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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湛江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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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湛江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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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
(2021年12月—2026年12月)
常務委員會
書記 劉紅兵
副書記 曾進澤、李勇毅
常委(11) 劉紅兵(市委書記)
曾進澤(市委副書記、市長)
李勇毅(市委副書記)
謝水明(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程鳳英(統戰部長)
黃明忠(常務副市長)
張彬(湛江軍分區司令員)
鄭浩然(宣傳部長)
陳元(政法委書記)
宋會勇(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張仁建(副市長)
秘書長 吳國雄
機構概況
行政級別 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 中國共產黨章程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
本級紀檢機構 中國共產黨湛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北橋路18號

中國共產黨湛江市委員會,簡稱中共湛江市委,是中國共產黨廣東省湛江市的領導機關。

中共湛江市委由中國共產黨湛江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的指示和中國共產黨湛江市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湛江市的工作,定期向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報告工作[1]

中國共產黨湛江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是中共湛江市委的常設機關,由市委全體會議選舉,在市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市委職權。

沿革[編輯]

職責[編輯]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主要實行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承擔下列職能[2]

  1. 對本地區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2. 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組織的主張成為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者其他政令。
  3. 加強對本地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
  4.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和管理幹部,向地方國家機關、政協組織、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推薦重要幹部。
  5. 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等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
  6. 加強對本地區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7. 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機構設置[編輯]

根據《湛江市機構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湛江市委員會設置工作機關15個。中共湛江市委設置下列機構:[3]

歷屆組成人員[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地方组织. [2019-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6). 
  2. ^ 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0-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9). 
  3. ^ 重磅独家!一图读懂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 [2022-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3).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