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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Meimeiyeh/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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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里是User:meimeiyeh的留言存档。如需留言给我,请至User talk:meimeiyeh

存档:2012年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日 (三) 01:12 (UTC)[回复]

音乐光碟封面图像[编辑]

你好,留意到阁下上传了一系列的音乐光碟封面图像。请留意,维基百科上所有未被使用的合理使用(非自由)图像均需要被删除。请尽快将图像加入到相关条目,以免图像被快速删除。谢谢!--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04 (UTC)[回复]

你需要将图像加入到条目(利用[[File:名字.檔案後綴]]),图像才能算是被合理使用,因为所有音乐光碟封面图像都是受版权法保护的,未被使用的非自由图像均算侵权。--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09 (UTC)[回复]
如果条目里有{{Infobox Single}}或{{Infobox Album}}模板,加入到cover参数就可以,例如

如果没有上述模板的话,则直接[[File:名字.檔案後綴]]就可。放心加入图像吧,所有编辑都可以被改正的!--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15 (UTC)[回复]

上面有色背景的文字已是示例(看到[[File:名字.檔案後綴]]的位置吗,是在 | Cover = 之后)。至于直接加入File:名字.档案后缀就是加到条目代码第一行。--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28 (UTC)[回复]
你看看User:Lakokat/沙盒。--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39 (UTC)[回复]
如果你是想要试试的可以先创个User:Meimeiyeh/沙盒。如果你有信心的可以直接编辑条目。条目的意思是像天生完美的页面。如果那些专辑的条目不存在,可以自己写。--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50 (UTC)[回复]
对。--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53 (UTC)[回复]
原则上并没有限制。但是如果是短条目,太多图片看起来不像百科条目(我想的啦~)。现时基本上是一张,如果封面有更改过,可以注明另加图片。如果是通常盘跟豪华版不是同一张图片的话,选一张(你觉得能代表该专辑的)图片就可以了。--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4:59 (UTC)[回复]

可能你并没有注明来源或版权信息。也可能是图像在删除的时候仍未被使用。其实我建议先找(或写)条目后上载图像,加入版权讯息后尽快将图像加入条目中。以File:Kimhyunjoong-EP Break Down .jpg为例,就是删除时仍未被使用。由于这些图像未被使用就肯定是侵权,所以会被快速删除。--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5:31 (UTC)[回复]

刚看了金贤重条目的编辑历史,发现图像曾被另一位编者删去,原因是:非合理使用。而你所创建的都是列表并非独立条目介绍专辑,可能会被同样原因删去图像。请参见WP:合理使用一页,提到“封面图像:用于辨识以及评论书刊、产品等(而不纯粹用于辨识)。”,所以现时那些图像的使用仍未合理,刚刚没说清楚抱歉了。如果可以的话,请为他们独立建立条目,但要注意内容应为中立(非爱好者站点,非宣传)介绍,参考WP:NWP:NOTWP:NPOV。我看看我能不能帮忙,但我不善于编写条目。--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7:45 (UTC)[回复]
现时该图像只是在金贤重个人音乐作品列表中使用,由于并没有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任何内容,只算是辨识该产品,我觉得尚未属合理使用。你可以看看Born_This_Way_(专辑)(虽然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等等关于专辑的条目,编写有关内容。--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8:35 (UTC)[回复]
既然列表已有,可以在列表条目中分章节写(其实即是独立写一条条目),因为独立开出来很容易被提删。至于图像,暂时仍被使用,不会被删。如果被删了,我再帮你上传了!呵呵--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8:40 (UTC)[回复]
是我说的像火星文了,不是你了解不清楚。你看看我的沙盒就知道了。--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8:53 (UTC)[回复]
恩,加油!--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1日 (三) 09:03 (UTC)[回复]

Re: File:Kimhyunjoong-EP Break Down .jpg[编辑]

File:Kimhyunjoong-EP Break Down .jpg已恢复--Eky- 2012年2月1日 (三) 06:19 (UTC)[回复]

专辑列表内容[编辑]

