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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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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省級行政區劃變更,有2個地區改為地級市,1個地級市和1個自治州更名,撤銷了1個自治州,2個縣級市升格為地級市。在縣級行政區劃方面,有3個縣和2個縣級市改為市轄區,2個市轄區和1個自治縣改為縣,9個縣改為自治縣,28個縣改為縣級市,2組2個市轄區兩兩合併。除此以外,還撤銷了8個市轄區、3個縣、2個縣級市和1個特區,新設了10個市轄區、1個縣、1個自治縣和1+1個縣級市,4個市轄區更名,7個縣行政隸屬變更,2個縣和1個縣級市駐地遷移。

列表中,行政單位名稱後的數字為行政區劃代碼

地級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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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級行政區劃順序排列。

地級市的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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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安徽省
徽州地區 342700 11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5號[1]
撤銷徽州地區,設立黃山市(地級) 黃山市 341000
- 屯溪市 342701 撤銷屯溪市,設立黃山市屯溪區,其行政區域包括原屯溪市、歙縣和休寧縣部分鄉 - 屯溪區 341002
歙縣 342723 設立黃山市徽州區,其行政區域包括歙縣部分鄉鎮 徽州區 341004
劃歸黃山市管轄 歙縣 341021
休寧縣 342724 休寧縣 341022
黟縣 342725 黟縣 341023
祁門縣 342726 祁門縣 341024
省直轄 黃山市 340901 撤銷黃山市(縣級),設立黃山市黃山區,以原黃山市(縣級)的行政區域為其行政區域 黃山區 341003
徽州地區管轄 石台縣 342728 劃歸安慶地區管轄 安慶地區管轄[註 1] 石台縣 342831
績溪縣 342721 劃歸宣城地區管轄 宣城地區管轄[註 2] 績溪縣 342531
旌德縣 342722 旌德縣 342530
山東省
- 國務院6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05號[5]
威海市升為地級市,設立環翠區 威海市 371000
煙臺市管轄 威海市 370620 - 環翠區 371002
乳山縣 370630 劃歸威海市管轄 乳山縣[註 3] 371021
文登縣 370632 文登縣[註 4] 371022
榮成縣 370633 榮成縣[註 5] 371023
浙江省
舟山地區 332800 1月23日國務院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號[9]
撤銷舟山地區,設立舟山市(地級),實行市管縣領導體制 舟山市 330900
- 定海縣 332521 撤銷定海縣,設立舟山市定海區,以原定海縣的行政區域為定海區的行政區域
撤銷普陀縣,設立舟山市普陀區,以原普陀縣的行政區域為普陀區的行政區域
- 定海區 330902
普陀縣 332822 普陀區 330903
岱山縣 332823 劃歸舟山市管轄 岱山縣 330921
嵊泗縣 332824 嵊泗縣 330922
廣東省
海南行政區管轄
[註 6]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442200 11月20日國務院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1號[註 7][1]
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原自治州所轄市縣繼續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各項優惠政策
- 三亞市 442201 三亞市升為地級市,市下暫不設[註 8] 三亞市 441100[註 9]
通什市 442202 設立保亭、瓊中兩個黎族苗族自治縣
設立東方、樂東、陵水、白沙、昌江五個黎族自治縣
海南行政區管轄
[註 6]
通什市[註 10] 442102[註 11]
東方縣 442222 東方黎族自治縣[註 12] 442130[註 13]
樂東縣 442223 樂東黎族自治縣 442131[註 14]
瓊中縣 442224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442132[註 15]
保亭縣 442225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442133[註 16]
陵水縣 442226 陵水黎族自治縣 442134[註 17]
白沙縣 442227 白沙黎族自治縣 442135[註 18]
昌江縣 442228 昌江黎族自治縣 442136[註 19]

地級行政區劃的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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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註 20]
四川省
渡口市 510400 國務院1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9號[9]
將渡口市更名為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
阿壩藏族自治州 513200 國務院7月24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25號[5]
將阿壩藏族自治州更名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 茂汶羌族自治縣 513223 撤銷茂汶羌族自治縣,恢復茂縣,以原茂汶羌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為茂縣的行政區域 - 茂縣

