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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文化遗产/推荐阅读条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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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自治州级(类近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在2010年6月11日把16个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一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并在2016年计划把63座文物列为第二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