歌词乃受版权法保护之物,且不能被合理使用。无奈也得移除了。--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7:40 (UTC)[回复]

还有就是{{Infobox Album}}其实还有更多参数能填的,我在沙盒删去了一些参数只是希望你看的比较舒服。你看看介绍模板的文档(即是说明书)--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7:43 (UTC)[回复]
正询问该行政员的意见。还有就是你的签名连结错了,都连去了User:Example,应该连去User:Meimeiyeh吧。一按正好想留言,接着(噢)--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8:04 (UTC)[回复]
逃不了另建条目的命运。是我理解错误,抱歉--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8:09 (UTC)[回复]
签名OK了。现在我修改一下条目。--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8:11 (UTC)[回复]
恩。列表的图像要移除,图像不能在列表中使用。--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8:14 (UTC)[回复]
我先下线,明天加入战团。加油!--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8:27 (UTC)[回复]
那个例子嘛,只是未被发现而已,其实可以删的,然后命运一样(叹气)。--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2日 (四) 08:28 (UTC)[回复]

回: 请您恢复以下图片[编辑]

已经把它们回复了。--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02:58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原星章
创建歌手单曲专辑条目列表不遗余力,感谢您的贡献!请继续努力!--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5日 (日) 07:19 (UTC)[回复]

RE:求助[编辑]

完成!另外我只是创了两条条目,我才是仍需努力呢~--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5日 (日) 07:20 (UTC)[回复]

还有就是我的讨论页内容你是要我存档还是直接由他删了?--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5日 (日) 07:27 (UTC)[回复]

文件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Demisoda 5.jpg已列入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

文件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Demisoda 5.jpg已列入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Wing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8:02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拯救高奉实欧巴桑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風之清揚(討論) 2012年3月5日 (一) 13:40 (UTC)[回复]

Re:侵权[编辑]

您好,看得出阁下确实用心编辑了条目,可是阁下条目当中部分内容可能直接复制了其他网站的内容。阁下条目当中“是一部讲述原本在庆南……成功成为bestseller作家的电视剧”内容与其他网站上一模一样,所以我挂了模板。以上。--風之清揚(討論) 2012年3月5日 (一) 14:13 (UTC)[回复]

RE:条目插入ogg档案[编辑]

由于在专辑或单曲条目内比较少提供音讯样本,所以我也不清楚实际操作应该是怎样,我个人认为最多一首就好了,不是自由文件嘛。我建议您向User:Shizhao询问,他对版权处理和维基的方针指引有丰富经验和认识。--Lakokat 2012年4月13日 (五) 02:39 (UTC)[回复]

ogg上传[编辑]

不好意思,我没太看明白你遇到的问题到底是什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16日 (一) 00:34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190241.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编辑]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190241.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19日 (四) 00:49 (UTC)[回复]

User:Meimeiyeh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Meimeiyeh”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03#User:Meimeiyeh”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3日 (四) 08:30 (UTC)[回复]

文件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A-JAX <MAKING THE STAR>.jpg已列入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

HEY G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HEY G”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5#HEY G”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请留言 2012年5月15日 (二) 01:24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而且,请先看看怎样编辑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8日 (一) 00:48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而且,请先看看怎样编辑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8日 (一) 00:48 (UTC)[回复]

2012年6月[编辑]

您好,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感谢您在皇甫惠贞历年专辑列表所作出的编辑,但请注意不要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维基百科。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字句”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谢谢。-Hijk910留言2012年6月22日 (五) 06:19 (UTC)[回复]

您好,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感谢您在金贤重所作出的编辑,但请注意不要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维基百科。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字句”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谢谢。)-Hijk910留言2012年6月22日 (五) 06:30 (UTC)[回复]

请不要手工剪贴移动[编辑]

您好。请不要手工剪贴条目内容,例如Chakra (组合),因为这样会丢失条目的编辑历史。请使用移动功能或到Wikipedia:移动请求申请。谢谢。 --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7月19日 (四) 06:04 (UTC)[回复]

