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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詞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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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詞謬誤英語:fallacy of four terms;拉丁語:quaternio terminorum)是一種形式謬誤,係因三段論含有四個以上的詞項,導致論證無效。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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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三段論只牽涉三個詞項,如以下論證包含了三個詞項:「金魚」、「魚」、「鰭」。

  • 大前提:所有魚都有鰭。
  • 小前提:所有金魚都是魚。
  • 結論:所有金魚都有鰭。

如果有四個詞項,則論證無效,如以下論證包含了四個詞項:「人」、「金魚」、「魚」、「鰭」。

  • 大前提:所有魚都有鰭。
  • 小前提:所有金魚都是魚。
  • 結論:所有人都有鰭。

中詞歧義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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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語言中,有時會因詞語的歧義,造成論證中有四個詞的情況,此類因中詞歧義造成的四詞謬誤,又稱中詞歧義謬誤(fallacy of the ambiguous middle term)。例如:

  • 大前提:沒有東西勝過永恆的幸福。
  • 小前提:火腿三明治勝過沒有東西。
  • 結論:火腿三明治勝過永恆的幸福。

上述論證大前提中的「東西」是指抽象東西,小前提中的「東西」是指具體東西。因此該論證包含了四個詞項:「(抽象)東西」、「永恆的幸福」、「火腿三明治」、「(具體)東西」,因此無效。

  • 大前提:保證公司的利益是作為一個公司負責人的責任。
  • 小前提:阿翔出售變了質的鯪魚罐頭就是為了保證公司的利益。
  • 結論:阿翔這樣做是盡他自己作為一個公司負責人的責任。

上述論證大前提中的「公司利益」是指合法的利益,小前提中的「公司利益」是指非法的利益。因此該論證包含了四個詞項:「(合法的)公司利益」、「作為公司負責人的責任」、「阿翔」、「(非法的)公司利益」,因此無效。

  • 大前提:有理數是初中數學的單元之一。
  • 小前提:47是有理數。
  • 結論:47是初中數學的單元之一。

上述論證大前提中的「有理數」是指用於討論某一概念的單元;小前提中的「有理數」是指一種數的種類,亦即前文所述單元所討論的內容。因此該論證包含了四個詞項:「有理數(單元)」、「47」、「初中數學的單元之一」、「有理數(數字)」,因此無效。

  • 大前提:中國高等學校遍佈全國。
  • 小前提:我們學校是中國高等學校。
  • 結論:我們學校遍佈全中國。

上述論證大前提中的「高等學校」是指對所有高等學校的統稱;小前提中的「高等學校」是指特定的某一個高等學校。因此該論證包含了四個詞項:「(所有)高等學校」、「我們學校」、「遍佈全中國」、「(單個)高等學校」,因此無效。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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