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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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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主義(英語:altruism,也可譯為利他行為)源自於法文altruisme,字源可溯自意大利文及更早拉丁文alter,即其他、別人的意思。利他主義是一種無私的為他人福利着想的行為,在道德判斷上,別人的幸福快樂比自己的來得重要。利他主義在許多思想和文化中是一種美德[1]。在進化遺傳學中,利他行為被定義為增加他人的生存,減少自己的生存,不過這個行為可以用族群選擇來解釋。

傳統上認為,沒有基因收益的利他主義的進化收益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幫助別人後別人也會幫助自己。然而,利他主義很多情況下是沒有此收益的,因此也有研究討論了幫助者名譽上的收益。[2]

文化人類學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如果在一個族群中普遍存在某些相似的行為,那麼這些行為通常是由該文化中共享的價值觀信仰社會規範所促成的。對於人類而言,對疼痛、痛苦和死亡的排斥和抗拒是由生物本能進化壓力所驅動的普遍現象。擬情作用,即理解和感受他人情緒的能力,通過鏡像神經元等神經機制,將這種對疼痛和痛苦的情緒投射到他人身上,從而促進了利他行為的出現。自卑的感覺在某些情況下也會影響利他行為。個體可能會通過幫助他人來提升自我價值感和自信心,因為利他行為可以帶來他人的認可和感謝,從而緩解自卑感。這種情況顯示出人類行為的複雜性:利他行為既受生物本能和共情能力的驅動,也受內在情緒的影響。文化、心理學和生物學等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我們具體的行為模式。此外,共情和利他行為是人類社會中善良和邪惡等道德概念的基礎,這些概念在各種文化中有不同的表達方式,但通常都是為了促進群體的合作和生存。

利他主義的定義[編輯]

Thomas Nagel認為,利他主義就是肯為他人利益設想,行為者不一定需要自我犧牲[3][4]。然而,根據Kristen R. Monroe的定義,他把利他主義總括為五個標準[5]

  1. 利他主義必須付諸行動
  2. 利他的行為必須是目標取向,其目標是提升他人的福祉
  3. 在利他的行為中,意圖比結果重要
  4. 利他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行為者自己的損害
  5. 利他是無條件的,行為者不能預期任何的回報

道德中的利他主義[編輯]

即自己的幸福與快樂建立在他人的幸福與快樂之上,以他人的幸福快樂為自己的幸福快樂,以滿足他人的需要為自己行為的準則。

動物行為學和生物進化中的利他主義[編輯]

動物的利他行為在演化生物學上是個複雜的問題。目前解釋動物利他行為的理論包括親屬選擇族群選擇、和互惠式利他行為

利他主義與親社會行為[編輯]

親社會行為(prosocial behavior)指一切有益於他人和社會的行為,如助人、分享、謙讓、合作、自我犧牲等,[6]在現實中利他主義容易與親社會行為被等同為一。但由於在心理學上利他主義(altruism)指關心他人的利益而不考慮自己的利益,所以親社會行為可能緣起自利他主義的動機但不限於此,利他主義所引發的親社會行為也可稱作利他行為,是親社會行為的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編輯]

  1. ^ 利他主義 林啟禎/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文)
  2. ^ Wendy Iredal and Mark van Vugt. Altruism as showing off: a signaling perspective on promoting green behaviour and acts of kindness. In Applie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 Oxford Scholarship. [2018-04-03]. doi:10.1093/acprof:oso/9780199586073.001.0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04) (英語). 
  3. ^ 林火旺. 第三章. 王翠華 (編). 倫理學 二版八冊. 臺灣: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066–067. ISBN 978-957-11-3509-0 (中文(繁體)). 
  4. ^ Thomas Nagel. The possibility of Altruism. America: Princeton University. 1978: 98-104 (英語). 
  5. ^ Kristen R. Monroe. The Heart of Altruism. America: Princeton University. 1996: 6-7 (英語). 
  6. ^ 社會心理學/章志光主編.—2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