您好,在下已经帮您移动条目的动作,现已移动到Chakra (组合,下次要移动条目时记得利用移动功能否则条目历史会遗失。--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7月19日 (四) 06:08 (UTC)[回复]

Re:这样的条目编辑是合理的吗?[编辑]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那是有使用者不了解维基百科的编辑方式,把原先符合格式的内容改为不符合维基格式的写法(例如将标题改为不合样式的写法),一方面没有维基化使得原本的条目变得难以阅读,加上使用者对维基百科的操作环境不熟悉所致,因此阁下您可以将条目回退2012年7月2日的版本,这样就可以恢复到之前的版本。--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7月19日 (四) 13:41 (UTC)[回复]

有可能是因为阁下将Template:Tracklist模板当中重要的参数删除所致[1],因此没办正常显示,通常修改模板必须要熟悉模板的编辑法,建议回退到之前的版本就可以了,一般来说模板的功能正常就不需要再另外去做更动,要不然很容易就会出错,并且连带影响到其他使用这个模板的所有条目。--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7月19日 (四) 13:57 (UTC)[回复]
我先将模板回退,这样模板应该可以正常使用。--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7月19日 (四) 14:05 (UTC)[回复]

不知为何不尝试自行回退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4:13 (UTC)[回复]

我只是认为这个条目中的非自由图片似乎太多了一点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1日 (二) 12:54 (UTC)[回复]

我没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1日 (三) 13:37 (UTC)[回复]

我首先说明我做出这次[2]编辑的理由:

  • 在你的语言设置下,歌词摘录一段使用{{lang|ja|}}日语和汉字看起来似乎都一样,可在和我一样的简体字用户看起来那一段都是正体字,所以我的修改的目的就是只用{{lang|ja|}}把日语部分选中,能让简体字用户访问此条目歌词摘录时正常显示为简体字。
  • 把Tracklist中空白的参数删除掉这是肯定的,不删放那干什么呢?

以上就是我的理由,回退我最后一次编辑给我一个理由,谢谢。[3]--Fanglongzong(╯3╰) 2012年8月5日 (日) 11:53 (UTC)[回复]

RE:不删放在那也不会怎样吧[编辑]

呵呵,话说清楚点比较好。是,这些都不是问题,我要是没跟你解释直接再回退你的编辑你做何感想?还有参数没用放在条目里作甚?编曲、作曲等等信息已经有了,又不是信息不完整放那些参数在那方便他人补充。--Fanglongzong(╯3╰) 2012年8月5日 (日) 12:09 (UTC)[回复]

Re. Kara 条目[编辑]

编辑战请与相关编者讨论得到共识后方可编辑。乌拉跨氪 2012年8月8日 (三) 07:40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编辑星章
嗨~ 我很喜欢你撰写的音乐专辑条目,写得很棒唷。很多条目都是中文版独有,还特别剪辑了试听片段,谢谢你的热情付出。--Jasonzhuocn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21:10 (UTC)[回复]

您好。留意到您对一些条目的贡献是对内文进行简繁转换/地区词转换,例如A-JAX (组合)中的修订版本22299490,若您认为机器人的判断有误,请忽略此提醒。出于善意的假定,估计您可能是不大清楚维基百科具有简繁转换/地区词转换的功能,所以特意前来说明:

维基百科简繁转换及地区词转换的功能,正常情况下,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简体中文或是繁体中文,词汇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为港澳用语、台湾用语或是大陆用语。因此,除非是系统出现一些不能正确转换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内文的用字应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系统能够正常转换的话,维基百科的规则是不允许对其中的用字人工的进行简单的简繁/地区词修改的。

如果确实存在系统不能正常进行转换的情况下,请使用简繁转换标签,具体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zh-hans:简体用字;
zh-hant:繁体用字;
zh-cn:中国大陆用字;
zh-tw:台湾用字;
zh-hk:香港用字;
zh-sg:新加坡用字;}-

  注:上面的范例是为了方便阅读而进行的换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不换行。

请注意:如果在系统能够正常对用字进行转换的情况下,将原文中的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之间替换、或港澳用字、台湾用字、大语用字之间变更,被社群认定为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这将可能导致阁下的账号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

