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92年10月18日在北京選舉產生。大會選出中央委員189人,中央候補委員130人。

人員名單

[編輯]

中央委員會委員

[編輯]

中央政治局常委

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1 江澤民 中共中央總書記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1993年起)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2 李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黨組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主任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
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至1993年)
3 喬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4 李瑞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政協黨組書記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名譽主席
5 朱鎔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黨組副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排名第1)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1993年至1995年兼)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1993年至1994年)
6 劉華清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7 胡錦濤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黨校校長
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政治局委員

[編輯]
按姓氏筆劃為序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2 丁關根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
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5 田紀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排名第1)
6 李嵐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排名第4)
6 李鐵映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家體改委黨組書記
國務委員兼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
楊白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吳邦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上海市委書記
(1992年至1994年)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4年至1997年)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央大型企業工委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排名第5)
(1995年至1997年)
鄒家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排名第2)
全國礦產資源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陳希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北京市委書記
(1992年至1995年)
姜春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山東省委書記
(1992年至1994年)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4年至1997年)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排名第6)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
錢其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排名第3)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區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會主任
全國人大香港特區籌委會主任委員
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黃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94年至1997年)
中共上海市委書記
(1994年至1997年)
上海市市長(至1995年)
尉健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紀委書記
中共北京市委書記
(1995年至1997年)
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謝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廣東省委書記
譚紹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1993年逝世)

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編輯]
排名 肖像

姓名

黨職 公職 分工
1 溫家寶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2 王漢斌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排名第2)

歷次全會

[編輯]

一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92年10月19日在北京舉行,全會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188人,中央候補委員129人。

二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993年3月5日至7日在北京舉行。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84人,中央候補委員125人。有關負責同志49人列席了會議。中央政治局主持會議。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作了重要講話。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八五」計劃若干指標的建議》,將國民經濟增長速度由原定平均每年6%調整到8至9%。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經過與黨內外協商形成的,擬向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八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名單。全會決定,將上述兩個名單分別向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八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

全會遞補中央候補委員王學萍(黎族)為中央委員。

三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出席這次會議的有中央委員182人,候補中央委員128人。有關負責同志54人列席了會議。全會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作重要講話。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全會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要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四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994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全會集中討論了黨的建設問題,並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把黨建設成為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能夠經受住各種風險、始終走在時代前列的馬克思主義政黨,這是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開創的、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正在領導全黨繼續進行的新的偉大的工程。全會增選黃菊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決定增補吳邦國、姜春云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五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1995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建議》提出,實現「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關鍵是實行兩個具有全局意義的根本性轉變,一是經濟體制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二是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希同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撤銷陳希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建議依照法律程序,罷免其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並繼續進行審查。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候補委員耿全禮馬啟智(回族)為中央委員。全會決定增補張萬年、遲浩田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王克王瑞林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六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在北京舉行。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了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方面的問題,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會議根據全面實現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要求,分析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面臨的形勢,總結了經驗和教訓。本次會議把主要討論方向放在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方面。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確定中共十五大於1997年下半年在北京舉行。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候補委員孫文盛為中央委員。

七中全會

[編輯]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1997年9月6日至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作了重要講話。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於9月12日在北京召開。

全會討論並通過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候補委員克尤木·巴吾東為中央委員。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希同問題的審查報告,正式開除陳希同的黨籍,移交司法機關審判。

參考文獻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
前任: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
1987年-1992年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第十四屆
1992年-1997年
繼任: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
1997年-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