縣級行政區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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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覆時間排序。

市轄區的調整與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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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 新行政建制
橋頭區 430504 湖南省邵陽市 國務院2月1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7號[9]
撤銷邵陽市橋頭區 湖南省邵陽市 東區管轄[註 21]
新密區 410107 河南省鄭州市 國務院2月1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9號[9]
撤銷鄭州市新密區、金海區、郊區,將原新密區的行政區劃劃歸密縣管轄
設立鄭州市邙山區
河南省鄭州市 密縣管轄[註 22]
金海區 410111 邙山區[註 23] 410108
郊區 410112
黃州區 420703[註 24] 湖北省鄂州市 國務院2月2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41號[18]
撤銷鄂州市黃州區,將原黃州區恢復為縣轄鎮,劃歸黃岡縣 湖北省黃岡地區 黃岡縣管轄[註 25]
東營區 370502 山東省東營市 國務院6月1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01號[21]
將東營市牛莊、東營兩區合併為東營區,以原牛莊、東營兩區的行政區域為東營區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東營市 東營區 370502
牛莊區 370504
開元區管轄[註 26] 福建省廈門市 國務院6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04號[5]
設立湖裏區,湖裏區轄原屬開元區的湖裏街道和原屬郊區的禾山鄉
福建省廈門市 湖裏區 350206
鄂州市派出機構管轄 湖北省鄂州市 國務院8月1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39號[5]
設立華容區
設立梁子湖區
湖北省鄂州市 華容區 420703
梁子湖區 420702
銅山區 340704 安徽省銅陵市 國務院8月1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43號[5]
撤銷銅陵市銅山區,將其行政區域併入銅陵市郊區 安徽省銅陵市 郊區管轄
郊區 130605 河北省保定市 國務院10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67號[1]
撤銷保定市郊區,將原郊區所轄鄉劃歸南市區、北市區、新市區 河北省保定市 南市區管轄[註 27]
北市區管轄[註 27]
新市區管轄[註 28]
嶺東區 230503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 國務院11月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77號[1]
將雙鴨山市嶺東、嶺西兩區合併為嶺東區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 嶺東區 230503
嶺西區 230504
烏魯木齊縣管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
國務院11月2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4號[1]
設立烏魯木齊市東山區,以烏魯木齊縣蘆草溝鄉及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卡子灣辦事處的行政區域為東山區的行政區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
東山區[註 29] 650108
水磨溝區管轄
郊區管轄 江蘇省無錫市 國務院12月2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7號[24]
設立無錫市馬山區,以無錫市郊區部分鎮的行政區域為石獅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無錫市 馬山區 320212

撤銷縣,設立市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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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 新行政建制
金縣 210221 遼寧省大連市 國務院4月2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70號[25]
設立大連市金州區,以原金縣的行政區域為大連市金州區的行政區域 遼寧省大連市 金州區 210213

撤銷市轄區,設立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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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 新行政建制
郊區 640211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 國務院1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1號[9]
撤銷石嘴山市郊區,恢復惠農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 惠農縣[註 30] 640223
郊區 410911 河南省濮陽市 國務院4月2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68號[25]
撤銷濮陽市郊區,恢復濮陽縣,以原郊區的行政區域為濮陽縣的行政區域 河南省濮陽市 濮陽縣 410928

撤消縣,設立自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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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區)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建制[註 31]
靖縣 433030 湖南省懷化地區 國務院2月19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31號[9]
撤銷靖縣,設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以原靖縣的行政區域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湖南省懷化地區[註 32]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蘭坪縣 533325 雲南省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國務院11月2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2號[1]
撤銷蘭坪縣,設立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以原蘭坪縣的行政區域為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雲南省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

