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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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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鉴(1622年—1681年),字近微万全都指挥使司万全右卫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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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年(1646年)联捷丙戌科进士。授恩县知县,期间平定多起盗乱,七年(1650年)升礼部仪制司主事,十一年(1654年)升礼部祠祭司员外郎,同年任山东乡试正考官,十二年(1655年)升礼部仪制司郎中,十三年(1656年)出为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分守河西。性格刚介负气,数忤上官,托病归。康熙初年,大臣举荐而不出仕。康熙二十一年(1681年)去世[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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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247):“王天鉴,字近微,直隶万全人。顺治三年进士,授山东恩县知县。县接直隶界,自明季为盗薮,尝一岁七被寇。天鉴上官,谕父老曰︰“往岁寇至,县辄不守,由人无固志。自今勿复逃,视知县所向。”俄而寇大至,天鉴坐城上,从容指挥,寇疑有伏,逡巡去。于是葺楼橹,治城隍,严候望,时巡徼,守具大备。按行乡鄙,举团练,立砦十有九,枹鼓相闻,久之得步卒万八千、骑士三百。巡按御史疏闻,令天鉴自治兵。廉得境内贼渠数辈,夜突至其乡呼之出,贼错愕不能遁,皆诛之。寇据曹县,巡抚檄天鉴与诸道兵会剿,率所部为前锋,冒矢石深入,诸军踵之,复其城。尝以轻骑逐贼,日暮被围,短兵相接,手格杀数贼,溃围出,不失一骑。在恩四年,屡与寇战,俘馘无算,降者安抚之。寇远遁,招徕屯种,流亡复归,垦荒千八百顷。建书院,弦诵不辍。政声为山东最,上考,内迁礼部主事。十一年,始行藉田亲耕礼,天鉴参酌古今,悉合礼宜。累迁郎中。主山东乡试。十三年,出为陕西河西道参议。与属吏约,毋猎民枉法。天鉴固长治兵,按籍讨军实,诫将弁毋以军糈肥私橐。性刚介负气,数忤上官。岁余,谢病归。绝迹公府,门下士或有馈遗,不受,曰︰“饬簠簋,惜名节,足以报举主矣!”康熙初,大臣荐,不出。卒。”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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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4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