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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俠刀行/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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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Jason22在話題清朝撰寫計畫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年前

你是琉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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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是在台灣出生的琉球人嗎?門中是甚麼?--Ws227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4: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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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HW去吧...我沒有動過那個頁面--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16日 (日) 14:05 (UTC)回覆

你有不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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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有政策,飯桶沒有公開真實身份的義務。--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16日 (日) 15:15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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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不理解閣下所提出的意見,因此無法改善。—ATRTC 2011年1月17日 (一) 06:02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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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不懂什麽叫做揭別人瘡疤?--Zhxy 519(聯繫啊) 2011年1月17日 (一) 11:16 (UTC)回覆

WP:拉票。這不是方針,但是做了也是很令人不快的。--Zhxy 519(聯繫啊) 2011年1月17日 (一) 11:2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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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個鬆散組織,頂多是我離開吧,談不上解散-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19日 (三) 08:54 (UTC)回覆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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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閣下於蘋果派君的討論頁留言,閣下可能對人身攻擊的定義有錯誤判斷,即使閣下端出所謂的「方針連結」,但也無法證明本人留言有人身攻擊成分,也並無觸犯方針,相反閣下要提出指控也必須指出問題詞句為何,要不然你的指控便屬誣告;黃世澤先生亦曾經向管理員誣告本人人身攻擊,但黃的指控後來被證實並不成立,並受到管理員的遣責,請用戶留意,人身攻擊即對事不對人、因人廢言,但本人對事情發表意見若乃係基於事實,便不屬於人身攻擊。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13:39 (UTC)回覆

在蘋果派君的討論頁「有關黃世澤和HW」一欄,本人所留之段落,僅道出此二人對本人的誣告及有違編輯方針但極力負隅頑抗之行為,自問未有對任何人作出人身攻擊,閣下既說「好像有看到人身攻擊的語句」,同時卻言謂「但仍未找到須詳查」,本人不解;而黃世澤先生亦不斷指摘本人對其「人身攻擊」,但此人一直沒有陳明問題詞句為何,這樣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黃世澤此人並非僅和我一人不咬弦,事實上他跟香港很多網民都起爭端,經常說要告人誹謗他但多年來未有一件成事,這位網友的留言一語中的,也正如該位網友所言,黃一直都是以「不屑回應」來回應任何指控,這樣說來,到底是誰在人身攻擊或誹謗誰呢?還望閣下亦可監察黃之言行,黃對的誣告言論舉措對本人反而有侵害性。
另,有關本人在投票區的言論,或者本人真是多言了,我會收儉,但還望君可諒解,這都是基於作為被加害苦主的第一身感受,也是管理員日後須要面對,正是活生生的case study,另,本人向來善用條目討論頁與用戶對話頁,惟黃先生一直採取不欲對話和溝通的態度,另方面則對本人肆意抹黑,本人實有必要澄清。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18:25 (UTC)回覆

大哥,您不是對我的警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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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在我的討論頁的留言,應該不是對我的警告吧?我一直審慎發言,應該不至於人身攻擊。-- 蘋果派.(留言).本人現在申請成為管理員,歡迎發表意見 2011年1月19日 (三) 16:3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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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Waihorace...HW不就是他麼-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0日 (四) 10:02 (UTC)回覆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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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認為這只是對其本人的一種善意提醒,應該不算人身攻擊。我覺得現在這兩個人打的火紅火綠,不管是拿出法律還是拿出事實,這兩個人暫時都不像是用理智去思考問題。我認為我已經拿出解決方案了,既然一方不接受我都無話可說,還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4:51 (UTC)回覆

我也不認為閣下對本人作過人身攻擊,但請君明辦我與該人之別,我一直以來都用理智思考,事實上黃世澤仍然未對本人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問題源於誰人,誰又沒有溝通謀求共識之心,顯然易見。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41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插個嘴,不曉得你認識哪幾位維基人,是否曾經看過有維基人因為太在乎別人說的每一句話,每每斤斤計較又鑽牛角尖,到最後卡死了自己,我不講是那一位維基人,他的用戶名開頭是Y,避免我有人身攻擊,我講這番話就是要你以他為借鏡,不要步上他的後塵,能不要理會就不去理,才不會搞的自己這麼累。—218.174.196.213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32 (UTC)回覆

擔心你會誤解,我拿個[1]連結給你看 。—218.174.196.213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9:27 (UTC)回覆