撤消縣,設立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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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區)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建制
膠縣 370224 山東省青島市 國務院2月1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6號[9]
撤銷膠縣,設立膠州市(縣級),以原膠縣的行政區域為膠州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青島市代管
膠州市 379006[註 33]
沙河縣 132222 河北省邢臺地區 國務院2月2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32號[9]
撤銷沙河縣,設立沙河市(縣級),以原沙河縣的行政區域為沙河市的行政區域 河北省邢臺地區[註 34] 沙河市 132202
萊陽縣 370627 山東省煙臺市 國務院2月2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33號[9]
撤銷萊陽縣,設立萊陽市(縣級),以原萊陽縣的行政區域為萊陽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煙臺市代管
萊陽市 379008[註 35]
阿城縣 230122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國務院2月24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39號[9]
撤銷阿城縣,設立阿城市(縣級),以原阿城縣的行政區域為阿城市的行政區域
撤銷同江縣,設立同江市(縣級),以原同江縣的行政區域為同江市的行政區域
黑龍江省直轄
哈爾濱市代管
阿城市[註 36] 239002[註 37]
同江縣 230831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黑龍江省直轄
佳木斯市代管
同江市 239003[註 38]
瑞安縣 330325 浙江省溫州市 國務院4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62號[18]
撤銷瑞安縣,設立瑞安市(縣級),以原瑞安縣的行政區域為瑞安市的行政區域 浙江省直轄
溫州市代管
瑞安市 339004[註 39]
諸城縣 370728 山東省濰坊市 國務院4月2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69號[25]
撤銷諸城縣,設立諸城市(縣級),以原諸城縣的行政區域為諸城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濰坊市代管
諸城市 379007[註 40]
江陰縣 320221 江蘇省無錫市 國務院4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71號[31]
撤銷江陰縣,設立江陰市(縣級),以原江陰縣的行政區域為江陰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無錫市代管
無錫市 329005[註 41]
洮安縣 222322 吉林省白城地區 國務院5月2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85號[21]
撤銷洮安縣,設立洮南市(縣級),以原洮安縣的行政區域為洮南市的行政區域 吉林省白城地區[註 42] 洮南市 222302
宣城縣 342521 安徽省宣城地區 國務院6月1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85號[5]
撤銷宣城縣,設立宣州市(縣級),以原宣城縣的行政區域為宣州市的行政區域 安徽省宣城地區 宣州市[註 43] 342501
漣源縣 432521 湖南省婁底地區 國務院11月3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03號[32]
撤銷漣源縣,設立漣源市(縣級),以原漣源縣的行政區域為漣源市的行政區域 湖南省婁底地區[註 44] 漣源市 432503
洪湖縣 422426 湖北省荊州地區 國務院7月3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30號[5]
撤銷洪湖縣,設立洪湖市(縣級),以原洪湖縣的行政區域為洪湖市的行政區域 湖北省荊州地區[註 45] 洪湖市 422403
天門縣 422428 國務院8月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35號[5]
撤銷天門縣,設立天門市(縣級),以原天門縣的行政區域為天門市的行政區域 天門市 422404
敦煌縣 622122 甘肅省酒泉地區 國務院8月2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45號[5]
撤銷敦煌縣,設立敦煌市(縣級),以原敦煌縣的行政區域為敦煌市的行政區域 甘肅省酒泉地區[註 46] 敦煌市 622103
銅仁縣 522221 貴州省銅仁地區 國務院8月2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46號[5]
撤銷銅仁縣,設立銅仁市(縣級),以原銅仁縣的行政區域為銅仁市的行政區域 貴州省銅仁地區 銅仁市[註 47] 522201
安陸縣 422224 湖北省孝感地區 國務院9月4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54號[37]
撤銷安陸縣,設立安陸市(縣級),以原安陸縣的行政區域為安陸市的行政區域 湖北省孝感地區[註 48] 安陸市 422204
汨羅縣 430625 湖南省岳陽市 國務院9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60號[1]
撤銷汨羅縣,設立汨羅市(縣級),以原汨羅縣的行政區域為汨羅市的行政區域 湖南省直轄
岳陽市代管
汨羅市 439004[註 49]
扶餘縣 222321 吉林省白城地區 國務院10月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65號[1]
撤銷扶餘縣,設立扶餘市(縣級),以原扶餘縣的行政區域為扶餘市的行政區域 吉林省白城地區 扶餘市[註 50] 222303
廣濟縣 422129 湖北省孝感地區 國務院10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70號[1]
撤銷廣濟縣,設立武穴市(縣級),以原廣濟縣的行政區域為武穴市的行政區域 湖北省孝感地區[註 51] 武穴市 422102
興義縣 522321 貴州省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國務院11月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76號[1]
撤銷興義縣,設立興義市(縣級),以原興義縣的行政區域為興義市的行政區域 貴州省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興義市 522301
蕭山縣 330121 浙江省杭州市 國務院11月2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6號[1]
撤銷蕭山縣,設立蕭山市(縣級),以原蕭山縣的行政區域為蕭山市的行政區域 浙江省直轄
杭州市代管
蕭山市[註 52] 339005[註 53]
江山縣 330823 浙江省衢州市 國務院11月2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7號[1]
撤銷江山縣,設立江山市(縣級),以原江山縣的行政區域為江山市的行政區域 浙江省直轄
衢州市代管
江山市 339006[註 54]
宜都縣 422722 湖北省宜昌地區 國務院11月3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91號[43]
撤銷宜都縣,設立枝城市(縣級),以原宜都縣的行政區域為枝城市的行政區域 湖北省宜昌地區[註 55] 枝城市 422701
宿遷縣 320824 江蘇省淮陰市 國務院12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0號[24]
撤銷宿遷縣,設立宿遷市(縣級),以原宿遷縣的行政區域為宿遷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淮陰市代管
宿遷市[註 56] 329006[註 57]
丹陽縣 321122 江蘇省鎮江市 國務院12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1號[24]
撤銷丹陽縣,設立丹陽市(縣級),以原丹陽縣的行政區域為丹陽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鎮江市代管
丹陽市 329007[註 58]
東台縣 320927 江蘇省鹽城市 國務院12月1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2號[24]
撤銷東台縣,設立東台市(縣級),以原東台縣的行政區域為東台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鹽城市代管
東台市 329008[註 59]
興化縣 321021 江蘇省揚州市 國務院12月2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5號[24]
撤銷興化縣,設立興化市(縣級),以原興化縣的行政區域為興化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揚州市代管[註 60]
興化市 329009[註 61]
淮安縣 320828 江蘇省淮陰市 國務院12月2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6號[24]
撤銷淮安縣,設立淮安市(縣級),以原淮安縣的行政區域為淮安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淮陰市代管
淮安市[註 62] 329010[註 63]

