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轩
外观
南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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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左参议 | |
出生 | 正月十五日 |
逝世 |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1] |
配偶 | 娶裴氏(1518年-1602年) |
亲属 | 有四子:长子南学仲,举嘉靖辛酉乡试第四,次子南宪仲,万历甲戌进士,官枣强知县;三子南师仲为明朝礼部尚书;四子南仰仲。孙南居益为明朝工部尚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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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轩(1517年—1597年),字叔后,号旸谷,学者称渭上先生,陕西西安府华州渭南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学者,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陕西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以母忧归,服除,授刑部主事,改吏部,三载考绩,历任吏部考功司员外郎、文选司郎中[2][3]。四十二年五月被刑科左给事中陈瓒所劾,被调用南京考功司[4]。四十三年同考京闱,明年擢四川按察司副使,管驿传清军,寻摄督学事。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考察,以才力不及免。万历元年起知寿州,五月升直隶广平府同知,万历二年(1574年)正月擢为四川佥事、分巡川南,丁父忧归。六年(1578年)九月复除湖广佥事,分部长沙,七年(1579年)六月升山东左参议,守东兖,以考察致仕归,年甫逾六十。“壮游金马,阅铨曹,历藩臬”[5]。万历二十五年卒,年八十一。
著作
[编辑]万历十八年(1590年),继祖业编撰成《续渭南县志》,还著有《资治通鉴纲目前编》、《关中文献志》、《本宗谱》、《南氏全谱》、《渭上稿》、《渭上续稿》等。
墓葬
[编辑]南轩墓在秦村祖茔。其墓志由户部尚书兼大学士沈一贯撰,合葬志由礼部尚书兼大学士沈鲤撰,碑文由吏部尚书兼大学士张位撰,墓表由吏部左侍郎刘元振撰。
家族
[编辑]曾祖南珪;祖父南金,资县教谕加赠奉政大夫户部郎中;父南逢吉,云南按察司提学副使。母李氏,封安人,加赠太安人。弟南辕,从弟南𫐉、南䪄。
长子南学仲,举嘉靖辛酉乡试第四,官怀庆府通判;次子南宪仲,万历甲戌进士,官枣强知县;三子南师仲为明朝礼部尚书;四子南仰仲,为诸生,早夭。孙南居益为明朝工部尚书。孙南居益,辛丑进士。
参考资料
[编辑]- 陶望龄《山东左参议阳谷南公暨配裴恭人墓志铭》
- ^ 李维桢《南少参家传》:年八十一,神明不衰,徒步不杖,与客谭上下,申旦不寐。作字有章颜法,篝灯细书十许纸无倦。丁酉秋小示病色,卒之夕闻叔子师仲授国史(万历二十五年八月南师仲授检讨),赋《远期篇》贻之。既成,命酒,陶然就榻,候其息,逝矣。
- ^ 南轩在《资治通鉴纲目前编》自序中称自己是吏部文选司郎中前翰林院庶吉士
- ^ 《明史》附《南居益传》,也说是官吏部郎中。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二十一》:嘉靖四十二年五月辛巳,刑科左给事中陈瓒疏陈黜遗奸、采遗贤二事,遗奸谓文选郎中南轩奸贪著闻,宜罢黜;遗贤谓在告请臣中,原蒙恩许待用者宜录用。部覆:轩过误则有之,若坐赃无实迹,请量调南用。其采遗贤一事当如议。疏入, 上不悦,手批之曰:轩准调用,尔等全不看详此疏中意,纵其欺扰,陈瓒必欲行憸,儒所言巧幻深奸,岂直忠为国者,其令锦衣卫如儒旨奉行。儒谓前御史凌儒也,于是锦衣卫执瓒廷杖六十,发为民。
- ^ 门人杨光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