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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富 (永乐甲午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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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富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字号字好礼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天顺二年七月三十日
(1458年9月7日)
亲属(从弟)程志学
(子)程镛
出身
  • 永乐十二年甲午科举人

程富(14世纪—1458年9月7日),好礼南直隶徽州府歙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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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富是永乐十二年(1414年)甲午科应天乡试举人,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巡按江西,旱灾时抚州流寇曾子良以妖术惑众劫掠居民,他到任后调军攻打对方巢穴,释放胁从者千余人,得玺书褒奖,宣德十年(1435年)陞大理寺左少卿[2],上奏罢去江西造纸、铸钱二局,又上奏免除供应桅心杉樟等木二百四十余万,正统六年(1441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3],往陕西、甘肃参赞军务,上陈军民利病五事,八年(1443年)前往云南督理粮饷[4],九年(1444年)就平定麓川输运粮饷功劳陞左佥都御史[5],十年(1445年)督理粮饷秩满陞右副都御史[6],引疾致仕归里,天顺二年(1458年)七月去世[1][7]。子程镛获授新安卫世袭百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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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歙县志·卷六·人物志》:程富,字好礼,永乐甲午领乡荐,拜监察御史按江西,岁旱荒,抚州贼曾子良以妖术惑众,哄数万劫掠居民,富至即调军躬抵巢穴破之,俘获甚众,释胁从千余人,玺书褒奖,迁大理寺左少卿,奏罢江西造纸、铸钱二局,又奏免桅心杉樟等木二百四十余万,调行在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往陕西甘肃参赞军务,陈言军民利病五事,复以麓川不靖,再往云南督理粮饷,兼领官军守哨有功就军中,升左佥都御史,竣事还迁右副都御史,以疾陈请给驿还乡,子镛授新安卫世袭百户。
  2.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五》:(宣德十年五月)丁亥陞行在监察御史程富为行在大理寺左少卿,时富巡按江西,私于巡抚侍郎赵新,新以吉安府知府陈本深饷军捕寇功,掩为富功,故有是命。
  3.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八十》:(正统六年六月乙亥)……命大理寺左少卿程富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代之。
  4.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四》:(正统八年五月甲戌)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程富往云南督理粮饷。
  5.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正统九年六月)乙未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程富为本院左佥都御史……录其麓川剿贼馈运劳也。
  6.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正统十年六月)戊午陞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程富为本院右副都御史,时富在云南督理粮饷九年秩满,吏部以闻,上念其效劳于外故陞之。
  7.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三》:(天顺二年七月乙卯)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程富卒。富,直隶歙县人,由进士(举人)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宣德九年巡按江西,值大盘山贼暴发,佥事彭森率兵民剿之,富冒其功,升大理寺左少卿,正统六年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参赞陕西、甘肃军务,八年转左佥都御史,督运云南军储,征讨麓川还,升右副都御史,后以疾乞致仕,至是卒,讣闻遣官谕葬,富有才干但黩货好色,在云南时贪淫之迹尤著,家居以此自娱,恬然不以为愧,其于名爵实有玷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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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歙县志》·卷六·人物志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五、卷八十、卷一百四、卷一百十七、卷一百三十、卷二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