回應︰請中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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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早前的回應說過,黃世澤本人早前亦有言明禁止本人於其留言頁留言,並將本人的留言回退,閣下現在反指本人「不歡迎黃世澤留言」是「有違方針」,敢問閣下現在擺出來的正義感有否在黃世澤無視言論不欲溝通之時得到彰顯?又,由於另一用戶WH君也曾向我表示「用戶是有權操作自己的留言頁」,著實不懂你倆哪套才是真理,請你與他溝通清楚才好說,本人對於是非準繩可以隨意調校解讀之輩是非常不恥,但觀乎閣下於多個頁面作出各種各樣的「意見」,指出別人怎樣「違反方針」,但指控同樣籠統,當深入觀察某個由你端出相關方針連結,更每每令人意想不到──根本就沒有閣下所講回事,反而做法是跟方針一致。閣下多次對黃君有所偏袒,相反是對指出問題所在的本人卻極度苛刻,本人對於閣下在有關黃世澤風波的多件事情判斷,有感閣下談不上是中立公道,懇請反省自身立場是否早有所屬,如是者,請勿再對意見異於閣下的網民作出種種似是而非的指控。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37 (UTC)回覆

有關閣下於黃世澤的對話頁所發表的以下言論──

不好意思,我等原本有意介入調停你和他之間的事情,但已明顯感受到crazy>d的不友善,深感調停無法繼續。基於善意推定的原則我仍相信他不帶有惡意,但已被給予偏袒不公的稱號。加上最近接獲匿名IP的疑似勸說或警告〈先不管那是什麼,始終令人一點畏懼〉,黃先生請你好自保重,盡量不要挑起他的情緒或刺激他。crazy>d這個人我不了解,他有沒有和其他管理員「互通有無」只能是猜測。所以請你格外留意,今後我會暫停調停。但我建議你找個客觀中立的第三者介入,我推薦user:AT和user:Mys 721tx可以當調停者。希望黃先生今後不再受欺凌或騷擾,祝您身心健康愉快。--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9:11 (UTC)

本人回應如下︰

- 本人一如以往,旨在以事論事,惟閣下未能拿捏好公平中立原則,本人對閣下的批評亦基於事實,並附事例陳明閣下值得相榷之處,這並非本人的「不友善」。

- 閣下如要反對本人對閣下的偏袒不公指摘,務請指出有何被冤枉之處,然而,閣下也得反省自否對於黃世澤對別人的人身攻擊、騷擾等行為視而不見。

- 將「最近接獲匿名IP的疑似勸說或警告」相提並論,閣下似乎想帶出甚麼獵奇效果。

- 單方面地向誰推薦誰去做調停工作,閣下是否有違公平原則?閣下亦未對本人作出任何具建設性的建議,更未向本人建議第三者介入事件,我會更質疑閣下是否為黃世澤提供了更多方便。

- 「希望黃先生今後不再受欺凌或騷擾」一句,明顯看出閣下對一些眼前事實置之不顧,事非判斷出現問題並帶有嚴重的偏見取向,甚或是閣下一再對本人的抹黑。

本人對於閣下的言行極其不中立,深表遺憾、失望和憤怒!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2:00 (UTC)回覆

感謝你的協助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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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的幫助。我明白現時情況,己不是講法律,或者維基方針可以解決得了的問題。感謝你的提醒。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4:36 (UTC)回覆


遼朝參選特色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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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正在參選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候選/遼朝,遼朝包含文化各段落已大幅擴充,本條目堪稱優良作品,希望閣下能前往關注評選,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2月28日 (一) 03:18 (UTC)回覆

利比亞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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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提的革命旗是仿照1951年利比亞王國版國旗製造,故放在利比亞王國時期章節,頁面右方模板亦希標示。展示時一旦領袖被推翻,其實閣下可以知會管理員在模板:Dyk修改,故臨時換旗絕不是個大問題。—香港の達人留言板 2011年3月1日 (二) 13:06 (UTC)回覆

圖片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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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放在 --玖巧仔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17:24 (UTC)回覆

可保存一段時間。--玖巧仔留言 2011年3月5日 (六) 16:24 (UTC)回覆

Re:杜爾貝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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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在杜爾貝戰役的意見票,我得澄清一下,陣亡的150名騎士是有名有姓的騎士,而這場戰役死的最多的還是那些徵召士兵,當地僱傭兵等更低級的士兵,當然,在陣亡那一欄里只填150名騎士是不對的,歐洲記述戰役好像有習慣,自己方的戰力僱傭兵等都不算,而敵軍則是什麼都算的。無論如何,多謝意見。—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3月5日 (六) 09:51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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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閣下的觀念不同,首先,這是十字軍東征,也是戰爭的行為,不能以類似能用來形容墨西哥毒品集團以槍枝與警方交火的「武裝衝突」,那這樣豈不是一進入戰爭中,任何大小戰鬥都可稱為戰役?當然不是,但要注意的是這場戰鬥雙方投入4150+的兵力,以奪取戰略地點所進行的戰鬥,是有軍人和平民分野的戰爭中的「戰役」。最後,以拿破崙戰爭來講,當時已是1800年以後,但這場「戰鬥」發生於1200,相距600年,各國人口與動員能力早已不同,死亡人數不能與其並論。—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3月5日 (六) 12:18 (UTC)回覆

