议赈淮上,衡财折狱,各有成绩。遂以刑曹出守陕西西安府,是年升本省按察司、分巡河西道副使,驻鄜州,经画陕以西之北边,关辅士大夫、学官弟子暨正学书院诸弟子咸赠以言,有山斗瞻依、甘棠遗爱、棠荫颂声诸图诗,以志不忘嗣。调云南参政,德教治化,无异于陕。迁山西行太仆寺卿致仕。年九十卒,祀乡贤。著有《宣达录》。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