最后,祝编辑愉快,谢谢!Liangent-bot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3:59 (UTC)[回复]

Re:这样的图片是合理的吗?[编辑]

您好,关于阁下所提的问题,在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其实有提到合理使用的图片越少越好,原来的意思就是一个条目只能合理使用一张图片,后来因为有维基人将大量的版权图片放在某个条目使用超过十张图片,因此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因此引发了争论(详情请参考这里),一般来说在维基百科合理使用的图片数量越少越好,一到三张图片合乎合理使用的范围,而超过三张以上就会有侵犯版权之疑虑,因此这时候维基人之间会出面进行处理,这是为了避免版权所有人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侵犯版权的一项措施,因此我们非常重视版权的处理,除非是自由版权的图片(使用GFDL以及CC-BY-SA 3.0授权)。另外,分辨率过高的有版权图片其实也是违背合理使用的宗旨,因此遇到这一类型的图片,可以提交至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由维基百科社群来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在日本、韩国以及德国这三个地区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合理使用,所以在这三个语言是不存在任何合理使用的档案。因此,使用三张图片是在合理的使用范围,放太多张的话就可能因此引发纠纷以及诉讼,因此尽量少用有版权的档案或是改用自由版权档案能达到解释条目的目的才是维基百科的宗旨。最后,合理使用的决议说明也可以参阅维基媒体基金会的版权许可方针当中有详细说明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这是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决策,所有维基媒体计划都要遵守。--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8月21日 (二) 04:51 (UTC)[回复]

re[编辑]

机器人检测的是那个差异中对引号的修改,在zh-tw应该是能正确把“”转换成「」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6:57 (UTC)[回复]

Re:这样的图片是合理的吗?[编辑]

如果好几张图片利用重定向连结到同一个条目的话,那是不符合合理使用的做法,因为使用重定向还是会连结到原始条目,而图片的使用在什么条目上其实是可以查询。--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8月21日 (二) 07:15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编辑(A)荣誉[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助理编辑(A级)的最低要求;透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编辑(A)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2年8月31日 (五) 15:54 (UTC)[回复]

授予维基执行编辑(A)荣誉[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执行编辑(A)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执行编辑(A)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治愈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16:53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编辑]

原星章
恭喜获得维基执行编辑,再接再厉。^_^ 治愈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16:54 (UTC)[回复]

Re. 关于User:Onlyqueen用户[编辑]

未发现破坏行为。如果只是编辑战的话就无法进一步处理。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5日 (六) 16:52 (UTC)[回复]
多位用户参与的编辑战在哪里?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5日 (六) 17:02 (UTC)[回复]

2012年9月[编辑]

您在Sistar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广雅 范 2012年9月16日 (日) 04:41 (UTC)[回复]

Re. Kara[编辑]

从没看过艺人跟团体条目可以成为优良条目,你提的皇甫惠贞条目尽是爱好者向的内容,光第一个分类基本介绍那种类似百度百科的书写方式就不可能获选了,艺人类的条目从来、现在也无可能获选为优良条目,回到kara条目,我辛苦作了团名介绍分类你却移除,并且合并在条目主介绍里面让整个条目看起来杂乱未清楚分类,成员列表是条目阅览者进条目后仅次于主介绍后所要看的,你却改置于最底层是要给谁查询?我实在搞不清楚你为何要做这种看起来毫无章法跟依据的编辑。--Znppo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4:22 (UTC)[回复]

