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痕跡
外觀

痕跡是指某種事物或行為留下的印記或跡象,可能是有具體形象的行跡,例如車輛行駛過的輪轍、行人走過的腳印;或者是抽象的行為影響,例如童年創傷造成的後遺症。
司法鑑定會利用科學方法對案件現場,或者相關物證留下的痕跡進行檢驗分析,包括物理痕跡、化學痕跡、生物痕跡、數字痕跡等,確定痕跡的性質與形成原因,為偵查案件提供合理的科學證據。[1]
類型
[編輯]司法鑑定科學
[編輯]司法鑑定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對現場痕跡進行分類。包括:[1]
- 根據痕跡產生的來源,可以分為人體痕跡、物體痕跡和環境痕跡,人體痕跡是由人類身體部位或分泌物留下的痕跡,例如唇印、指紋、血液、精液、頭髮等;物體痕跡是由物體表面或內部留下的痕跡,例如撬鎖、斷裂、撞擊、油漆等;環境痕跡是由環境條件或變化留下的痕跡,例如溫度、濕度、光線、氣味等;
- 根據痕跡產生的形式,可以分為顯性痕跡和隱性痕跡,顯性痕跡是能夠以肉眼或簡單工具觀察的痕跡,例如刀傷、彈孔、燒毀、爆炸等;隱性痕跡是需要使用特殊儀器、方法或技術才能顯現出來的痕跡,例如微量痕跡、化學痕跡、數字痕跡等;
- 根據痕跡產生的作用,可以分為直接痕跡和間接痕跡,直接痕跡是可以直接證明犯罪事實或關係的痕跡,例如現場發現的殺人兇器、死者等;間接痕跡是可以間接推理犯罪事實或關係的痕跡,例如其他地點發現的贓物、作案工具、爆炸物加工場所等。
物理痕跡
[編輯]物理痕跡是指物體表面由摩擦、擠壓、燒灼、碰撞、刻畫等留下的印記,司法鑑定對現場遺留下的痕跡證據進行重建,可以推測案件發生時的可能情況;其中指紋被譽為「物證之首」,其他類似足跡、胎痕、血跡、彈痕等,都在偵查案件中發揮重大作用。[2]
化學痕跡
[編輯]生物痕跡
[編輯]數字痕跡
[編輯]時效性
[編輯]另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痕迹司法鉴定:一文带你全面了解. 廣東安證計算機司法鑑定所. 2024-01-04.
- ^ 第三展厅 物理与形态证据. 李昌鈺刑偵科學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