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縣
餘杭縣,秦朝時置縣,轄區在今杭州市西部[1],其後多有變化。
古杭州初置時,因治所在餘杭縣,故有杭州之名[2]:31。1958年,撤銷杭縣、餘杭縣建制。1961年4月,又以原杭縣、餘杭縣轄區所在的錢塘聯社,新設餘杭縣。1994年,改設餘杭市。2001年,改設餘杭區(含今臨平區)[3]。
「餘杭」一名釋義
[編輯]「餘杭」一名,一般認為是古越語地名,但具體意義有爭議。東漢時成書的《越絕書·卷二》「餘杭城者,襄王時神女所葬也。神多靈。」《越絕書·卷八》「朱余者,越鹽官也,越人謂鹽曰余」。即越地稱「鹽」為「余」。當代歷史地理學家陳橋驛認為,浙江的餘杭、餘姚、餘暨(蕭山縣),都是因為產鹽,而稱「余」名的[4]:52。此外,浙江以「余」字冠首的地名還有餘不、余罌、余漁、余英、余支等。周振鶴、游汝傑認為,古越語地名中的「余」字只有虛義,無實義[5]:95。
至東晉、劉宋之際,「餘杭」開始有了更為漢化的解釋。現存最早有關「餘杭」解釋的文獻為唐代《元和郡縣誌》所引劉宋《吳興記》「秦始皇三十七年,將上會稽,除由此地,回立為縣,舍舟航於此,仍以為名」,以「杭」通「航」,將「餘杭」之名與秦始皇東巡聯繫到一起。[6]秦始皇東巡之說經過歷代方志演繹變為了「禹航」之說,此說最早可以追溯到北宋《太平寰宇記》和《太平御覽》,二書均錯誤引用《郡國志》稱「夏禹東去,舍航登陸於此,乃以為名」,而歷代《餘杭縣誌》皆因襲此說。實際上《郡國志》並無此論,而南梁劉昭在補註中僅引述秦始皇東巡之說,並以地理不合質疑:「始皇所過乃在錢唐、富春,豈近餘杭之界乎?」[7]「禹航」說自唐宋以來流傳甚廣,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則是「禹航」說的集大成者:「杭州之名,相傳神禹抽水,會諸侯於會稽,至此舍杭登陸,因名禹杭……杭者,方舟也……所謂方舟,殆今浮橋是也。蓋神禹至此,溪壑縈迴,造杭以渡,越人思之,且傳其制,遂名餘杭耳。」[6]周振鶴、游汝傑認為,「杭」字,「有人訓為航,恐未必然。」[5]:95當代歷史地理學家譚其驤也將「杭」解釋為渡口,在《杭城都市發展之經過》中稱,「杭者,渡也,蓋古代浙東西之渡口在此,即以杭名」[2]:31。
歷史沿革
[編輯]春秋時期,其地屬越國。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翦遂定荊江南地;降越君,置會稽郡」。餘杭縣的最早記載,見於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餘杭者,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為縣。」當代研究者指出,餘杭縣初屬江胡郡。是秦始皇東巡會稽郡的結果之一,亦是對「吳越故地鎮撫的縮影」。當時,餘杭縣縣域基本囊括今杭州市西境大部,包括今餘杭區、富陽區、建德市、臨安區和桐廬縣一帶[1]。
西漢初年,餘杭縣曾短暫屬於韓信楚國江南部分。漢高帝六年(前201年),韓信楚國國除,會稽郡、鄣郡改屬劉賈的荊國;高帝十一年(前196),淮南王英布反,劉賈被殺,國除。高帝十二年,立沛侯劉濞為吳王,以故荊國為其封地。漢景帝二年(前155年),削吳國會稽郡,詔書甫至,吳國遂反。平定七國之亂後,屬會稽郡管轄的餘杭縣,再次回到中央政府的直接統治下[8]。相關文獻所記,漢朝時,從餘杭縣南境拆分出富春縣(即日後的富陽縣)。但一說法存在爭議,或稱秦末時已有富春縣,或據楚系青銅器——「富春大夫」甑相關銘文,猜測楚國曾設置過富春縣[1]。七國之亂後,漢景帝曾對會稽郡、鄣郡的行政區划進行大量調整。當代研究者推測,餘杭縣析置富春縣極有可能便在此時[8]。
新朝時,餘杭縣短暫更名為「進睦」,不久復名。東漢時期餘杭縣的建制,中國學界歷來的爭議點是其與錢唐縣的關係。目前較為流行的觀點認為,建武六年(30年),錢唐縣併入餘杭縣。光和二年(179年),恢復錢唐縣。建安十六年(221年),從餘杭縣西部分出臨水縣,即日後的臨安縣[8]。
孫吳寶鼎元年(266年),以吳郡的餘杭等縣和丹陽郡故鄣等縣新設吳興郡,錢唐縣則仍屬吳郡。此後,餘杭縣基本屬吳興郡不變[8]。
隋滅南陳後,餘杭縣隨之入隋。開皇九年(589年),廢錢唐郡改置杭州,餘杭縣為州治。次年,楊寶英攻克杭州,稱大都督。杭州移治錢唐縣,不久,楊寶英被楊素鎮壓。大業三年(607年),改杭州為餘杭郡。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復餘杭郡為杭州。天寶元年(742年)年,改杭州為餘杭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為杭州。餘杭縣行政區劃雖略有調整,但也基本屬杭州,無大的變化[8]。
南宋初年,以杭州為臨安府,餘杭縣仍隸之。元朝時,餘杭縣屬杭州路。明清時,餘杭縣屬杭州府[3]。清朝,餘杭縣有雙溪、石瀨、閒林三鎮,考評:繁,難[9]。清朝時,今餘杭區和臨平區區域分屬餘杭縣、錢塘縣和仁和縣[3]。
中華民國成立之時,浙江全省的各道均經裁撤,開始廢府州廳改縣,杭州府廢,餘杭縣直屬浙江省。1913年1月,全國廢府州、存道縣,實行省、道、縣三級制。因故,推至1914年6月,依清朝浙江的4道轄區,復置4道。餘杭縣屬錢塘道,縣治在今餘杭街道[10]:70。1935年,浙江省設行政督察區。餘杭縣屬第一行政督察區。1947年,餘杭縣屬浙江省第九行政督察區[3],為五等縣[11]:16。
1949年4月,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逐步攻占浙江省。5月2日、3日,解放軍攻占餘杭縣和杭州市、杭縣。餘杭縣人民政府設在城鎮(餘杭縣縣城,今餘杭街道)。餘杭縣初屬浙江省第九專區(後稱臨安專區),為專區駐地。1953年,改屬嘉興專區。1957年,改屬建德專區[3]。