自治縣與縣級市的新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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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區)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建制
都安瑤族自治縣管轄 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地區[註 64] 國務院12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8號[24]
設立大化瑤族自治縣,以都安瑤族自治縣部分鄉、巴馬瑤族自治縣部分鄉、馬山縣部分鄉鎮的行政區域為大化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地區[註 64] 大化瑤族自治縣 452731
巴馬瑤族自治縣管轄
馬山縣管轄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地區[註 65]
晉江縣管轄 福建省泉州市 國務院12月1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03號[24]
設立石獅市(縣級),以晉江縣部分鄉鎮的行政區域為石獅市的行政區域 福建省直轄
泉州市代管
石獅市 359002[註 66]

縣與縣級市的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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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區)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建制
濱縣 372322 山東省惠民地區[註 67] 國務院2月2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40號[18]
撤銷濱縣,將其行政區域併入濱州市 山東省惠民地區 濱州市管轄[註 68]
鏡泊湖市 239002 黑龍江省直轄
牡丹江市代管
國務院11月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3號[1]
撤銷鏡泊湖市,將其行政區域劃歸寧安縣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寧安縣管轄[註 69]

其他的縣級行政區劃增設與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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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區)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建制
郊區 370111 山東省濟南市 國務院4月1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59號[18]
撤銷濟南市郊區和歷城縣,設立歷城區,以歷城縣和郊區的部分鎮的行政區域為歷城區的行政區域
將郊區的部分鎮劃歸天橋區市中區槐蔭區歷下區管轄
山東省濟南市 歷城區 370112
歷城縣 370121
撫州市 362501 江西省撫州地區 國務院8月2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47號[5]
撤銷臨川縣和撫州市,設立臨川市(縣級),以原臨川縣和撫州市的行政區域為臨川市的行政區域 江西省撫州地區 臨川市[註 70] 362502
臨川縣 362521
水城特區 520201 貴州省六盤水市 國務院12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99號[1]
撤銷水城特區,設立六盤水市鍾山區和水城縣
以原水城特區的六個鎮、十三個鄉為鍾山區的行政區域,其餘的九十八個鄉為水城縣的行政區域
貴州省六盤水市 鍾山區 520201
水城縣[註 71] 520221