  • F(x)_(组合)条目是我现在清理过的,之前的旧版是这样(请按此进入)里面尽是百度百科书写方式的列表,团名介绍是我仅次于条目主描述的第一个分类,主描述编的太多会让查阅条目者阅览困难,尽量作分类编到所属内容,让条目看起来清楚条理分明,条目的主叙述力求精简只要列出具代表意义的出道日期及首张推出的作品即可,而且我还把繁杂叙述编入每年大事纪里面,Kara跟Wonder Girl条目是因为我现在没时间清理这些条目而没有作如同类似F(x)_(组合)条目的清理。--Znppo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4:36 (UTC)[回复]
  • 还有我要劝告你onlyqueen常驻在成员列表,一有人更动列表内容(特别是队中职务这一项)他随即就会加以改回,他有他对于成员列表编写的坚持,他出没的条目在韩国较受欢迎的男团跟女团都有,你没事别去碰这块,别自讨没趣,一定是跟他造成编辑战。--Znppo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4:43 (UTC)[回复]
  • 我劝你要让这类艺人条目编写成优良条目不如去找一个人少一点涉足的条目(如音乐专辑条目),编写产生的编辑争议会比较小,众多人出没的流行音乐团体条目几乎不可能达成什么编辑共识,努力跟多位编者尝试沟通试图达成共识的结果就是妥协退出,因为这类条目皆有大量编者兼具爱好者,加与不加、列与不列、哪个要先列后列很容易形成编辑争议导致编辑战,维基百科讲求编者共同编辑,有争议发生时要求沟通来达成共识,与其那么劳心费力跟每个编者(可能同时是爱好者)试图达成编辑共识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最后的结果就是妥协退出,这是一点小忠告。
    还有你在Kara条目把我的编辑全版本回退,我已经有心理准备要打编辑战了。--Znppo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7:43 (UTC)[回复]

Re. Kara[编辑]

  • 现在流行乐团条目的编写方式趋向爱好者向及一般编辑向两者混合编写的方式,这是众多编者无形中互相达成一种妥协,在条目里面仅加爱好者相关的内容是不可能的、同样的把爱好者向的内容全部去除仅加一般编辑的内容这也是不可能的,双方互相妥协就是这些乐团条目自然而然趋于稳定的结果,也许可能是你待在旁观看这些条目变化的时间不久,加入维基的时间太短较少感受到这些体认,你如果待一年多可能就会有跟我一样相同的心得及感受,关于某个维基人强硬的姿态,我建议你不妨放任他去,我也是一边在旁历时好几个月观察他的编辑,一边淡然视之,或许随着时间跟岁月的推进,他可能会做些改变不再坚持要如何修改该列表的某项内容,这类型人的变化不会在半年内看出来,如果他一直待在维基百科以他坚持的方式编写这些列表的话,也许花个一、二年会突然有一天他自己觉得累了,会发觉我每天这样子改、隔天就会有不同ip用户改成其他的,他会突然察觉自己这样子作很没有意义也不一定,维基百科的编者甚多,他终究也会在这些编者众多的条目作出妥协,会有那么一天来临的,这边有维基百科:在编辑白热化的时候保持冷静一则或许对阁下在编辑条目时会有帮助,其中在争吵白热时保持冷静这项第二点 假设周围的人是最好的:维基的良好运转是基于一个开放的原则,最坏的情况是有人把你编辑的内容清除了,那很可能是你所加入的内容很糟糕。这个观点对我有帮助,至少在你所说的那个强硬姿态的维基人上面我是用这种心态调适自己的心情的,因为我也曾经改过在众多流行乐团条目中的那个列表,随即被该位维基人改回,我再度把他改成我想要编辑的,该人看到后又再改,如此往复两次后,自己看着维基百科:在编辑白热化的时候保持冷静想一想后就觉得随他去吧,这是我调适自己心情的方法。--Znppo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14:58 (UTC)[回复]

Re:关于User:Onlyqueen用户[编辑]

您好,由于最近在下事务繁忙,无法及时回应您的讯息,发生编辑战时请双方先冷静下来,并且到条目的讨论页面进行讨论,如果争议无法顺利解决,可以到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请求社群协助。此外,如果用户持续上传非合理使用图片,可以直接提交到当前的破坏,交由其他管理员处理。--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9月17日 (一) 06:05 (UTC)[回复]

