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簡稱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提請審議機關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公佈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施行日期2020年3月1日
立法歷程
  •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已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室務會議審議通過。
現狀:施行中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是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法規[1]。法規規定了服務平台及內容創作者合法發表言論的範圍,同時亦鼓勵他們創作符合中國官方價值觀的內容,另外亦嚴禁網絡暴力人肉搜索及操縱帳號等行為[2]有媒體[誰?]稱這規定為是中國迄今推出的最為全面、最為嚴厲的網絡審查和信息控制舉措之一[3]

背景及起因[編輯]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包括了言論出版自由人權保障[4]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亦指出將「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5],但隨着歷年來《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規的出台,言論的空間被一步步地受到管制[6][7][8][9]。這些法規中往往提及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等與意味含蓄、與價值觀相關的要求。在最近期推出的《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要求則相對上較明確及嚴格,其列明禁止傳播「危害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網絡謠言」的內容[9]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下稱《規定》)實施的時候,適逢正值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中,在疫情流行其間中國政府多次提及「輿情引導」的重要性[10][11]。202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作出指示,要求加強輿論引導,加強有關政策措施宣傳解讀工作,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12]。2020年2月24日,北京召開「統籌推進全國公安機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社會穩定工作部署會議」[13]。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趙克志更發文章指防疫工作要「始終把維護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嚴密防範、堅決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借疫情進行的各種搗亂破壞活動,及時發現處置各類網上謠言和有害信息,堅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13]

《規定》提及其目的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網絡信息內容為主要治理對象」,「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建設良好的網絡生態」[1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表的「解讀」文章指出,《規定》的制定是反映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提出的「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落實互聯網企業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絡治理能力,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的要求,並引用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的言論,認為《規定》符合「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15]

規例內容[編輯]

與過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的規例相比,這次《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的要求比以往更具針對性及嚴格。對於一直存在的內容平台自我審查情況,《規定》亦將往日的「要求自律」升級至明文規定。

《規定》要求網絡內容創作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下列內容[1]

  •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 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 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
  •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佈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私隱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規定》要求內容平台「防範和抵制」下列內容[1]

  • 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 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的;
  • 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 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産生性聯想的;
  • 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緻人身心不適的;
  • 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 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
  • 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爲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爲、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 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規定》鼓勵網絡內容創作者製作、複製、發佈下列內容[1]

  • 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
  • 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
  • 展示經濟社會發展亮點,反映人民群眾偉大奮鬥和火熱生活的;
  •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的;
  • 有效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析事明理,有助於引導群眾形成共識的;
  • 有助於提高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的;
  • 其他講品味講格調講責任、謳歌真善美、促進團結穩定等的內容。

《規定》指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健全信息發佈審核、跟帖評論審核、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等制度,又指若發現違法信息,應依法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1]。新規定亦提出應當建立用戶帳號信用管理制度,根據用戶帳號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服務[16]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19年12月20日 [2020年3月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4月12日). 
  2. ^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12-20 [2020-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1). 
  3. ^ 中國嚴整網絡信息生態:北京加強審查和控制的時機和反響. 2020-03-02 [2020-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5).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5-06-14 [2020-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8). 
  5. ^ 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6. ^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2016-11-04 [2020年3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3月7日). 
  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17-05-02 [2020年3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4月1日). 
  8.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18-02-02 [2020-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2). 
  9. ^ 9.0 9.1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19年11月29日 [2020年3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4月12日). 
  10. ^ 陈青:紧盯疫情舆情社情 打赢防控人民战争. 2020年2月15日. 
  11. ^ 疫情启示录:官方如何应对潜在舆情反转风险. 2020-02-19 [2020-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4). 
  12. ^ 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 央視網. [2020-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7). 
  13. ^ 13.0 13.1 赵克志:努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2020-02-25 [2020-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2). 
  14.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09-10. [失效連結]
  15. ^ 深度解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03-02 [2020-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6). 
  16. ^ 國家網信辦新規鼓勵宣傳「習思想」 將建信用制度按情況提供服務. 2019-12-03 [2020-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3).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