縣級行政區劃的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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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屬省市 新行政建制[註 72]
郊區 440111 廣東省廣州市 國務院1月2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8號[9]
廣州市郊區更名為白雲區 廣東省廣州市 白雲區
汾江區 440602 廣東省佛山市 國務院2月1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5號[9]
佛山市汾江區更名為城區 廣東省佛山市 城區[註 73]
郊區 350111 福建省廈門市 國務院6月1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04號[5]
郊區更名為集美區 福建省廈門市 集美區
濱海區 330206 浙江省寧波市 國務院9月14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53號[5]
寧波市濱海區更名為北侖區 浙江省寧波市 北侖區

縣級行政區划行政隸屬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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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現屬省市 新行政區劃代碼
合浦縣 452825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地區[註 74] 國務院5月2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84號[31]
將欽州地區合浦縣劃歸北海市管轄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 450521
集賢縣 230825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國務院11月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77號[1]
將佳木斯市的集賢縣劃歸雙鴨山市管轄
將佳木斯市的蘿北、綏濱兩縣劃歸鶴崗市管轄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 230521
綏濱縣 230829 黑龍江省鶴崗市 230422
蘿北縣 230830 230421

縣級行政區劃駐地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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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地區)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東遼縣 220422 吉林省遼源市 國務院1月7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號[9]
將東遼縣駐地由遼源市遷至白泉鎮
青銅峽市 642102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南地區[註 75] 國務院2月1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28號[9]
將青銅峽市駐地由小壩鎮遷至立新鄉
噶爾縣 542523 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 國務院7月25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26號[58]
將噶爾縣駐地由噶爾新村遷至獅泉河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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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稱 所屬省份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新名稱
卡瓦山 雲南省 國務院4月13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60號[59]
將「卡瓦山」更名為「阿佤山」 阿佤山
區域 所屬省份 變更時間與批文 變更方式
西沙群島 廣東省 國務院9月1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87〕156號[37]
將西沙群島按地理位置東、西分為宣德群島永樂群島兩部分
將西沙群島中永樂群島以外的地理實體劃歸宣德群島,趙述島西沙洲劃入七連嶼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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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徽省安慶地區於1988年8月17日被批覆撤銷,石台縣劃歸池州地區管轄,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342922(國函〔1988〕105號)[2]
    安徽省池州地區於2000年6月25日被池州地區批覆撤銷,石台縣劃歸池州市管轄,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341722(國函〔2000〕85號)[3]
  2. ^ 安徽省宣城地區於2000年6月25日被批覆撤銷,績溪縣旌德縣劃歸宣城市管轄,行政區劃代碼分別調整為341824、341825(國函〔2000〕87號)[4]
  3. ^ 乳山縣於1993年7月17日被批覆撤銷,設立乳山市(縣級),行政區劃代碼379024(後調整為371082)(民行批〔1993〕153號)[6]
  4. ^ 文登縣於1988年10月24日被批覆撤銷,設立文登市(縣級),行政區劃代碼379011(後調整為371083)(民批〔1988〕45號)[7]
    文登市於2014年1月25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威海市文登區,行政區劃代碼371003(國函〔2014〕13號)[8]