您好,很久没来拜访了,感谢阁下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留意到阁下往讨论页备份商店地址等资料,我认为不当。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或商业黄页,我觉得在一两句的描述后就详细列出商店地址资料跟黄页无异,再者,这让我觉得是广告,尤其是之后附有商品和商店外观的图片,当然我尊重阁下认为这不是广告,但如果该段独立成条目,我觉得会因被认为广告而删除的机会相当大。最重要的是,条目的主题是艺人本人,而不是该商店或公司,所以我认为轻轻带过就好,如果希望详细介绍该商店或公司,在符合关注度指引的前提下,另建条目比较恰当,所以我想把图片也撤了。至于将不适合在条目出现的内容备份到讨论页的行为,我是感觉不对劲,试想想在单曲条目讨论页放一条音乐商店的链接,不当在哪儿我也说不清,我也没方针指引支持,倘若阁下认为适当,我就去互助客栈征求意见就好,之后达到共识前就先留着。谢谢。--Lakokat 2012年9月17日 (一) 12:05 (UTC)[回复]

关于少女时代队长太妍条目[编辑]

您好,冒昧打扰,上述条目已被我移动至金泰耎,今日有一ip用户把条目韩国汉字改成泰耎,我发现后即动身前往互联网寻找可供查证之来源,发现台湾壹传媒旗下的爽报有报导台湾粉丝爱替韩国偶像正名,追出“少女时代”队长太妍的汉字名“金泰耎(音同:软)”。(请按此进入)、以及有爱好者亲自到韩国太妍家拜访太妍爸拿太妍的身份证影本汉字我们看,太妍的汉字名字为“金泰耎”。(请按此进入)此两篇来源应可佐证太妍之汉名,故在阁下作条目移动之后,我紧接在你后面把条目移往现在的名称,此举如有冒犯还请你见谅海涵,也惠请您不要把条目再移回金太耎,在此祝阁下于维基百科编辑愉快。--Znppo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4:36 (UTC)[回复]

Re.可否请您删除成员资料[编辑]

这些本来就是爱好者原创内容,人人得以删之,维基百科禁止编者加入原创内容,阁下建议将爱好者内容复制到条目讨论页这点我是持反对意见,讨论页为讨论条目所碰到的编辑争议或问题,不应沦为储存爱好者内容的仓库,如果有兴趣您可以看看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1/04#Talk:Wonder_Girls,这讨论页就是我提删的,T-ara条目的讨论页也分别在2011-10-27、2012-01-15分别被删了两次,删除理由跟我提删Wonder_Girls讨论页的理由差不多,您也可以看看Talk:金泰耎时任管理员的AT在该讨论页被提删存废讨论后所做的说明在讨论页的原仓库堆积者发觉自己被提删,才自己在讨论页被删除前自己把讨论页的爱好者内容整个移除

