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魔琴/論述/引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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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一下我引文放置位置的習慣:
- 詞、短語、短句的引用一律在標點符號前。
- 整句的引用在句號等符號後。
- 整段的引用拆分成數個整句引用,按#2處理。
範例
[編輯]“ | 不自由毋寧死[1];我無處不在[2]。盤古開天闢地。[3]女媧補天。[3]維基百科條目的內文和來源質素同等重要。[1]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 ” |
解釋:
- 來源1使首段的「不自由毋寧死」和「維基百科條目的內文和來源質素同等重要」可供查證;
- 來源2使「我無處不在」可供查證;
- 來源3使第二段的「盤古開天闢地」和「女媧補天」可供查證;
當有可使全文供查證的來源4時,效果如下:
“ | 不自由毋寧死[1];我無處不在[2]。[4]盤古開天闢地。[3][4]女媧補天。[3][4]維基百科條目的內文和來源質素同等重要。[1][4]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4]子罕言利與命與仁。[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