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王郡,中國古代的郡。
三國曹魏咸熙元年(264年)以野王典農置,治所在野王縣(今河南省沁陽市),屬司州。《晉書·宗室傳》:「魏末為野王太守」。西晉廢。十六國後趙復置,仍治野王。《晉書·石勒載記》:前趙劉曜敗後趙石季龍,「遂圍洛陽。(石)勒滎陽太守尹矩、野王太守張進等皆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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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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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標「*」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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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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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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