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原子能機構
外觀
牌子掛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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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 |||||
國家原子能機構標誌 | |||||
主要領導 | |||||
主任 | 張克儉 | ||||
副主任 | 劉 敬 | ||||
秘書長 | 黃明全 |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部委對外保留牌子) | ||||
行政級別 | 副部級 |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黨組 |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 |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甲8號 | ||||
郵政編碼 | 100048 | ||||
對外官網 | www |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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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原子能機構(英語:China Atomic Energy Authority,縮寫:CAEA),簡稱原子能機構,是負責核工業事務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國家原子能機構負責核領域政府間及與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並牽頭負責國家核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1]。
職責
[編輯]根據有關規定,國家原子能機構承擔下列職能[1]:
- 負責研究、擬定中國和平利用核能事業的政策和法規;
- 負責研究、制定中國和平利用核能事業的發展規劃、計劃和行業標準;
- 負責中國和平利用核能(除核電外)相關項目的論證、審批、監督、協調項目的實施;
- 負責核安保與核材料管制;
- 負責核進出口審查和管理;
- 負責核領域政府間及與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代表中國政府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事務;
- 承擔國家核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核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 負責核設施退役及放射性廢物管理。
機構設置
[編輯]根據有關規定,國家原子能機構設置下列機構[1]:
內設機構
[編輯]直屬機構
[編輯]直屬事業單位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參見
[編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的牌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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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 |
國務院核工業部門 1993年3月11日至今 |
現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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