  5. ^ 榮成縣於1988年11月1日被批覆撤銷,設立榮成市(縣級),行政區劃代碼379012(後調整為371082)(民批〔1988〕47號)[7]
  6. ^ 6.0 6.1 海南行政區於1988年4月13日被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決定撤銷,設立海南省[10]
  7. ^ 批覆對象為海南建籌備組。
  8. ^ 三亞市於2014年1月25日被批覆設立市轄區,設立三亞市海棠區吉陽區天涯區崖州區(國函〔2014〕14號)[8]
  9. ^ 海南建後,三亞市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200。
  10. ^ 通什市於2001年7月5日被批覆更名為五指山市(民發〔2001〕170號)[11]
  11. ^ 海南建後,通什市(今五指山市)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01[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01[13]
  12. ^ 東方黎族自治縣於1997年3月12日被批覆撤銷,設立縣級東方市,行政區劃代碼460007(民行批〔1997〕4號)[14],2003年後調整為469007[13]
  13. ^ 海南建後,東方黎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2[12]
  14. ^ 海南建後,樂東黎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3[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27[13]
  15. ^ 海南建後,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6[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30[13]
  16. ^ 海南建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5[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29[13]
  17. ^ 海南建後,陵水黎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4[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28[13]
  18. ^ 海南建後,白沙黎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0[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25[13]
  19. ^ 海南建後,昌江黎族自治縣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60031[12],2003年後調整為469026[13]
  20. ^ 地級市行政區劃代碼和下轄縣市名稱、隸屬關係、行政區劃代碼均未改變的,不再列出。
  21. ^ 邵陽市東區於1997年8月29日被批覆撤銷,原行政區域劃入新設立的雙清區北塔區(國函〔1997〕83號)[15]
  22. ^ 密縣於1994年4月5日被批覆撤銷,設立縣級新密市,由鄭州市代管(民行批〔1994〕51號)[16]
  23. ^ 鄭州市邙山區於2003年12月25日被批覆更名為惠濟區(民函〔2003〕270號)[17]
  24. ^ 黃岡市華容區重複。
  25. ^ 黃岡縣於1990年12月26日被批覆撤銷,設立黃州市(縣級)[19]
    黃岡地區與縣級黃州市於1995年12月23日被批覆撤銷,原縣級黃州市行政區域由新設立的黃岡市黃州區團風縣管轄(國函〔1995〕130號)[20]
  26. ^ 廈門市開元區於2003年4月26日被批覆撤銷,併入思明區(國函〔2003〕52號)[17]
  27. ^ 27.0 27.1 保定市南市區北市區於2015年4月18日被批覆撤銷,合併設立保定市蓮池區(國函〔2015〕73號)[22]
  28. ^ 保定市新市區於2015年4月18日被批覆更名為競秀區(國函〔2015〕73號)[22]
  29. ^ 烏魯木齊市東山區於2007年6月30日被批覆撤銷,與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市合併設立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行政區劃代碼650109(國函〔2007〕65號)[23]
  30. ^ 惠農縣於2003年12月31日被批覆撤銷,與石嘴山區合併設立石嘴山市惠農區,行政區劃代碼640205(國函〔2003〕139號)[26]
  31. ^ 撤銷縣設立自治縣,其行政區劃代碼均未改變。
  32. ^ 湖南省懷化地區於1997年4月22日被批覆撤銷,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劃歸湖南省懷化市管轄,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31229(國函〔1997〕105號)[27]
  33. ^ 後調整為370281[28]
  34. ^ 河北省邢臺地區於1993年6月19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邢臺市沙河市改由河北省直轄,邢臺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130582(國函〔1993〕89號)[29]
  35. ^ 後調整為370682[28]
  36. ^ 縣級阿城市於2006年8月15日被批覆更名為哈爾濱市阿城區,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230112(國函〔2006〕73號)[30]
  37. ^ 後調整為230181[28]
  38. ^ 後調整為230881[28]
  39. ^ 後調整為330381[28]
  40. ^ 後調整為370782[28]
  41. ^ 後調整為320281[28]
  42. ^ 吉林省白城地區於1993年6月14日被批覆洮南市劃由吉林省直轄,白城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220881(國函〔1993〕87號)[29]
  43. ^ 縣級宣州市於2000年6月25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宣城市,原縣級宣州市行政區域設為宣城市宣州區(今宿豫區),行政區劃代碼321300(國函〔2000〕87號)[4]
