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改編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約翰·菲利普理察·華格納歌劇《漂泊的荷蘭人》編曲的手稿(37頁中的第25頁)。

改編曲(英語:arrangement),又稱改編編曲,是對音樂作品的再創作[1],將原來的聲樂器樂的演出形式改編為其他演出形式,有時與原曲寫法和風格基本相同,有時則改編較大幾乎成為新作,稱為自由改編曲[2]。一般而言,是指在構思上以「旋律」或者是「旋律層」為依據,在創作過程中以「二維空間」(平面式)→「三維空間」(立體)的處理方式,所形成的複雜的多聲部主調音樂作品稱之為「編曲」[3],而把研究音樂作品編曲規律的學科為「編曲學」[3]

改編曲與配器不同,後者是把樂曲的聲部分配給各種樂器,而編曲則涉及到聲部本身。「編曲」一詞收錄於《日本國語大辭典》、《新明解國語辭典》 、《廣辭苑》 等多部日本著名辭典,並在中國商業娛樂行業中經常出現,但在中日娛樂界實際使用中,「編曲」一詞常作為配器(orchestration)的同義詞,也有表示音樂製作(music production)或直接表示原創性質的作曲(composition)的。

方式

[編輯]

改編曲一般分為兩種。

一種是只改變原音樂作品的編配方式,不改變整體的和聲進行、織體結構與曲式結構。例如:莫扎特的交響曲改為幾件樂器的重奏曲,或李斯特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第一樂章改編為鋼琴曲。

還有一種是利用原作的主旋律或某一片段為素材的重新作曲。這種改編不僅體現在了編配方面,和聲、織體、旋律走向與發展等都會是一種原創作曲思維。例如:貝多芬的《第八號鋼琴奏鳴曲》(悲愴)的改編曲《V3》,電影《The Rock》原聲音樂片段的改編曲《The Dawn》,經典民族音樂如《茉莉花》、《瀏陽河》、《梁祝》的改編曲,一些「老歌新編」也屬於此類改編。[4]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牛津大學出版社. 1878– (英語). Arrangement  :The reworking of a musical composition, usually for a different medium from that of the original.
  2. ^ 繆天瑞 (編). 《音乐百科辞典》. 人民音樂出版社. 1998年10月: 189. ISBN 7-103-01536-8. 「改編曲」詞條。
  3. ^ 3.0 3.1 柳剛. 《流行音乐编曲教程》. 長江文藝出版社. 2012年3月: 1. ISBN 978-7-5354-5458-4. 
  4. ^ 巴里·科恩費爾德(任大敏 譯). 《新格罗夫爵士乐词典》. 花城出版社. 200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