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皆兵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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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皆兵是一个汉语成语,出处自现代作家王朔《痴人》:“我知道这种勾当已发展到五花八门、全民皆兵的程度。”指把能参加战斗的人民全都武装起来,随时准备歼灭入侵之敌。
古代部落发生战争时,往往所有的男性成员都成为战士。强大的古代军事力量往往在和平时期也保持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以这种形式成为霸主。比较典型的有中国古代的秦国[1]和希腊的斯巴达[2],中古时期的蒙古帝国和未入关前的清朝[3],近代较著名的有一战、二战时期的德国、二战时期的日本。现代国家则有中立国瑞士和冷战时期的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中华民国、以色列。其中,以色列是典型的全民皆兵制国家。
简单来说,军国主义是扩张侵略性的全民皆兵。
近代应用
[编辑]在195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通过了由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中,还强调了“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把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武装起来,以民兵组织的形式,实行全民皆兵。背后的主张是“人民可以不主动侵略其他国家,但必须主动站起来保护自己的国土,领土主权不被侵犯”。[4]
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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