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外觀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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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宋從文 二級高級法官 | ||||
副院長(4) | 袁傳省 楊 理 三級高級法官 劉 斌 三級高級法官 桂雲峰 | ||||
政治部主任 | 郭玉龍 | ||||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2) | 徐 波 三級高級法官 吳立新 三級高級法官 | ||||
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 ||||
業務上級機構 |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 ||||
組織上級機構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機構類型 | 中級人民法院 | ||||
行政級別 | 副地廳級 |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六安市委員會 |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六安市裕安區佛子嶺中路152號 | ||||
郵政編碼 | 237006 | ||||
對外官網 |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法院 |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安徽省六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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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六安市的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六安市裕安區佛子嶺中路152號。
沿革
[編輯]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前身是安徽省六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0年六安撤地建市、法院隨之更名。
機構設置
[編輯]根據有關規定,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置下述機構[1]:
審判業務部門
[編輯]- 立案一庭
- 立案二庭
- 刑事審判一庭
- 刑事審判二庭
- 民事審判一庭
- 民事審判二庭
- 民事審判三庭
- 行政審判庭(國家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 審判監督庭
- 執行局
司法行政部門
[編輯]- 辦公室
- 政治部
- 研究室
- 法警支隊
- 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 技術室
- 審判管理辦公室
- 宣教處
- 訴訟服務中心
- 督察室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
[編輯]- 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
- 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
- 六安市葉集區人民法院
- 霍邱縣人民法院
- 霍山縣人民法院
- 舒城縣人民法院
- 金寨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