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罪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9條規定的一種刑罰。若有人在公眾場合故意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以及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他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1]

參考資料

[編輯]
  1. ^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 2022-12-23 [2023-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