  44. ^ 湖南省婁底地區於1999年1月20日被批覆撤銷,漣源市改由婁底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31382(國函〔1999〕6號)[33]
  45. ^ 湖北省荊州地區於1994年9月29日被批覆洪湖市改由荊沙市(今荊州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421083;天門市改由湖北省直轄,行政區劃代碼429005(國函〔1994〕99號)[34]
  46. ^ 甘肅省酒泉地區於2002年6月18日被批覆敦煌市改由酒泉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620982(國函〔2002〕53號)[35]
  47. ^ 縣級銅仁市於2011年10月22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銅仁市,原縣級銅仁市行政區域設為銅仁市(地級)碧江區,行政區劃代碼520602(國函〔2011〕131號)[36]
  48. ^ 湖北省孝感地區與1994年3月7日被批覆撤銷,安陸市改由孝感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420983(國函〔1994〕17號)[38]
  49. ^ 後調整為430681[28]
  50. ^ 縣級扶餘市於1992年6月6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松原市,原縣級扶餘市行政區域設為松原市(地級)扶餘區,行政區劃代碼220702(國函〔1992〕60號)[39]
    松原市扶餘區於1995年7月20日被批覆更名為寧江區、分設扶餘縣(國函〔1995〕68號)[40],扶餘縣後於2013年1月18日被批覆撤銷,設立新的扶餘市(民函〔2013〕28號)[41]
  51. ^ 湖北省黃岡地區於1995年12月23日被批覆撤銷,武穴市改由地級黃岡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421182(國函〔1995〕130號)[20]
  52. ^ 蕭山市於2001年2月2日被批覆撤銷,設立杭州市蕭山區,行政區劃代碼330109(國函〔2001〕13號)[42]
  53. ^ 後調整為330181[28]
  54. ^ 後調整為330881[28]
  55. ^ 湖北省宜昌地區於1992年7月6日被批覆撤銷,枝城市改由宜昌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20581(國函〔1992〕72號)[44]。枝城市於1998年6月11日被批覆更名為宜都市(民行批〔1998〕21號)。
  56. ^ 縣級宿遷市於1996年7月19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宿遷市,原縣級宿遷市行政區域分設為宿城區宿豫縣(今宿豫區),行政區劃代碼321300(國函〔1996〕58號)[45]
  57. ^ 後調整為320881[28]
  58. ^ 後調整為321181[28]
  59. ^ 後調整為320981[28]
  60. ^ 興化市於1996年7月29日被批覆改由泰州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321281(國函〔1996〕57號)[46]
  61. ^ 後調整為321083[28]
  62. ^ 縣級淮安市於2000年12月21日被批覆撤銷,設立淮安市(地級)楚州區,行政區劃代碼320803(國函〔2000〕132號)[47],於2011年12月30日被批覆更名為淮安市淮安區(民函〔2011〕357號)[36]
  63. ^ 後調整為320881[28]
  64. ^ 64.0 64.1 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地區已於2002年6月18日被批覆撤銷,都安瑤族自治縣巴馬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改隸屬於河池市(國函〔2002〕52號)[48]
  65.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地區已於2002年12月23日被批覆撤銷,馬山縣改隸屬於南寧市(國函〔2002〕121號)[49]
  66. ^ 後調整為350581[28]
  67. ^ 山東省惠民地區於1992年2月12日被批覆更名為濱州地區(民行批〔1992〕15號)[50]
  68. ^ 山東省濱州地區與縣級濱州市於2000年6月10日被批覆撤銷,原縣級濱州市行政區域由新設立的濱州市(地級)濱城區管轄,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371602(國函〔2000〕59號)[51]
  69. ^ 寧安縣於1993年2月12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寧安市(縣級),由牡丹江市代管(民行批〔1993〕9號)[52]
  70. ^ 縣級臨川市於2000年6月23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撫州市,原縣級臨川市行政區域設為撫州市(地級)臨川區,行政區劃代碼361002(國函〔2000〕83號)[53]
  71. ^ 水城縣於2020年6月5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六盤水市水城區,行政區劃代碼520204(國函〔2020〕83號)[54]
  72. ^ 縣級行政區劃更名,行政區劃代碼均為改變
  73. ^ 佛山市城區於2002年12月8日被批覆撤銷,與石灣區合併設立佛山市禪城區,行政區劃代碼440604(國函〔2002〕109號)[55]
  74. ^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地區於1994年6月28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欽州市(國函〔1994〕62號)[56]
  75.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南地區於1998年5月11日被批覆撤銷,設立地級吳忠市青銅峽市改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直轄,吳忠市代管(國函〔1998〕33號)[57]

參考文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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