同意,而且杜爾貝戰役已講「150名左右的騎士與幾百名世俗騎士或低級士兵戰死沙場。」也就是說,150名騎士應當只是騎士團方面傷亡人員的一部分,此外騎士團還有幾百名叫不上號的士兵戰死,另外,薩莫吉希亞方面也一定會有傷亡。我之所以採用「戰役」,是引文英文原文的「battle」一詞,而根據戰役條目,battle通常翻譯為「戰役」(儘管本條目也稱其實漢語方面的「戰役」指的是英語中的「operation」)—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3月5日 (六) 13:36 (UTC)回覆

re:腳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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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在下沒理解您的意思。--KuailongTM 2011年3月5日 (六) 13:07 (UTC)回覆

似乎配合{{anchors}}模板可以做到您說的效果。不過個人覺得沒有必要。--KuailongTM 2011年3月5日 (六) 13:43 (UTC)回覆
commons上有介紹[2]。腳註中套腳註這種方式個人覺得實用價值不大而已,無他。祝編輯愉快。--KuailongTM 2011年3月5日 (六) 13:54 (UTC)回覆

圖片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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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張圖片分辨率小,本身也較模糊,放大後會變得更差。--玖巧仔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6:53 (UTC)回覆

re:問題:戰役符號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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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本人才疏學淺,除了翻閱相關書籍,不知道還有其他什麼方法。--KuailongTMWAA 2011年3月19日 (六) 11:17 (UTC)回覆

圖片網址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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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網站被G-F-W認證,打不開。如果有可能建議上傳到上次的那個帖圖網站。--玖巧仔留言 2011年3月24日 (四) 17:04 (UTC)回覆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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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了一張尺寸較小的來處理,先將圖片擺正再放大到原圖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左右,避免了原本的大尺寸效果下的雜色,並去掉了邊框,但這樣將下面的文字也去掉了。所以又製作了一份保留文字的--玖巧仔留言 2011年3月25日 (五) 17:47 (UTC)回覆

大分辨率的圖片中含有較多的雜色。沒有做手腳,只是將原圖進行了放大、擺正並去除一些雜點。--玖巧仔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17:14 (UTC)回覆

清朝撰寫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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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們正在招募熟悉清朝歷史或對清朝有興趣的維基人參與清朝條目的編寫,以祈讓清朝成為優良或特色條目,希望能夠參與此條目。目前有五個人參與此計畫,分工的細節詳見於此。如果有疑問或是想討論事情,可以到此發表意見--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3月27日 (日) 14:52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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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Navbox subgroup}}框起,再加上group和list,因為這蠻簡單的我就順手幫閣下完成了。—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3月29日 (二) 09:26 (UTC)回覆

至於陣亡符號,那不存在一般鍵盤的打法中,但有模板,輸入{{KIA}}即可,投降則是Surrendered。—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3月29日 (二) 09:35 (UTC)回覆

圖片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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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巧仔留言 2011年4月2日 (六) 15:49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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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看看。—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10:31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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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非也。。—Cncs (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10:38 (UTC)回覆

re:1620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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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適當與否請閣下比對Commons的方針自行斟酌,如果有問題歡迎去WP:互助客棧詢問。--KuailongTMWAA 2011年4月8日 (五) 13:13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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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方才檢查了下,發現Template:Canpaignbox 第二次直奉戰爭是閣下創建並自行提交速刪的。--Cp111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22:50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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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16:49 (UTC)回覆

還請給一下連結。就在下所見,未有發現閣下所說的情況。—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17:38 (UTC)回覆
歡迎。—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17:54 (UTC)回覆
完成。—ATRTC 2011年4月16日 (六) 18:10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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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目整體而言符合方針,故投支持。--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4月17日 (日) 02:32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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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類似的提示,和劇透提示一樣現在被取消了,因為很久沒有參與貢獻(愧),所以不大清楚,可以在互助詢問,不好意思。-孫學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7:29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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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侵犯版權。閣下如果不同意,可以前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ATRTC 2011年4月19日 (二) 14:26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建議,不過目前無意更改回應形式,還望見諒。—ATRTC 2011年4月19日 (二) 15:32 (UTC)回覆

Re:為了公路也可以跟人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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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的留言我看到了,從閣下發言可知,想必沒有探究我們在討論是什麼吧,因為閣下指的是公路,但實際上我們討論是山口,由於有的地方會有公路通過山口,因此造成閣下對該事誤解。提醒,日後若閣下對他人的討論不知情而來插嘴,這對他人是種冒犯舉動,請三思後行。—yiken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16:05 (UTC)回覆

Re:為了公路也可以跟人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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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刀行君,您好:

本人只是認真參與討論一個具有學術性的議題而已,並未對針該條目從事「編輯戰」,何「吵」之有?一個議題是否重要,見人見智,並不適合以個人觀點批判之。以上敬請參考,謝謝!-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23:3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