1958年,隸屬杭州市的杭縣和餘杭縣建制先後撤銷。4月,撤銷杭縣,分建為臨平、塘栖、三墩、上泗4個縣級區,駐地分別為臨平鎮、塘栖鎮、三墩鎮和轉塘,加上杭州市郊區改名的筧橋區,共同成為杭州市郊區[3]。有作者指出,當時杭縣轄區大部分併入杭州市,小部分併入餘杭縣。併入餘杭縣的是瓶窯和長命兩地,使餘杭縣管轄到鄰近德清縣的仁和鎮[4]:53—54(今仁和街道)。
1958年10月,進行人民公社化,原屬杭縣的4個區成立10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撤銷區建制。餘杭全縣則成立躍進(後稱餘杭)、倉前、石鴿、長命、仁愛(後稱潘板橋)、雙溪、黃湖等7個公社。同時,撤銷餘杭縣建制,併入臨安縣[3]。
1959年3月,臨平、亭趾、九堡、塘栖、四維5個公社,加筧橋公社,成立縣級半山聯社,駐地臨平鎮。同月,以杭州市拱墅區為依託,與良渚、東塘、三墩、留下、上泗5個公社成立縣級拱墅聯社,駐地拱宸橋。1960年1月,半山聯社、拱墅聯社合併為縣級錢塘聯社,屬杭州市,駐地臨平鎮。原拱墅區仍劃歸杭州市城區[3]。
1961年3月,將原餘杭縣境域從臨安縣析出,劃入錢塘聯社。4月,撤銷錢塘聯社,改為縣建制,定名餘杭縣。縣城設於臨平鎮,隸屬杭州市。同時,正式設立餘杭鎮(今餘杭街道)。筧橋公社和上泗公社全部、留下公社的大部分同劃入杭州市區[3]。
1994年4月,撤銷餘杭縣,建立縣級餘杭市,仍屬杭州市,以臨平鎮為縣治。2001年3月,撤銷餘杭市建制,改為餘杭區,區政府駐臨平鎮[3]。
面積、人口
[編輯]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餘杭縣縣域面積約為700.71平方公里,人口50117人[11]:16。
注釋
[編輯]- ^ 1.0 1.1 1.2 胡選奇. 余杭县沿革考(上). 杭州文史研究會等 (編). 《杭州文史第32辑》. 中國·浙江省: 杭州出版社. 2023-11-21 [2024-10-06]. ISBN 9787556520008 (簡體中文).
- ^ 2.0 2.1 劉志聰. 党史中的地名杭州. 《中國民政》 (北京市: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2021, (2021年第22期): 31. ISSN 1002-4441. doi:10.3969/j.issn.1002-4441.2021.22.011 (簡體中文).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周如漢. 高宏麗 , 編. 余杭百年 建制多变 兼谈对“老余杭”一词的解读 (PDF). 餘杭時報數字報,來源:《餘杭時報》2018年8月25日4版. 2018-08-25 [2024-10-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5-02-26) (簡體中文).
- ^ 4.0 4.1 曹曉波. 从老余杭说到新余杭.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日報報業集團). 2021, (2021年第8期): 52–54. ISSN 2096-7624. doi:10.16639/j.cnki.cn33-1361/d.2021.08.016 (簡體中文).
- ^ 5.0 5.1 周振鶴、游汝傑. 古越语地名初探——兼与周生春同志商榷. 《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 (上海市: 復旦大學). 1980, (1980年04期): 93–96. ISSN 0257-0289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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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強. 余杭大禹说的始作俑者是唐人. 杭州市餘杭區政協文史和教文體衛委員會 (編). 余杭考略.
- ^ 8.0 8.1 8.2 8.3 8.4 胡選奇. 余杭县沿革考(下). 杭州文史研究會等 (編). 《杭州文史第33辑》. 中國·浙江省: 杭州出版社. 2023-11-21 [2024-10-06]. ISBN 9787556522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2-26) (簡體中文).
- ^ 《清史稿·卷六十五·志四十》杭州府[……]餘杭:繁,難。府西北七十里。南:由拳山。西北:禹航山。北:獨松嶺,並百丈、幽嶺為三關。南苕溪、中苕溪西自臨安分入而合,會北苕溪,為瓶窯大河。又一支出武康界孔井山入焉。南苕性悍,逼臨城東,廝二瀽以引之,自滾壩泄流為餘杭塘河。其南南湖,北流為黃母港,會苕溪,分上湖、下湖。鎮三:雙溪、石瀨、閒林。臨安[……]
- ^ 鄭寶恆. 民国时期浙江省行政区划变迁述略. 《浙江地方志》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地方志學會;浙江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2001, (2001年第3期): 70–74 (簡體中文).
- ^ 11.0 11.1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2.浙江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4-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