还有不只是我在做这些删除爱好者内容的动作,猪笼草管理员User_talk:乌拉跨氪也是在做相同动作,我移除的爱好者内容是在韩国流行音乐男团居多,原因是韩国流行音乐女团已经被猪笼草管理员User_talk:乌拉跨氪先移除了,基本上几乎所有流行音乐韩团的爱好者内容都被清的差不多了,并没有如您所言的只是针对某些团体做出删除的动作,如果有哪些团体有遗漏请在我对话页上跟我留言,由我出面负责把这些内容移除。
阁下有提到我在编辑摘要上口气强硬,我完全是在我所做的编辑行为上写上编辑摘要注明如此做的原因,此举是出于好心,其他人基本上是不写的,早知道不写编辑摘要就不会被说了,但是写编辑摘要也有好处,能让管理员在处理条目为编辑战或破坏时,清楚看到我所做的编辑行为及目的为何。
有维基恶魔之称的User_talk:Morrigan也是在各条目删除爱好者内容,以前他也是把这些相关内容整个移除,近年来不晓得何故他开始把这些内容备分到该条目的讨论页,我想大概是他在条目里跟爱好者战累了,刀也磨钝了所致,因为他跟爱好者在条目里战斗移除爱好者内容,常跟爱好者在条目里互相回退,此举不一定被所有管理员认同,有时会被认定为编辑战,有时则被认定为爱好者方破坏。
总而言之,要移除这些爱好者原创内容的阻力不小,我本人也是碰到如阁下这类编者(兼具爱好者)在讨论页里留言,阁下所提的把条目里移除的内容改复制到条目讨论页里,这点我是做不来的,因为这些内容被提删讨论后,还会寄一封通知提醒我留言在条目讨论页的爱好者内容被提删讨论,我不想接到这种提删通知。
阁下兼具爱好者反对对条目作出此类移除,我可以理解,我建议阁下可以自行把这些爱好者原创内容复制到讨论页里,方法为打开该条目的编辑历史把旧存档找出来,选择编辑旧版本把那段爱好者原创内容复制下来,然后拷贝到讨论页里,当然这些在讨论页的爱好者内容可能会被路过的编者提出删除讨论,要看运气才能决定能否顺利留下,如果我看到是您复制到讨论页的,我是不会主动提请页面存废讨论的,其实在我内心,我也蛮赞成把这些爱好者原创内容移到条目讨论页里,毕竟在维持维基百科艺人团体条目的品质时,也要兼顾爱好者的心情感受,我是倾向于作出妥协,让出讨论页储存这些爱好者原创内容,虽然这跟维基百科的讨论页使用规定不符。
还有在皇甫惠贞之基本介绍这分类里,我建议是把整个分类移除,除非真的有可供查证的来源,理由是韩名、汉名都已经在条目主叙述上作了说明了,故不须要再列出来;生肖、血型、身高、体重、腰围,这些内容在条目一开头的艺人模板里面已经有了,艺人模板被管理员设定不展示这些内容一部分原因是艺人的身高、体型、腰围会随着年纪改变并非固定,一部分也是因为兼具部分爱好者倾向;后面那些家族:父亲、母亲、哥哥、嫂嫂、侄女,如果不晓得这些人的名字,我建议是不要列出来,列出父母有几个兄弟姊妹也是太fansite;该艺人的理想型:汤姆克鲁斯、姜栋元之类的内容则是纯属于爱好者倾向,跟艺人的兴趣、特长差不多,不适合列在条目里。我也曾创建了大量韩国艺人条目,创建这些条目时我会跑到英语版维基百科,把上面的内容翻译到我所创建的条目,藉以扩充条目,朴奎利韩昇延具荷拉郑龙珠姜知英李彩琳朴春朴珊德拉孔敏知金孝静尹宝拉,这些条目是我本人创立的,我虽身为这些乐团爱好者,但在这些条目里面生肖、血型、身高、体重、腰围、星座、家庭、兴趣、特技、理想型我一个也没列,经历则是在条目里面以简历编年史的编写方式白话叙述出来,这是参阅条目者一进到条目后仅次于主叙述想看的,另外这些艺人一堆历年参加电视节目、电视剧、广告代言、MC主持我则舍弃以列表方式展现,当然这些艺人条目我写的不是很好,因为我从来没得过维基执行编辑之类的称号,但这也许这能给阁下作为编辑条目时尽量不要列出偏向爱好者内容的参考。--Znppo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6:59 (UTC)[回复]

用字[编辑]

在我看来,中文维基上惯用MV作为音乐影片的简称,而非M/V。另外M/V可以指摩托船。如果阁下没有什么特别原因去使用M/V,建议阁下日后改用MV。谢谢--Lakokat 2012年9月28日 (五) 10:04 (UTC)[回复]

Talk:许永生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alk:许永生”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治愈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3:40 (UTC)[回复]

Talk:裴秀智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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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张祐荣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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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朴载范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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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黄灿盛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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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李俊昊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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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可否请您删除成员资料[编辑]

冒昧打扰,对于阁下近日清理若干艺人条目之爱好者内容,藉以提升那些艺人条目的品质深表赞许,也对您备份爱好者内容到条目讨论页随即被管理员发现而被提删存废深表遗憾,作为爱好者的维基编者当其爱好者内容被提删存废也许会对心里造成打击,希望您能节哀,在这里我有一些如何成功备份爱好者内容到条目讨论页的心得可以跟阁下分享。维基百科在最近更改那个功能表最多会显示500项最近的更改,我把它简称为500片叶子,阁下备份爱好者内容到条目讨论页为其中一项更改,故我称它为其中一片叶子,我的心得为:

