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文學革命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文學革命論》是繼胡適提出《文學改良芻議》後,陳獨秀在1917年二月號的《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的文章,主要提倡內容上的改革。

內容

[編輯]

陳獨秀在《文學革命論》中提出「三大主義」:「推倒雕琢的阿諛的貴族文學,建設平易的抒情的國民文學;推倒陳腐的鋪張的古典文學,建設新鮮的立誠的寫實文學;推倒迂晦的艱澀的山林文學,建設明瞭的通俗的社會文學。」

此三大主義的發表,被認為是舉起了文學革命的旗幟。[1]

此後新文學運動中國引起巨大迴響。新文學運動主張改文言文白話文,文章內容也要趨向實際。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李希凡,人民日報,2004年4月28日,「五四」文學革命的偉大歷史意義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南方網,於2007年2月4日造訪。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