1.不要一次藏太多片叶子,叶子仅有500片,仅藏一片,对盯着那500片叶子的观赏者而言被发现的几率很低,若连藏7、8片则很容易被发现你的行踪,故每天只藏一片就能降低被发现的几率。
2.不要把叶子喷漆喷成红叶子,然后藏在499片绿叶子里,所谓喷红漆指的就是您写编辑摘要的动作,也许您会有疑问明明在备份叶子时没有写过编辑摘要,但其实是有的,当您进到条目讨论页按下开新主题这选项后,您写的主题为“备份爱好者内容”,此主题名称即会登录在编辑摘要中并以灰字显示,所以改采一进到条目讨论页按下编辑这选项,直接打字打上 == 主題內容 ==,然后把内容贴到此主题下面去,不留编辑摘要,较不会被发现。
3.不要在假日时藏叶子,周五晚上到周日为假日,假日人多,专门赏那500片叶子的观赏者也多,很容易发现你藏叶子的行踪。
4.藏的叶子不要太大片,这点较前3点比起来不重要,但我还是顺便一提,当爱好者内容内容太多时所存档的位元数也多,这时增加的位元数的数字会从原本的淡绿色变成深绿色,深绿色较显眼,所以如果可以,把这个大叶子剪成2小片或3小片分段藏,间隔时间久一点或许隔日再藏剩下的小片会较为稳妥。

这是我的一点心得,也希望您不会因为备份爱好者内容到条目讨论页就停止移除条目里的爱好者内容,因为那些条目的爱好者内容有无被移除是条目品质能否提升的关键,也是维基百科非爱好者站点跟百度百科这种爱好者站点的差别,维基百科在媒体评价方面、资料汇集方面有较好的名声,也是靠底下的维基编辑遵循维基百科各大方针及指引,和努力移除爱好者内容这类不符合维基百科指引的资料后才达成的,所以请您继续移除在条目里的爱好者内容,不要因为备份爱好者内容到讨论页而被提删存废就停止移除在条目里的爱好者内容,我也知道阁下身为一个爱好者,要一个爱好者移除条目里心爱的爱好者内容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希望您能对此释怀并坚持下去。--Znppo留言2012年10月7日 (日) 06:04 (UTC)[回复]

Re.问题[编辑]

可参见Unicode万国码Unicode补完计划。肇因台湾电脑使用者针对大五码(Big-5)一直以来都存在字数过少(仅收录13,060个汉字)的问题,曾经有解决办法是使用“Unicode补完计划”,其原理是把大五码造字区的区位和Unicode的相关字元作双向对应,让大五码造字区是和“Unicode造字区”作双向对应的,也就是说当电脑读取到某个原先是落在造字区的内码时,电脑会去读取与其相对应的Unicode造字区字元。所造成的缺点为:由于不是每人电脑内的Unicode造字区都使用同一造字档案,所以把外字集的用字传送给其他人时,对方若无安装相同的外字集,就不能看到里面的内容。也就是如果你这台电脑装了Unicode私有区造字,另一台电脑如果没装就看不到你打的这个字,或者跟看到的这个字跟原作者想打的字未必相同,维基百科似乎不允许Unicode私人造字,因为“私人造字区的用字不作资讯交换之用。”
阁下日前在SS501的编辑貌似误加了Unicode私有区造字,并且一直触发第126号过滤器,此过滤器会在阁下于SS501编辑误加Unicode私有区造字的那次编辑开始,一直在编辑摘要中显示(Tag:加入Unicode私有区编码),在下于日前已自行作出编辑将SS501条目的Unicode私有区造字移除,您只是误加,现在问题已经解决,请放心编辑。--Znppo留言2012年12月7日 (五) 12:07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Lakokat 2012年12月23日 (日) 09: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